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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简单解释是什么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营改增也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应税服务也采取对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营改增简单解释是什么

2,什么是营改增

营改增就是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目前还在试点阶段。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意在避免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税负。如原来营业税是按照收入与税率的比例直接计算征收,改为增值税后,要将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后才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征税,并可以抵扣取得的进项税。
“营改增”意思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什么是营改增

3,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就是原本征收营业税的项目,现在改成增值税了到现在具体包括以下行业:(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1、研发和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4、物流辅助服务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6、鉴证咨询服务7、广播影视服务(三)、邮政服务业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四)电信业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营增改,全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简单说就是原来按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改为按增值税征收。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对于增值部分来征收税收,比如说一件产品买来500元,卖出去1000元,那么增值部分就是500元,乘以一个税率,这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费。而营业税,就是一个产品卖出去1000,那么就乘以一个税率,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费。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4,重庆营改增什么时候试行

重庆市于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改增”改革工作。“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并将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打通,实现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将大大激发企业采购现代服务的积极性。 据介绍,重庆市“营改增”试点涉及领域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签证咨询和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等7个领域。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征。 计税方法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算方法,即: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据财税部门的摸底调查和静态测算,“营改增”试点行业在我市涉及纳税人3.2万户,试点后纳税人税负持平或下降的有3.1万户,占到96.9%,减税额11.3亿元。有1000户的纳税人税负会上升,总体情况与先行试点省市基本一致。 据了解,税负增加的企业主要集中在陆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形动产租赁以及物流辅助服务等行业。为此,我市将实行过渡期临时扶持政策,增税的8.4亿元将由地方财政补助企业。 重庆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本月底完成动员部署后,将从6月1日至7月31日模拟运行,8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将按照全国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精神,倒排工期,整体推进,确保新旧税制顺利转换和平稳运行,做好征管交接,明确试点纳税人认定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做好跟踪评估,有效防范改革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原地税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16年7月1日以后停止使用。

5,房产证不满两年的什么时候有望取消营业税

房产证办理不满2年,买卖过户需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除非办理赠与过户或者继承过户,是免除营业税。
国家在2016年5月1日起取消了营业税,改征收增值税。规定持有不满2年的住房,过户卖掉时需要交纳房价5%的增值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家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年的什么fiuyofy
不会的
房产证登记时间满2年,或者买房子缴纳契税得到完事证明时间满2年,就视作房主持有住房满2年,满2年住房卖掉过户免除营业税5.55%契税不知道何时缴纳,看一下你得契税证明,过户卖房子,需要这个契税证明。
房产证办理不满2年,买卖过户需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非办理赠与过户或者继承过户,是免除营业税。(二手房)交易双方基本税费: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2)买方不是首次购房 ;(3)车库 ;(4)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38%缴纳营业税;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38%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3、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工本费: 一个证件80元;共有权证20元/个;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公证收费标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6,如何证明纳税义务的发生

一、货物或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二、营改增应税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营改增应税劳务与货劳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判断的一个重要不同就是:营改增应税服务纳税义务发生的重要前提是纳税人已经开始提供应税服务, 而货劳有可能在未发货时就需要纳税。(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作出特殊规定,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以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例如:某试点纳税人出租一辆小轿车,租金3000元/月,一次性预收了承租人一年的租金共36000元,则应在收到36000元租金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并按36000元作为增值税的销售额。而不能将36000元租金采取按月分摊确认增值税的销售额。(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除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外,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由于无偿提供应税服务不存在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情况,因此,将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四)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确认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再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作为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三、国家税务总局的特殊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完税凭证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或代收税款时,向纳税人开具的完税凭证、证明纳税完税凭证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书面凭证。2、完税凭证是全面反映税收征纳情况的书面文件,既是纳税单位和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凭证,又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会计和统计核算、监督的原始凭证,同时也是国库收纳国家预算收入的凭证。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的过程中向纳税人依法开具完税凭证,对于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都有重要意义。《税收征管法》第34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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