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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跪求文言文翻译速度1夫chu左边一个斤右边一个蜀前为慕势王

夫斶前为慕势,王前为趋士。与使斶为慕势,不如使王为趋士。我(斶)上前是趋炎附势,大王上前是礼贤下士;与其让我(斶)趋炎附势,不如让大王礼贤天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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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婚姻关系成立之前一方拥有的合法财产!
去民政部门领本本之前所拥有的财产。
就是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

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

3,古代一步等于多少米

古代的一步约等于1.3米。1. 古文里,迈出一足为跬,迈出两足才是步2. 又有说“五尺为步”,所以一步1.5米差不多是现在两个正步的距离,但事实上,古代的1步应该是1.3米,这里可能是:古人比较矮所以步子小;可能他们在测步子的时候用的是方步;3. 古代的三百步大约是现在的500米;4. 中国旧制长度单位,一步等于五尺;(当时的一步等于五尺,一尺等于22厘米=0.22米。一定要注意是“当时”) (步:一步等于五尺,历代不一。秦代一步为六尺,周代一步为八尺。)
周秦汉,一里=415.8米清光绪,一里=576米1929年,一里=500米中国里的长度及其演变,无论今人关于度量衡的著作和古籍记载,都很少谈及。著名中国经济史专家梁方仲先生在所著《中国历代度量衡之变迁及其时代特征》中说:“自汉代以后,历代计算长度,都是自尺以上,到丈为止。至清光绪34年(1908年)重定度量衡制时,……才明文规定于尺之外,另立里制。①所以,中国里作为计算道路等的长度单位在制度上确立得是很晚的。但这决不是说中国古代没有里这种长度的概念,相反这种概念当时应用很多。如《汉书·西域传》所载数十个方国中,大多数方国到长安有多少里的记载:“鄯善国,本名楼兰,……去阳关千六百里,去长安六千一百里。”“且末国,……去长安六千八百二十里”等等。这说明里这种长度概念在当时是常常用到的。虽然如此,正史讲度量衡时却没有里的长度。如《汉书·律历志》谈到长度时说:“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此处讲的五个长度单位,是分、寸、尺、丈、引,就是没有里。这里没有讲里的长度,不是没有里的长度,而是由于种种原因缺少记载造成的。探讨中国里的长度演变,不仅要探讨里本身的长度,而且还要牵连到其他长度的演变问题,如尺的长度。有时,同一个朝代就有几十个不同长度的尺,与此相应,可以计算出几十种里的长度。但这些里的长度,并不一定是法权认可的现实应用的里的长度。因此,这里仅计算社会公认的里长度的演变,供关注此问题的人们参考。一、周、秦、两汉里的长度:周代里的长度在计算井田面积时常常提到。《春秋·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前594年)载“古者,三百步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周代井田制下,方一里,耕地九百亩,四边都是三百步一里的长度。这一点在古代是公认的。《说文解字段注》引《谷梁传》曰:“古者,三百步为里。”然而,仅仅知道一里三百步,不知一里多少尺还是无法求得一里的具体长度。《汉书·食货志上》说:“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升,井方一里,是为九夫。”从这一记载可知,井方一里,为九夫耕种的九百亩耕地,每一边的边长为一里三百步。一步六尺,则一里三百步为l800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据《续文献通考》卷108《乐8》载“周以八尺为步”,“秦以六尺为步”,同时又引《律学新说》指出,二者是相等的。所以《汉书·食货志上》在这里是用秦的步尺制度代替了周的步尺制度。由于秦汉尺的长度如商鞅量尺、新莽铜斛尺、后汉建武铜尺都是一尺等于0.231米。②由此可以算出一里等于1800尺为415.8米。现今的市里一里为500米。则知周代一里为今市里的83.16%。由于周代一里三百步的里制到秦汉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所以这一里制可视为周秦汉三代的里制

