什么情况下招标人不得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不得招标有下列情形的除外招标招标投标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形不得进行招标:(一)需要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 )/ -1/选择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会影响施工或功能要求;六种终止招标-2/法律条文的法理分析: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程序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2.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和调整,原招标项目需调整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后方可续签招标;3.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难以维持经营,需要撤销招标项目;4.招标人的经营方向变化或生产任务需要调整;5.因重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划分招标项目标段;6.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个时。

可以不进行 招标的项目有那些

1、可以不进行 招标的项目有那些?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项目可免于招标的条款主要有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招标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外,可免于招标的条款。2.采购人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招标选择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者可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影响施工或者功能要求的;5、国家其他特殊规定情形。

可以不进行 招标的项目有哪些

2、可以不进行 招标的项目有哪些

法律主体性:不得进行的建设项目招标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涉及抢险救灾或者使用扶贫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需要农民工的;主要施工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依法可以自行建设;原中标人有权继续进行在建追加工程的施工。法律客观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招标招标招标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形不得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的。

哪些项目必须要依法开展 招投标哪些不需要 招标

3、哪些项目必须要依法开展 招投标?哪些不需要 招标?

Need 招标: ①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需要的项目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不适宜的招标;

4、在什么 情形下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 招标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办法招标招标》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形经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需要使用的农民工;3、主要施工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4、施工企业自建工程,且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5.原中标人对在建工程增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仍具有承包能力;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规定情形。

“此外,在-1法定范围外/(项目预算在200万元以下或者非国有资金的项目等。),没必要招标。二、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是指为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学习和公共活动的需要,有屋顶、梁柱、墙体、地基和内部空间的工程。

5、什么情况可以不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除: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二)采购人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 )/ -1/选择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会影响施工或功能要求;

6、终止 招标的六种 情形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招标人类可以终止招标Program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1。发现招标。2.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和调整,原招标项目需调整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后方可续签招标;3.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难以维持经营,需要撤销招标项目;4.招标人的经营方向变化或生产任务需要调整;5.因重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划分招标项目标段;6.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个时。

7、什么情况下 招标人可不 招标,什么情况下必须 招标

什么情况下招标是允许的,什么情况下招标是不允许的。我国招标招投标法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其他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由国家融资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国务院对其他必须进行的项目范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对于工程项目,我国也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招标的范围。建议参考国务院发布的《工程项目必须招标》的规定。

8、 招标人可以终止 招标程序的 情形有哪些?

投标人可以终止招标该程序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类型情形: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或发现-1。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和调整,原招标项目需调整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后方可重新提交招标;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难以维持经营,需要撤销招标项目;招标人的经营方向变化或生产任务需要调整;因重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划分招标项目标段;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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