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什么叫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必须是事前以编造伪造的事实骗签的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的变更只能构成缔约过失,不构成合同诈骗。
利用建筑工程合同诈骗,如果诈骗数额较大,涉嫌合同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建筑工程什么叫合同诈骗

2,什么是合同欺诈行为

通俗来说,合同欺诈就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故意采用欺骗的方法,如故意陈述虚假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等,使对方当事人陷于认识上的错误,从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识而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而达到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合同欺诈行为,主要有两种:   1、一种是积极的合同欺诈行为,即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行为,比如对自己的产品作不切实际的宣传,夸大自己产品的功效等。   2、另一种是消极的合同欺诈行为,即故患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比如故意隐瞒己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或者故意隐瞒某些对合同对方当事人明显不利的重要事实和信息等等。

什么是合同欺诈行为

3,什么是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预防合同诈骗的方法有:1、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签订合同时应多留个心眼,不要轻易被合同外在形式所蒙蔽。2、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厂商们应当通过查验身份证或前往工商局查询资料来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的身份和单位行骗。3、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4、充分利用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金融系统资源,及时的核实用于抵押物品、票据的真实性。5、对那些不熟悉的购货人,应尽量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

什么是合同诈骗

4,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5,什么事合同欺诈行为怎么解决只能打官司吗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详情请见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附: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位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闰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的。 对于怎么处理,应先向派出所报案或者拨打110报警处理。 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6,什么叫合同诈骗

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诱使他方当事人陷于认识错误而与其签订合同的欺诈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1)主观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以签订合同为名,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民事欺诈行为人虽然也有欺诈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客观方面不同。民事欺诈虽然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在一定程度内,故仍应由民事法律、政策调整;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应由刑法来调整。民事欺诈行为有民事内容存在,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实际行为。(3)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根本无履行诚意,客观上不作履行合同的任何积极努力,或者是履行小部分而骗取大部分财物;而民事欺诈行为,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能够虽有可能无法完全履行,但能作各种努力。(4)对所获财物的处理方式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拿到对方当事人财物后,或携款潜逃,或是挥霍浪费,根本不想履行合同或将财物归还对方;而民事欺诈中,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后,多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为履行合同创造条件。(5)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而民事欺诈承担民事责任。
虚构事实

7,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一)从动机目的上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1、行为人从签订合同时起就具有骗取的动机和目的。2、开始并无明显的骗取故意,本身也非完全没有履行能力,但合同签订后,抱着能履行则履行,履行不了就拉倒的放任心理,不做积极努力,致使对方遭受严重损失,而将较大数额财物归自己一方非法所有或占有。3、在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无诈骗故意,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因履行困难,或因其他方面的动机,行为人的主观意念发生了变化,想无偿地非法占有或所有签约对方的财物或其它标的。4、行为人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内心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对于是否履行义务,是否非法所有或占有他人财物,内心还没有确定的意念,或者对自己最终无履行约能力还没有明确的认识,主要指行为人实际上并非完全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二)从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上区别。衡量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除从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上区别外,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签约后有无履约行为如何,是另一关键因素。判断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意愿的主要客观根据是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三)从具体情节、后果上区别。正确认定是否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不仅要从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方面考察,还要从具体情节、后果上进行对比分析上,这些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构要件: 1、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为的目的。这里所说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既包括本人对非法所得的意图占有,也包括为单位或者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意图占有。 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市场经济的秩序;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包括以下五种方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骗取财物.这是犯罪分子一种惯用的伎俩。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往往就使对方当事人对其履约能力和诚意信以为真,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人根本不想履行合同,只要签订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给付了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其犯罪目的就已实现,然后便逃跑、隐藏、躲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这是概括性规定,由于合同诈骗犯罪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上不可能穷尽,有必要规定这样一个弹性款项,便于司法机关具体掌握,并避免犯罪分子人逃脱法律的制裁。 4、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的行为,除需具备上述构成要件外,还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利用经济合同实施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合同纠纷往往是合同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担保,只是由于客观上的某些原因,虽经多方努力仍不能履行合同而使对方当事人遭受严重损失所产生的纠纷,造成纠纷的当事人并无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1、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虚构主体,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交易所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隐瞒真相、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等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2、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3、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4、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5、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6、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行为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或者双方另外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合同诈骗行为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一样的,其区别仅仅是诈骗财物的数额大小不同;根据《解释》,诈骗数额较大为合同诈骗罪,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程度的为一般合同诈骗行为。合同诈骗罪应按《刑法》处罚,而一般合同诈骗行为应追究行政责任。 数额较大在《刑法》中没有规定,在《解释》作了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为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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