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安全观的三点是什么?中国的核安全观是应对各种核安全挑战,保障核材料和核设施的安全。核安全管理运营机构对其依法运营的核设施承担首要安全责任,负责申请并持有核安全许可证,实施核安全管理,保障核设施安全,国家核安全局可以组织核安全专家委员会,核安全三原则核安全监管鉴于核安全的重要性、核设施事故影响可能超越国界的可能性以及对国际社会的重要性,核安全的责任在于核设施所在国。

1、我国核安全发展观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核安全观”概念的国家。2014年3月,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中国首次全面阐述了中国的核安全观。核安全是指对核设施、核活动、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采取必要和充分的监测、保护、预防和减缓等安全措施,以防止任何技术原因、人为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并将事故发生时的放射性后果降至最低,从而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不当辐射危害。

2、国家核安全局有哪些职责?

(1)核电站(核电站、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2)核电站以外的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三)核燃料生产、加工、储存和后处理设施;(四)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五)其他需要严格监督管理的核设施。国家核安全局对全国核设施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独立行使核安全监督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和制定核设施安全法规,审查核安全技术标准;

(三)负责实施核安全监管;(四)负责核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核设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六)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核设施安全和管理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国际业务往来;(七)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和仲裁核安全纠纷。第五条国家核安全局可以在核设施集中区域设立派出机构,实施安全监督。国家核安全局可以组织核安全专家委员会。

3、中国核安全观是哪三点

中国的核安全理念是应对各种核安全挑战,保障核材料和核设施的安全。加强核安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应该坚持理性、协调、进步的核安全观,将核安全进程纳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核安全的首要责任应由各国政府承担,各国政府应强化核安全意识,加强机制建设,提升技术水平。核安全也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为吸引更多国家加入国际核安全进程,加强交流、互学、共享,相关多边机制和倡议应相互协调配合。

4、核安全法规定,核设施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核设施和核材料被破坏、损坏和盗窃。核设施是指: (一)核电站、核热电厂、核蒸汽供热厂等核电厂和装置;(二)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和除核电厂以外的其他反应堆;(三)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等核燃料循环设施;(四)处理、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废物的设施。

放射性废物,是指核设施运行和退役所产生的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受到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无控制水平,预计不再使用的废物。一、处理核废料的流程:1。冷冻处理:把核废料装进一个钨球里,然后放在相对稳定的冰川上。2.深海掩埋:将核废料装入潜艇,运到深海,使其沉淀、衰变。3.太空处理:用火箭运载核废料,送上太空,然后释放。

5、核安全三原则

核安全监督鉴于核安全的重要性、核设施事故影响可能超越国界的可能性以及对国际社会的重要性,核安全的责任在于核设施所在国。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建立国家监管体系,明确界定核安全责任,建立独立的核安全监管机构。(1)政府必须负责建立和维护核安全的法律框架,为国家监督核安全提供法律基础。(2)政府必须建立核安全监督机构,独立行使核安全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制定核安全法规,建立许可制度。

核安全管理运营机构对其依法运营的核设施承担首要安全责任,负责申请并持有核安全许可证,实施核安全管理,保障核设施安全。核安全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建立并保持合理高效、权责明确的组织机构;(2)制定和实施安全第一的方针;(3)培养安全文化;(4)保证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⑸实施质量保证体系;(6)实施安全审查和验证;(七)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准备工作;(8)充分考虑人的能力和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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