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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疾病保险包括哪些疾病

  重大疾病包括的病种类型包括: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严重3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多发性恶化、脊髓灰质炎(瘫痪型)医护人员职业行为感染艾滋病、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肌营养不良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终末期肺病、严重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

重大疾病保险包括哪些疾病

2,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意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现在国内的重大疾病保险都是在终身寿险的基础上进行的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标的是人的健康终身寿险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生或死)这两个的保险利益是有区别的。合同终止条件也是不同的,重疾是以罹患合同规定的重疾而终止,寿险是以人的生命终结为合同终止。所以现在的终身型重大疾病保险都是或死或病都赔付的。希望对你有帮助,有其他相关问题可在联系。
豁免分为两种,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险人豁免。 举个例子,父亲给孩子购买一份重疾险,包含了投保人豁免。若父亲在缴费期间罹患重疾,身故、全残(符合保障利益),给孩子买的这份保险剩余的保费可以不用在交,或是保险公司代缴(区别很大) 同样的例子,父亲给孩子买一份重疾险,带有轻症豁免,孩子罹患轻症,重疾无法理赔。但可以理赔轻症部分,然后剩余保费全部不用在交,或是保险公司代缴。如果未来孩子罹患重疾,该保险仍然能够理赔。

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意思

3,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包括哪些疾病

康宁十种大病重大疾病:是指下列疾病或手术之一: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三、脑中风后遗症; 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五、癌症; 六、瘫痪;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八、严重烧伤; 九、暴发性肝炎; 十、主动脉手术。
康宁终身保险病种(10类大病):指: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脑中风后遗症、尿毒症、恶性肿瘤、瘫痪、重大器官移植、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请注意:以上病种使用的是类别而不是病种.另外康宁还保障高残,在同类产品中此项有非常大的优势.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特定疾病包括: 保障范围内的十种特定疾病 1.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4.特定脑中风后遗症 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6.特定面积ⅲ度烧伤 7.主动脉介入手术 8.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9.特定年龄视力受损 10.严重头部外伤 如需了解更多,请来电。

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包括哪些疾病

4,女性如何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一、18岁以上未婚   这部分人群往往抗风险能力弱,会出现高额的医疗支出,一旦发生严重的意外伤害和患上重大疾病。并对以后的生活和重新回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中发生极大影响。因此,这类保证型产品购买时越年轻,购买保险产品时可以选择保证比较高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而且保费最好不逾越年收入的10%一般来说。交费期越长,保证期越长,保费越低。   二、已婚未育   首选重大疾病保险,针对已经结婚尚未生育的女性。家庭责任也日益增加。一般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这个时候。应优先考虑重大疾病保证,女性除基本的意外和定期寿险产品外。因为重大疾病不分男女,一旦发生对家庭经济打击巨大。  三、怀孕准备期   妊娠前投保母婴险不可或缺,考虑到未来的宝宝计划“单一的意外险或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并不足以起到全面的保证作用。对于准备怀孕的女性或准妈妈来说。 还需要购买有针对女性生育时期包括孕妇及新生儿特殊保证的母婴险”涵盖了妊娠期疾病与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保险产品值得推荐。购买生育保险需要注意的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解其健康情况后才准予投保。保险公司会对准妈妈们进行严格的体检。而此类保险一般需要90至180天以后才干生效。妊娠两个月后保险公司一般会拒保,因此女性最好在妊娠以前投保。   四、准妈妈   对于怀孕之前没有来得及为自己和宝宝安排保险保证的女性而言,一般女性怀孕后再投保的话。不但可以接受怀孕20周以内的女性客户的投保。非常适合准备怀孕女性和已经怀孕的准妈妈购买,提供涵盖身故、全残、29种一般重大疾病、2种女性重大疾病、12种新生儿先天性疾病、6种妊娠期综合并发症以及女性原位癌保障。   五、已婚已育   考虑专门的女性产品,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要考虑个人的养老理财规划。周全的基本保证之上,仍然应该优先考虑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充分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专门的女性产品,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考虑养老保证。

5,大病保险包括哪些病

很多时候,其实大病保险也是一种商品,只不过这种商品可能比较特殊,我们基本上一般都看不到大病保险的具体形态,但是现在工作压力和生活的压力的增加,环境恶化影响,私家车的泛滥,等等这些都严重危害着我们的身体健康,很多时候我们等到了需要的时候再来买那就有点晚了。有很多人在选择保险的时候面对大病保险都会犹豫,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因为有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大病保险是什么病,那么大病保险包括哪些病?接下来我们来具体看看。 其实我们一直说的大病医疗保险包含的病种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三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终末期肺病、严重多发性硬化、严重冠心病、 原发性心肌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性重症肌无力、严重克隆病、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其实根据保险公司的不同,保险的产品也各不相同,比如重疾险从很久之前只保十几种,到现在分为轻症、中症到重症,三个大分类,总共累计上百种各类疾病,而且产品的类型越来越多,价格也各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很多保险产品的名称叫做“重疾险”,其实实际上重疾险在种类上明细非常之多,如果不仔细分辨,那么有很大的可能就选择了根本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花费了不必要的资金,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面对重大疾病,并不是只能坐以待毙的 大病保险包括哪些病?病种从十几种,到现在分为轻症、中症到重症,三个大分类,总共累计上百种各类疾病,而且产品的类型越来越多,价格也各不相同,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综合选择合适自己的保险产品。在最后友情提醒购买保险产品之前应该详细阅读保险产品明细,关注细节总是没错的。

6,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分 门诊和住院 两种情况.住院治疗时 三甲医院随便去,每次住院可自己挑一家,只要有床位。出院后才可去其他医院看病.门诊治疗,要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必须指定医院,办登记前,自己挑一家,之后,就在该医院治疗。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有效期到了之后,还要重新办理登记。当然,有效期内也可换医院,不过也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以下,资料供你参考。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一、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范围  1、城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个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镇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二、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手续  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  2、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三、门诊大病医疗机构的选择  1、门诊大病患者因治疗项目不同,可按规定选择相应的门诊大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镇保人员在定点区县范围内的一级、二级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恶性肿瘤的相关治疗限于2所医疗机构,同一治疗项目只限于1所定点医疗机构。  2、在登记有效期内参保人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携带《社保卡》或《医保卡》、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原办理登记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先申请撤销原门诊大病登记,再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四、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期限  1、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大病申请单》之日起计),超过6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的,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2、恶性肿瘤病人享受大病医疗待遇的期限,暂定为自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18个月。18个月期满后,因病情需要继续进行肿瘤化疗、放疗的,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期限可以酌情延长6个月。
大病医疗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1、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2、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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