古代一步等于多少米

4,夫的拼音是什么

夫拼音为fū、fú1、fū:声母f,韵母u,音调一声2、fú:声母f,韵母u,音调二声一、fū:1、丈夫(zhàng·fu):夫妻;夫妇;姐夫。2、成年男子:匹夫;一夫守关,万夫莫开。3、从事某种体力劳动的人:渔夫;农夫。二、fú:1、指示代词。那;这。2、人称代词。他:使夫往而学焉。3、用在一句话的开始。扩展资料“夫”象形。甲骨文字形,像站着的人形(大),上面的“一”,表示头发上插一根簪( zān),意思是成年男子,是个丈夫了。古时男子成年束发加冠才算丈夫,故加“一”做标志。本义成年男子的通称。相关词汇:1、夫人:古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明清时一二品官的妻子封夫人,后来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2、农夫:旧时称从事农业生产的男子。3、火夫:旧时指烧锅炉的工人。4、拉夫:旧时军队抓老百姓充当夫役。5、车夫:旧时指以推车、拉车、赶兽力车或驾驶汽车为职业的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
夫的拼音是:fū、fú,fū声母是f,韵母是ū,声调是一声;fú声母是f,韵母是ú,声调是二声。夫释义:夫fū1、旧时称成年男子。2、旧时称服劳役的人。3、〔夫子〕旧时对学者的称呼;旧时称老师;旧时妻称夫;称读古书而思想陈腐的人。4、与妻结成配偶者。夫fú1、文言发语词。2、文言助词。3、文言指示代词,相当于“这”或“那”。扩展资料汉字笔画:相关组词:1、农夫[nóng fū] 旧时称从事农业生产的男子。2、匹夫[pǐ fū] 一个人,泛指平常人。3、屠夫[tú fū] 旧指以宰杀牲畜为业的人。4、鳏夫[guān fū] 无妻或丧妻的人。5、马夫[mǎ fū] 旧时称饲养马的人。
拼音一:[ fū ];声母是f;复韵母是u。1、丈夫(zhàng fu):夫妻,夫妇,姐夫,姑夫。2、成年男子:匹夫,一夫守关,万夫莫开。3、从事某种体力劳动的人:渔夫,农夫,轿夫。4、旧时服劳役的人,特指被统治阶级强迫去做苦工的人:夫役,拉夫。5、姓。拼音二:[ fú ];声母是f;复韵母是u。1、指示代词,那;这:独不见夫螳螂乎?2、人称代词,他:使夫往而学焉。3、a)用在一句话的开始:夫战,勇气也。b)用在一句话的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感叹:人定胜天,信夫;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扩展资料:夫的常用词组夫唱妇随:fū chàng fù shuí原指妻子必须顺从丈夫,后来指夫妻关系融洽、和谐。也作“夫唱妇随”。夫君:fū jūn1、旧时妻对夫的尊敬亲爱称呼。2、朋友。夫妻:fū qī夫妇;男女二人结成的合法婚姻关系。也作“夫妇”。夫妻店:fū qī diàn由夫妇两人经管的小店铺。夫权:fū quán旧时丈夫对妻子拥有的支配权。
渔夫的夫 拼音:fū【词语】 渔夫【全拼】: 【yú fū 】【释义】: 1.捕鱼为业的人。【例句】1、渔夫胆战心惊。 2、 要不是那些渔夫,我可能因为这种十足的愚蠢而把我的白骨留在那儿。 3、 渔夫失去了平衡,一头栽进海里。 4、 夜晚天气这样恶劣渔夫不会出海的。
夫[ fū ]1.旧时称成年男子:渔~。农~。万~不当之勇。2.旧时称服劳役的人:~役。拉~。3.〔~子〕a.旧时对学者的称呼;b.旧时称老师;c.旧时妻称夫;d.称读古书而思想陈腐的人。4.与妻结成配偶者:丈~。~妇。[ fú ]1.文言发语词:~天地者。2.文言助词:逝者如斯~。3.文言指示代词,相当于“这”或“那”:~猫至。

5,斤蜀这个字合在一起是什么字

报任安书 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意气勤勤垦垦,若望仆不相师,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虽罢驽,亦尝侧闻长者之遗风矣。顾自以为身残处秽,动而见尤,欲益反损;是以独郁悒而与谁语。谚曰:「谁为为之?孰令听之?」盖锺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何则?士为知己者用,女为悦己者容。若仆大质已亏缺矣,虽材怀随、和,行若由、夷,终不可以为荣,适足以发笑而自点耳。书辞宜答,会东从上来,又迫贱事,相见日浅,卒卒无须臾之间,得竭志意。