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 保护Measures]饮用水水源地保护Measures水源地保护Measures为了加强我县的县城供水水源,水源地保护面积指一般不允许采砂等活动损害水源地环境。如何保护水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和规划中)应提供饮用水源保护面积;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般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加一个准保护区。

1、一级水源 保护区规定多少米范围不准建设

1,除以取水点。饮用水的划定水源地 保护面积:一级保护面积: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和河岸两侧200米纵深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边界起2500米深度,河岸两侧各200米深度的陆域。准保护面积:二级保护面积上边界5000米的水域和河岸两侧200米的陆域。水源地所在的水功能区为单一功能饮用水功能区的,饮用水功能区内的所有水域归入水源保护区;如果水源地所在的水功能区是以饮用为主导功能的多功能水功能区,取水口上游2 ~ 3 km至下游100m的河流水域划为水源地保护区,但不超出水源地所在的水功能区的上边界;水源地在河网地区和感潮河段,下游保护地区可根据水流情况适当扩大;有堤防的河道宽度保护面积为河道堤防之间的面积;无堤防的河道宽度保护面积为该河道洪水位所能淹没的土地,无洪水位的河道可按该河道5年或10年的洪水位划定;水功能区未达到对岸的,以河中的水功能区边界为准保护 area的水域宽度。

2、饮用水源 保护区可分为哪几个等级?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地中,根据不同水域的特点和保护要求,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和规划中)应提供饮用水源保护面积;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般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加一个准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基本水质项目限值不得低于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补充项目和具体项目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3、水源 保护区详细划分怎么分

父母,按取水点划分。饮用水的划定水源地 保护面积:一级保护面积: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和河岸两侧200米纵深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边界起2500米深度,河岸两侧各200米深度的陆域。准保护面积:二级保护面积上边界5000米的水域和河岸两侧200米的陆域。水源地所在的水功能区为单一功能饮用水功能区的,饮用水功能区内的所有水域归入水源保护区;如果水源地所在的水功能区是以饮用为主导功能的多功能水功能区,取水口上游2 ~ 3 km至下游100m的河流水域划为水源地保护区,但不超出水源地所在的水功能区的上边界;水源地在河网地区和感潮河段,下游保护地区可根据水流情况适当扩大;有堤防的河道宽度保护面积为河道堤防之间的面积;无堤防的河道宽度保护面积为该河道洪水位所能淹没的土地,无洪水位的河道可按该河道5年或10年的洪水位划定;水功能区未达到对岸的,以河中的水功能区边界为准保护 area的水域宽度。

4、国家对水源 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的划分与保护保护 Area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 Area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根据不同水域的特点进行定量预测,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以保证规划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的规划供水量。第八条将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的一定水域和陆域划定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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