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是按什么法律,公司之间合作保密协议依据什么法律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02 21:12:16
1,公司之间合作保密协议依据什么法律
和他们签一个合同就行了,保密事项可以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 双方依据法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你这个合同是一般合同,签订时生效, 保密部分要注意合同的当事人,保密的内容,保密的期限,保密的范围,以及不得私自使用等相关内容,别忘了约定违约责任。只要是协议,都属于合同法范畴,至于还有别的内容,那就另当别论了
2,保密协议的效力和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保密协议的效力,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3,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
保密协议只涉及与公司有关的商业秘密的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的期限不超过二年,且应该规定保密协议的履行区域,超过期限或者区域的法律不予保护。区域按照公司的业务活动区域确定,超过公司业务活动区域的不予保护。如果该协议中发生的事情发生,按照该协议处理。该协议的相关法律条文见劳动合同法之竞业限制条款。不符合此条款的保密协议一律无效。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85
4,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和依据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5,劳动者保密协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6,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保密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楼主表述的不太清楚。个人和个人的协议怎么又涉及到劳动合同和保险上去了?
个人和个人的协议要看你们签订的内容是什么,如果你们违反了法律规定那就无效。比如说你们约定一方杀人的秘密或倒运军火的事宜不许外漏,像这样的肯定是无效的合同。
你们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建立在公序良俗的基础上。
此外如果你说的意思是和单位老板没有签订合同对方不给你上保险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法规定用工单位必须于工人签署劳动合同并支付保险和报酬。
目前很多单位都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了。一般 员工不会去告公司,但是如果去告的话公司肯定拿不到理。
如果说老板和你私下签协议说咱不上保险,你不许告我等等,这个合同本身与劳动法抵触,是无效的
7,商业保密协议有哪些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协议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签订协议的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样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目前我国主要的商业法律法规包括:1. 公司法2.合伙企业法3.个人独资企业法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6.外资企业法7.企业破产法8.票据法9.证券法10.证券投资基金法11.保险法12.海商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8,保密协议这样规定合理
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不要混同,二者是有区别的。商业秘密,员工在职或离职后所获取的企业秘密,员工应当保密,不对外散播不自己利用其盈利,所以保密条款中规定是合理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是竞业限制条款。主要对离职后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业务作出的限制,这个因为影响到员工的就业,故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此期限内单位应当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金应当按照原工资的30%支付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这个期限最长为2年。1、这个问题很难说,因为你没有把这个东西 弄全。不过有一个关键的东西就是保密的期 限,如果没有保密的期限这个所谓的保密协议 不完整也没有意义,就不存在又不有效的问题。 2、这个的话是要付一定的责任的,但不一定是 法律责任。 具体说就是下面一条是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很明显是无效的。 不管有没有造成损失,愿承担相关刑事责任, 并放弃追诉。3、我个人觉得这个保密协议不是很有约束力, 起草的人可能不是很有法律的相关知识,问题 不是很大。当然作为一个职员也应有一定的职 业道德。
9,我想请教一下关于保密协议的劳动法专家解答
根据你的叙述,你和单位签订的是竞业禁止的条款。1、你是否需要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认为你不属于上述之人,同时作为试用期人员,你不可能解除到单位的秘密,因此你不是该项条款的适格主体。建议你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要求确认此条款无效。2、如果你需要负此义务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让你遵守此条,他们是需要给你支付经济补偿的签订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单位应当按月支付保密费,不支付保密费,该协议无效。竞业禁止条款一般的劳动合同中都有规定。是指同时兼职或辞职一段时间以后不得在相同或者向竞争的其他单位任职,主要是保护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以防不正当竞争,但并不是无期限的,一般会标注任职期内或离职一段时间内,不得......。也就是说首先看你的职位是否已获知单位保密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等内容;第二,你是否在前一单位的保密期内到竞业单位相关职位就职。解除劳动合同和支付违约金是两码事。你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就可以与公司接触劳动关系。违约金,是在你违背了保密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况下,比如:泄露了公司的技术等等情况下,才构成违约,跟劳动合同的解除没有关系。而且此保密协议在你离职后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两年,且只有在你离职后公司为你的保密义务按规定每月支付相关的保密费用之后才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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