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雍,恐卒然不可讳,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则长逝者魂魄私恨无穷,请略陈固陋。阙然久不报,幸勿为过! 仆闻之,修身者,智之符也;爱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义之表也;耻辱者,勇之决也;立名者,行之极也。士有此五者,然后可以托于世,而列于君子之林矣。故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昔卫灵公与雍渠同载,孔子适陈;商鞅因景监见,赵良寒心;同子参乘,袁丝变色;自古而耻之。夫以中材之人,事有关于宦竖,莫不伤气,而况慷慨之士乎!如今朝庭虽乏人,奈何令刀锯之余,荐天下豪隽哉?仆赖先人绪业,得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纳忠效信,有奇策材力之誉,自结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外之,又不能备行伍,攻城野战,有斩将搴旗之功;下之,又不能积日累劳,取尊官厚禄,以为宗族交游光宠。四者无一遂,苟合取容,无所短长之效,可见如此矣。乡者,仆亦常厕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议,不以此时引维纲,尽思虑,今已亏形,为扫除之隶,在闒茸之中,乃欲仰首伸眉,论列是非,不亦轻朝廷,羞当世之士邪?嗟乎!嗟乎!如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 且事本末未易明也。仆少负不羁之材,长无乡曲之誉,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奏薄伎,出入周卫之中。仆以为戴盆何以望天,故绝宾客之知,亡室家之业,日夜竭其不肖之材力,务一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而事乃有大谬不然者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能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守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蓄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以奇矣。今举事一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且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庭,垂饵虎口,横挑强胡,仰亿万之师,与单于连战十有余日,所杀过当。虏救死扶伤不给,旃裘之君长咸震怖,乃悉徵其左右贤王,举引弓之人,一国共攻而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然李陵一呼劳,军士无不起,躬自流涕,沫血饮泣,更张空弮,冒白刃,北向争死敌者。陵未没时,使有来报,汉公卿王侯皆奉觞上寿。后数日,陵败书闻,主上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大臣忧惧,不知所出。仆窃不自料其卑贱,见主上惨怆怛悼,诚欲效其款款之愚,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虽古之名将不能过也。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矣。仆怀欲陈之,而未有路,适会召问,即以此指,推言陵之功,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未能尽明。明主不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视,左右亲近不为一言。身非木石,独与法吏为伍,深幽囹圄之中,谁可告诉者?此真少卿所亲见,仆行事岂不然乎?李陵既生降,颓其家声,而仆又佴之蚕室,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 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流俗之所轻也。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为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树立使然也。