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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人应缴纳生育保险条例

按规定,只要有单位,并缴纳社保,就自动缴纳生育险,由于生育险是单位负担的,不扣个人工资。
正规职工必须缴纳,不是可以交或不交的,男女都要

什么人应缴纳生育保险条例

2,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交费时间的规定,各地不一样,最短1个月,最长12个月你去当地社保网查查你那里的生育保险条例明确下2.交费时间不满规定,不能报销的如果单位没有及时给你交,造成你无法享受,可以要求单位给你报销,按照当地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报销
可以报销的, 住院的费用生产的时候带着医疗本,生育服务正,出院的时候就直接报销了。出院的时候,只缴纳个人部分就可以了。 产前检查费用,等你生产以后,交到单位,单位给报销。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3,关于生育金

你的应该不行!具体的待遇,<<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很清楚:第十条 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关于生育金

4,社会生育保险法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为了你将来能顺利退休,都要交生育险,其实生育险是包含在社保里的,是由单位出这份钱的。
这个保险是社会统筹的,不能因为你已经生育就不再缴纳,不然以后生育的人钱从哪里来

5,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该保险由企业缴纳。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职工申请享受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用待遇的材料:1、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终止妊娠不需提供)。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分娩或终止妊娠的诊断证明原件。6、医疗费用收据原件。7、分娩住院期间发生合并症、并发症的,还应提交出院小结和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职工申请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待遇的材料: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2、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医疗费用收据原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申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所需材料按以上规定执行。职工未就业配偶还应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前未就业证明和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用人单位申请拨付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还应提交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累计参保未满1年的,还应提交:1、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2、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6,生育保险条例全文

生育保险条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条例-一、津贴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二、其它  ?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三、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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