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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如何设定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措施形式多样,本着尽可能的控制对方财产,以达到资金安全的目的行事这个原则去做就可以了
让A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你好!那就要求对方将这19辆货车及以后买来的货车进行担保。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关于如何设定反担保措施

2,反担保措施指什么

一、反担保措施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范围。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

反担保措施指什么

3,求一个担保项目的反担保措施设计

建议的反担保措施如下: 1. 股东的房产证件齐全,肯定要纳入反担保,房产设定抵押并备案登记,虽然价值不高,但还要了解是否是该股东的唯一居住房产; 2. 商铺已全款付清,有购买合同(需了解是否已经房产部门备案),还需要了解未取到产权证的原因,是否房产权属有瑕疵,落实是开发商的原因还是受保对象的原因,如果产权无瑕疵,可以与开发商了解,是否可以合同更名,这主要涉及的是 契税等税金问题,让受保人缴纳税金,取得产权,担保公司再与受保对象签订预转让合同,即将所有房产转让的手续全部办完,压在担保公司,如受保人违约,就可直接过户到担保公司名下;如果房产权属本身有问题,那操作上就另行考虑; 3.酒店现金流不错,让受保户与酒店的开户行联系,争取做到三方账户监管,即随时监控账户资金,并限定用途,让银行也担起监管责任,到时可以封存账户资金,也可约定该账户定期回款; 4.应收账款虽然收款慢,但也可以做质押登记,现在已专门有应收账款的查询登记系统,对受保人也是制约,即将应收账款的回收权也要纳入反担保。 具体操作时可能还会有新情况,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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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哪些是常见的反担保措施

搜一下:哪些是常见的反担保措施?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抵押物的范围: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质押反担保措施质押物的范围: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  三、保证反担保措施的范围:第三人可提供的不动产、动产抵(质)押;第三人信用担保等。  四、保证金反担保措施: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

5,担保公司主要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共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个部分,也就是说5个部分都可以作为反担保的依据,具体为:1、保证:说白了就是信用担保,依据如下:第六条 【保证的定义】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同时以下人员不能作为信用担保的保证人:第八条 【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公益法人作为保证人的禁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强令提供担保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2、抵押:以下的都可以作为抵押的反担保: 第三十四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同时也规定了一些不能做抵押的: 第三十七条 【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3、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第六十三条 【动产质押的定义】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主要是股权和债权,比如股票和债券: 第七十五条 【可以质押的权利】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4、留置:留置主要是货物运输中,简单理解为扣留,不要跟抵押和质押理解错了就可以第八十二条 【留置与留置权】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定金:这个不用解释了吧…………以上都是符合担保法的,也就都可以作为反担保依据,具体的还是主要看流动性,保值增值性以及还款来源作为依据,担保公司还是注重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的。顺带说一句,目前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认可的是:房产、土地、车辆、应收账款的收费权、上市公司股权、债券、商用专利权这些,其他的基本不认,风控手段一般是股权质押+财务监管+定金+反担保手续

6,常用的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范围。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 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书抵押物投保证明。 3.抵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⑥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字串5 (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 (二)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质押物的范围。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I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质押反担保资料。质物清单、质物所有权证明、质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 3.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 (2)合同当事人以权利质押的,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手续; ③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适用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④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向其他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3)质押反担保质押率。可转让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比例(如50%)}知识产权质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如50%). 有价证券质押率不高于现值的一定比例(如80%):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如50%);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一定比例(如60%)。 (三)保证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保证反担保企业应向担保方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报告;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贷款卡及查询结果;同意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 2.保证反担保的审查程序按照对申请企业的审查程序进行。 (四)应收账款质押形式 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其应收账款额应在担保额的1倍以上,且应收账款先于贷款到期时回笼的,该应收账款应部分提存用于还贷。 (五)保证金反担保形式 采取保证金反担保形式的,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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