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棰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支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猛虎在深山,百兽震恐,及其在槛阱之中,摇尾而求食,积威约之渐也。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棰,幽于圜墙之中,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枪地,视徒隶则正惕息,何者?积威约之势也。及以至此,言不辱者,所谓强颜耳,曷足贵乎?且西伯,伯也,拘于羑里;李斯,相也,具于五刑;淮阴,王也,受械于陈;彭越、张敖,南面称孤,系狱抵罪;绛侯诛诸吕,权倾五伯,囚于请室;魏其,大将也,衣赭衣,关三木,季布为朱家钳奴,灌夫受辱于居室。此人皆身至王侯将相,声闻邻国,及罪至罔加,不能引决自裁,在尘埃之中,古今一体,安在其不辱也?由此言之,勇怯,势也;强弱,形也。审矣,何足怪乎?夫人不能蚤自裁绳墨之外,已稍陵迟,至于鞭棰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殆为此也。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乃有所不得已也。今仆不幸,蚤失父母,无兄弟之亲,独身孤立,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仆虽怯懦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沈溺缧绁之辱哉?且夫臧获婢妾,由能引决,况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 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明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然此可为智者道,难为俗人言也。 且负下未易居,下流多谤议。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里所戮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身直为闺合之臣,宁得自引于深藏岩穴邪!故且从俗浮沈,与时俯仰,以通其狂惑。今少卿乃教以推贤进士,无乃与仆私心刺谬乎!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解,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要之,死日,然后是非乃定。书不能尽意,故略陈固陋,谨再拜
齐宣王见颜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宣王不悦。左右曰:“王,人君也;斶,人臣也。王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可乎?”斶对曰:“夫斶前为慕势,王前为趋士。与使斶为慕势,不如使王为趋士。”王忿然作色曰:“王者贵乎?士贵乎?”对曰:“土贵耳,王者不贵。”王曰:“有说乎?”斶曰:“有。昔者秦攻齐,令曰:有敢去柳下季垄五十步而樵采者,死不赦。令曰:有能得齐王头者,封万户侯,赐金千镒。由是观之,生王之头,曾不若死士之垄也。”   宣王曰:“嗟乎!君子焉可侮哉?寡人自取病耳。愿请受为弟子。且颜先生与寡人游,食必太牢,出必乘车,妻子衣服丽都。”颜斶辞去,曰:“夫玉生于山,制则破焉,非弗宝贵矣,然夫璞不完;士生乎鄙野,推选则禄焉,非不尊遂也,然而形神不全。斶愿得归,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清净贞正以自虞。”则再拜而辞去。 君子曰:“斶知足矣。归真返朴,则终身不辱也。” 译文 齐宣王接见颜斶,对他喊道:“颜斶,过来!”颜斶也说:“大王,过来!”宣王听了很不高兴。宣王左右的臣子说:“大王是国君,你颜斶是臣子。大王说颜斶过来,你也说大王过来,能这样吗?”颜斶答道:“我上前见王,是仰慕权势;大王向前,是亲近贤士,与其让我慕势,不如让大王来亲近贤士好。”宣王听后十分恼怒,脸色顿变,问道:“是国君高贵,还是士人高贵?”颜斶答道:“士高贵,国君并不高贵。”宣王道:“有根据吗?”“有。”颜斶说:“从前秦国攻打齐国,秦人下令说:谁敢到柳下季坟五十步内去砍柴,定杀不饶。又有一道令说:谁能取下齐王的脑袋,就封他为万户侯,并赏黄金万两。由此看来,活着的国君的脑袋,还比不上死士的坟墓啊!”   宣王感叹道:“唉!对于贤士怎可轻慢他呢?我是自找没趣哩。请您收我作为学生吧。而且以后您和我同游共处,必以三牲为食,车马代步,您的妻子儿女衣著鲜丽。”颜斶辞谢道:“玉石生在山中,一经制作加工,就被破坏,这并非说它不宝贵了,然而已失去了玉石的完美;士生活在荒远民间,一当被推选出来做官,并非不尊贵显达,然而作为士的气质精神就难以保全了。我情愿回到家中,饿了才吃,素食当肉;缓步徐行,安稳如车;无罪无尤,最为尊贵;洁静正直,自得其乐。”说完于是就向宣王拜了两拜,辞别而去。   君子说:“颜斶可算知足的人了,他保持淳朴的本性,这样终身也不会受辱啊!”
斶是 chù 这字没什么人用。不吉利啊。起名还是换一个吧
颜[斤蜀]说 齐 王 战国策 齐宣王见颜[斤蜀]曰:「[斤蜀]前。」[斤蜀]亦曰:「王前。」宣王不说。左右曰:「王,人君也。[斤蜀],人臣也。王曰[斤蜀]前,[斤蜀]亦曰王前,可乎?」[斤蜀]对曰:「夫[斤蜀]前为慕势,王前为趋士,与使[斤蜀]为慕势,不如使王为趋士。」 王忿然作色曰:「王者贵乎?士贵乎?」对曰:「士贵耳,王者不贵。」王曰:「有说乎?」[斤蜀]曰:「有.昔者秦攻齐,令曰:『有敢去柳下季垄五十步而樵采者,死不赦。』令曰:『有能得齐王头者,封万户侯,赐金千镒。』由是观之,生王之头,曾不若死士之垄也。」 宣王曰:「嗟乎!君子焉可侮哉?寡人自取病耳。愿请受为弟子,且颜先生与寡人游,食必太牢;出必乘车,妻子衣服丽都。」颜[斤蜀]辞去。曰:「夫玉生于山,制则破焉。非弗宝贵矣,然大璞不完。士生乎鄙野,推选则禄焉。非不得尊遂也,然而形神不全。[斤蜀]愿得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清净贞正以自虞。」则再拜而辞去。 君子曰:「[斤蜀]知足矣!归真反璞,则终身不辱。」
《颜斶说齐宣王》(《战国策·齐策四》) 战国策卷十一 齐四 里面就只有这么一篇
【颜斶说齐王】(《国策》) 齐宣王见颜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宣王不说。左右曰:“王,人君也;斶,人臣也;王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可乎?”斶对曰:“夫前为慕势,王前为趋士。与斶使为慕势,不如使王为趋士。”王忿然作色曰:“王者贵乎?士贵乎?”对曰:“士贵耳,王者不贵!”王曰:“有说乎?”斶曰:“有。昔者秦攻齐,令曰:有敢去柳下季垄五十步而樵采者,死不赦!令曰:有能得齐王头者,封万户侯,赐金千镒!由是观之,生王之头,曾不若死士之垄也。” 宣王曰:“嗟乎!君子焉可侮哉?寡人自取病耳!愿请受为弟子。且颜先生与寡人游,食必太牢,出必乘车,妻子衣服丽都。”颜斶辞去,曰:“夫玉生於山,制则破焉,非弗宝贵矣,然太璞不完。士生乎鄙野,推选则禄焉,非不得尊 遂也,然而形神不全。斶愿得归,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清净贞正以自虞。”则再拜而辞去。君子曰:“斶知足矣,归真反璞,则终身不辱。”
颜[斤蜀]说 齐 王 出自( 战国策) 以下是全文" 齐宣王见颜[斤蜀]曰:「[斤蜀]前。」[斤蜀]亦曰:「王前。」宣王不说。左右曰:「王,人君也。[斤蜀],人臣也。王曰[斤蜀]前,[斤蜀]亦曰王前,可乎?」[斤蜀]对曰:「夫[斤蜀]前为慕势,王前为趋士,与使[斤蜀]为慕势,不如使王为趋士。」 王忿然作色曰:「王者贵乎?士贵乎?」对曰:「士贵耳,王者不贵。」王曰:「有说乎?」[斤蜀]曰:「有.昔者秦攻齐,令曰:『有敢去柳下季垄五十步而樵采者,死不赦。』令曰:『有能得齐王头者,封万户侯,赐金千镒。』由是观之,生王之头,曾不若死士之垄也。」 宣王曰:「嗟乎!君子焉可侮哉?寡人自取病耳。愿请受为弟子,且颜先生与寡人游,食必太牢;出必乘车,妻子衣服丽都。」颜[斤蜀]辞去。曰:「夫玉生于山,制则破焉。非弗宝贵矣,然大璞不完。士生乎鄙野,推选则禄焉。非不得尊遂也,然而形神不全。[斤蜀]愿得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清净贞正以自虞。」则再拜而辞去。 君子曰:「[斤蜀]知足矣!归真反璞,则终身不辱。」

6,夫妻前世今生的轮回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会成为夫妻,除了爱情,也需要缘份。在世间寻寻觅觅,怎么会遇到他?是否在冥冥之中,姻缘天已注定?不仅众生迷惑,连学佛人也一样迷惑。   然而为什么在结婚之后,有的甜蜜幸福,有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有的却能依信仰,共修过一生呢?今天我们首先来讨论夫妻关系的类型,并将各类型特征加以说明。了解了夫妻关系的类型,并非消极的认知、宿命,就认为只好如此悲哀命运过一生,相反的,而是在面对彼此的问题时,积极寻求解决之道,好好互相善待。争争吵吵在所难免,如果能保持理性的态度,有诚意的互相沟通,互相体谅,不要记恨(从某种角度而言,因为自己有问题,才会记恨别人,如果自己能学习慈悲,别人的误会讽刺就可以视作“虚妄”,就可以不记恨),问题总有解决的时候。就怕“主观认定”、“无中生有”,无法沟通,不讲道理,也不认错道歉,一味指责对方的不是,问题大概也永远无解。   夫妻关系的类型粗分为五类:   一、亲蜜型:两人相处虽有不同原因,但都非常亲蜜,不易分离。:   二、怨偶型:两人相处,或者冷淡,或者争吵,或者伤害,甚至杀害对方。   三、鸟巢型:两人关系简单但不稳定,随时可能分离。   四、平顺型:两人关系除了感情,通常还有其他因素的保障,如事业、家族、生活背景等,所以还算平顺。   五、共修型:两人关系除了感情,还有宗教、修行上的原因。   一、亲蜜型   (一)男欢女爱型:男女双方深陷情欲,并多重于淫欲,双方认为要表现爱情,惟有肉体亲蜜的接触。现代人对爱情观念愈来愈开放,只要我喜欢,有何不可以的情况下,易发生以“淫欲”为基础的爱情。   (二)相敬如宾型:彼此态度稳重,也比较和谐。由于双方个性成熟稳重,能为对方考量,不以自己为中心,所以相处时较少争执,这是以“成熟”为基础的爱情。   (三)甜似胶漆型:彼此的甜蜜如胶似漆,但是在个性上较依赖,也欠缺独立,感情是互相依赖,这是以“互相依赖”为基础的爱情。   (四)如父如女型:男女年龄有较大的差距,男较年长,可靠稳重,女较年轻,依赖撒娇,相处有如父女相偎相依,如五、六十岁的先生和二、三十岁的太太,其相处也颇为愉快,这是以“照顾”为基础的爱情。   (五)比翼双飞型:因个性和理想相同,彼此也能相互配合,有如比翼双飞,相知相惜,同为理想目标而努力。虽有挫折,但能彼此同心协力,所以这是以“理想”为基础的爱情。   (六)惺惺相惜型:男女双方可能同样落魄,或有志不能展其才,或都是出身贫穷,所以彼此互相体谅,惺惺相惜,彼此携手,共同努力,这是以“互相体谅”为基础的爱情。   (七)情深似海型:彼此曾是多年的朋友,但有着深情,经过岁月的历炼,彼此互相珍惜这份情谊,于是由情生爱而进入爱情。在有深厚的“友情”基础上,这份爱情能耐得起岁月的考验。   亲蜜型的爱情,一般来自过去曾结的善缘(无论是过去生或今生),留有好的感觉,不管是恩情、爱情、亲情、友情,在彼此的意识或潜意识里留有好的记忆。从这个角度而言,居士学佛,仍应善待对方,为对方付出,关心对方,留下好的印象,不管今生或来世,至少相处或再见面时,对方也能回报善待,互相都以好的态度相处,这也是“善的循环”。   不用羡慕他人的爱情,这一切只是个“好梦”!   二、怨偶型   (一)仇深似海型:彼此中间有极大的仇恨。在双方互动中,不满、仇恨、嗔怒慢慢产生,直到“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有如结了十几辈子的仇恨。或许在过去生中真的是仇人也说不定,印象深刻,因为某些业力在今生将两位结为夫妻,但是甜蜜一过,过去的怨仇便一一自潜意识浮现出来。   (二)讨债型:一方极度耗用另一方的福报,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常见先生努力工作,但太太却大笔挥霍;或是太太节俭,但先生赌得倾家荡产;或者太太对先生照顾无微不尽,却任凭闲赋在家的先生辱骂淩虐,也不敢吭声。或许在过去生同样的景象依在,但角色互换,如今时空一变,欠的总该还回来。   (三)讨命型:一方谋害另一方,但无极大冤仇,可能只是为了小事而已,便错手将对方致于死地。夫妻之间或许有可能累积了许多委曲和怨恨,但一般还不致于杀夫或杀妻,但如果过去生有杀害对方(不一定是夫妻,也有可能是猫狗的动物)的因果,今生成为夫妻,很有可能便会发生“讨命”的情况,在有意无意之间,果报便发生。如果曾经杀害对方,就算天涯海角,也还是会碰面,果报是跑不掉的。   (四)争吵型:常为小问题大吵特吵,吵得不可开交。或许观点不一致,或许习惯不同,或许本身爱争吵(甚至有人视争吵为运动),反正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已司空见惯。打开社会版新闻,例子处处可见,因争吵而欧打,泼硫酸,离家,跳河跳楼,这也是现代社会的问题。如果有争吵,必须以慈悲对待对方,争吵的气氛才会降低。如果视争吵为理所当然,将会破坏生命的和谐(怒火三丈,人的情绪状态也难保平静)。   (五)遗弃型:一方不管另一方的死活而遗弃对方。如先生遗弃妻儿远走他方,或者男性有新欢而遗弃旧爱。这种遗弃的行为,会造成另一方深深记恨,这种恨意,将在未来的时空中,会产生“报复”的行为(尤其是所谓“报复”的行为,尤其是所谓“恶意遗弃”)。遗弃他人的一方,本身将会留下“亏欠”的记忆,对于被报复,无形中也视为命该如此,也只能无奈。如果遗弃妻女,出家修行,因中止了夫妻本有的因缘,即使今生修行有成,但还是必须再轮回,必须再结婚,以了前缘。等宿缘全了,才能不再轮回,这是“因果不昧”之理。   (六)相敬如冰型:双方态度冰冷,已不再为对方着想。可能身处同一屋檐,但貌不合,神亦离,根本是各过各的生活,也不互相过问关心。通常也是因为彼此缘份(或说善缘)快尽了,所以没有任何感觉。“名存实亡”,剩下的只是婚姻契约的名份而已。如果此时各有各的对象,表示旧缘已了,开始另一段因缘(即使不离婚,旧因缘等于已结束)。   (七)不服输型:双方比较学历高低,赚钱多寡,家世贵贱,地位高下,能力强弱,彼此互不服输(在修行上,还是互比境界和神通)。好胜心的作用下,生活如战争,为了面子一点都不服输。有些天天界的天人,也有这种习性,故转入人间时,各方面表现也不错,但就是“不服输”沿袭了以前的习性。   (八)脾气古怪型:一方脾气古怪,难以相处,另一方只好忍气吞声。例如先生个性孤僻,愤世疾俗,自比不世出的英雄,但好高骛远,终究一事无成,身为太太只有无奈无言;或者太太深信算命风通常脾气古怪的一方都不自知自己“脾气古怪”,反而自以为是,指责别人的不是。探究原因,一方面是“欠缺慈悲心”,另一方面是“痴业”所造成的。欠缺慈悲心,所以不能善待对方;因为痴业,所以自以为是,脾气古怪而不自知。   (九)离家型:先生或太太常想离家,以争脱家庭的束缚。或许没有外遇,没有理想,但是家庭的压力甚大,束缚甚多,已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压力和束缚,所以常离家,流涟在外,或许到朋友家,或许喝闷酒,或许留在公司加班,借口不回家,这也是没有勇气承担责任的一种类型。   (十)虐待型:以残酷狠毒的手段迫害另一方,如动粗、欧打、鞭打,关在密室等。这种虐待对被虐者而言,身心都是一种煎熬,这种痛苦将深刻记录于意识和潜意识,在未来总有机会报仇,也要把对方折磨得死去活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把这股怨气出了才算一个了结,这种残酷对方的心态,会造成极重的恶业,在八识心田极易造成地狱种子。这种夫妻的爱情,亦可称为“地狱的爱情”。   世间怨偶很多,以上只是大致列举。这些原因造成双方痛苦无奈,怨恨心起,又无力解决,最后诉诸法律,请求离婚。同时双方结下恶缘,在未来生中,事情可能重演,但角色互换,众生便在生生死死的轮回中,一再演出这种无奈的悲剧。这就是“恶的循还”。   无奈的悲剧,是否有终止的一天呢?很多人以为学佛,或者遁入空门,便可以摆脱这个轮回的梦魇。这种说法表面没错,但是就算是再高明的修行者,也要偿还过去结下恶缘的宿债。这是法界“因果定律”,在法界内无人可免。   人生数十载,何必结恶缘呢?如果能以“最积极”的态度,来善待对方,慈悲对方,忍辱对方,即使再大的恶缘,终有化解的一天,进而转为结善缘。千万勿再自以为是,还要对方服侍,种下恶缘还不自知,将来只好受恶果了。或许这此话有此危言耸听,但法界自有因果定律,也不是你我可以随意否定。   三、鸟巢型   鸟巢的意思为“简单但不稳定”的关系,有如鸟巢。两人关系只是暂时的,或关系淡薄,随时有分离的可能,这表示两人虽然有缘,但终究不踏实,缘也不深。   (一)同命鸳鸯型:双方都没成就,又没社会地位,受社会忽略,生存于阴暗的一角,同病相怜,而且朝不夕保。例如逃难的夫妻或偷渡客,可能都不知道明日会如何。自古以来,战争之后,很多夫妻便沦于这种命运。   (二)露水鸳鸯型:因缘不深,有如露水鸳鸯,今日有缘相会,但明日又各奔东西。这种情缘,大部分缘于男方在过去生,曾对女方有救命之恩,故今生女方对男方发生爱情,并有一宿之缘,不知不觉中也了此救命之恩。以往所谓“救命之恩”,以佛教因果来看,会有各种方式来偿还此救命之恩(而且必定要偿还),但以情感方式最多。   (三)人生过客型:有些夫妻结婚没多久,或者因为罹患绝症,或者突然生病,或者意外事故,即告命终。家属当然悲痛,更有甚者,喜事当天变丧事(如车祸意外)。或许他们彼此有些宿缘,但缘份又短,来人间一遭,有如人生过客。   (四)非正室型:非正室即是无正式的婚姻关系,在现代社会称为“外遇”。这种关系在现今社会并无保障,所以迟早也会结束。为什么除了正室,还会有这这种关系呢?或许是因为贪欲;或许在过去生他们双方是夫妻,在轮回之后,今生再遇,所以一了宿缘,只是现在的太太无法忍受,甚至大动干弋。在多生多世的轮回,我们个人在各道都可能结了太多次缘,人就是与太多人牵扯,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纠纷。   (五)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型:年长的一方生命所剩无多,于是财产便遗留给年轻的一方,或许彼此相爱并不深,或许年轻的一方只是觊觎另一方的财产,大部份还是“功利取向”的考虑。因为是“利益”考量,而非感情因素,所以双方缘份并不深。   (六)异国情怀型:虽为夫妻,但常年分居两地,相聚时间少之又少。譬如先生为了事业被公司调派海外分公司,太太在此又有事业走不开,两人聚少离多。因为分居两地,彼此虽然有情,但仍属于缘份不深(因仍有力量使其分居两地)。   (七)借腹生子型:彼此其实没有感情,只是留下与母亲或父亲缘份较深的孩子。在古代为了延续香火,有时采用借腹生子,现代社会则有精子银行。有了小孩之后,彼此关系便告结束。基于“某种目地”而有关系的男女,因为不是因为情缘,所以将来也会有“某种目地”的共同果报,也就是他们的“共业”。   (八)萍水相逢型:因某些因缘而相聚在一起,如一起旅游,或共同出任务,在相聚时,彼此有感情,可是等旅游或任务结束,因缘结束之后,便分开各奔东西。对彼此而言,只是一段美好的记忆,但终究是萍水相逢而已,无法延续。萍水相逢,也可能造成未来更深的因缘,因为彼此都有好印像,在彼此的意识和潜意识里会记下对方。例如释迦牟尼佛的本生故事中,在过去生为修行童子时,为了供养燃灯佛,与卖花女子结下“五茎花”的因缘。卖花女子希望修行童子未成正果前,能成为修行童子之妻,修成正果后,能被修行童子所渡化,最后修行童子也答应卖花女子的要求。   有关鸟巢型的类型不在少数,这种缘尽人散的感情,在现代社会还真多,或许以平常心看待,也就不足为怪了。对于学佛者而言,看待这型的爱情或婚姻,至少要知道两方面:(1)学佛者如发愿行菩萨道,虽然彼此缘浅,但仍要珍惜把握来善待对方,结好善缘。(2)学佛者仍要知道世事本来就无常,如梦如幻。   四、平顺型   (一)事业成功型:因事业成功,家庭基础稳固,所以双方爱情有面包的基础,还算稳固,各方面的需求,也不虞匮乏,生活的享受也较常人为高,这或许可归功于其“人间福报”较足。事业成功,一般来自过去的褔报。如果事业属于两人共创,彼此会更加珍惜。   (二)共同理想型:因求学怀有共同理想,自然共组家庭,生活平顺。共同追求理想,在第八识也容易种下共同记忆的种子,如果经过多生都有共同理想,转来学佛,说不定也会有共同的愿呢!有共同理想,可为夫妻、兄弟、好朋友等关系。   (三)门当户对型:无论在事业、个性、家世、学历、地位都得双方家族同意,门当户对,所以彼此的感情相当平顺,也不会因差距太多而有冲突。如果门当户对,多能维持某种程度的稳定关系,这种感情多已加入家族的成份。   (四)共同成长型:因背景环境很多相同,如邻居,或青梅竹马,或共同求学,或相同工作环境,彼此有很多相同经验可以分享,也一起渡过低潮挫折,一起共同成长,这种关系稳固了彼此的感情。由于共同成长,可以一起面对难关考验,这种力量的延续,今生可以相系,来生或许很容易再来相聚。   (五)媒妁之言型:经由相亲方式,彼此也能认同,进而共组家庭。彼此因需要安定,所以感情也相当平顺。某些经由宗教方式而产生的爱情(如基督教,天主教),基本上也可算是这一型。   五、共修型   (一)共有愿力型:修行人本身有愿力,彼此相约来世间,可能彼此也有宿缘,所以也就相约成为夫妻。虽然是世间夫妻,但也都精进修行,所以生活上也多与宗教有关(无论是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任何宗教),共同利益世间。   (二)共有习性型:因为修行的习性、方式相类似,或生生世世常在一起修行,彼此多能熟悉,所以今生今世也一起共修,共同学习。一般如果还未修行有成,一方面尚未了生脱死,一方面又要了却人间因缘,以此方式最好。   (三)共有业力型:夫妻虽然共修,但来世间必须承担共同的果报。因为虽然也在修行,在智慧不足时可能犯下某个错误,因此未来世必须共同承担曾犯下错误的果报。面对果报时也不须惊慌,必须两人同心面对,共同解决,即使共同赔上性命,也必须坦然接受,不是学了佛,佛菩萨就必定保平安。如果这样做,佛菩萨也违背了法界因果原则。   以上讨论,仅提供参考。世间夫妻千百样,样样不一样。居士学佛,不见得是“幸福美满”的生活,但至少可以“安贫乐道”,不再忧烦。   最后祝福所有学佛的家庭,夫妻同心,排除障碍,共行菩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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