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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有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裁员吗

国有企业
也要看当地经济与行业,载员,可能会慢慢的,削减国有企业。

现有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裁员吗

2,金融危机国企公司为什么要裁人

国企也是企业,也要靠市场来维持它的存在,一定要明白一点:国企不是慈善机构,它是要靠盈利来养活下面人的!!!
因为效益和企业负担问题
这个问题太幼稚了,公司效益不好如果找不到好的对策,不裁人怎么能减少开支,国企比私人的好多了,私人企业裁的更厉害,要不直接关门停产。
哈哈!~因为人太多!!养不起哦!~

金融危机国企公司为什么要裁人

3,国有控股企业可以随便裁员吗

国有企业,裁员的话,会有补助。
企业裁员应当有合理事由,并经合法程序。如果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企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如果企业在2010年12月份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应该在2011年12月份之前申请劳动仲裁。现在早已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此案。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不可以。必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有控股企业可以随便裁员吗

4,在国企干了十四年现裁员我该怎么拿补偿

经济补偿金只是因为用人单位裁员导致,和其未及时参加社保没有关系的。你可以要求其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的话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补缴。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协助你们申领失业金。注意仲裁、申领失业金都是有时间限制的。
要看你的工龄是否满一年,满了一年的加上零头可以有一半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另外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要解除劳动合同,不提前通知的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但是你要证明你做了一年左右。如果单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通过社保中心的缴费记录也可以证明。

5,五十多岁国企在职女职工公司要裁员怎么办

五十多岁国企达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裁员的,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已经达到法定退休的年龄,不再是劳动关系。
(三)企业转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你多大岁了,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企业不能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第四十二条),仍需裁减人员的,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如果不够我在给你说解除补偿.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国企15年工龄裁员怎样赔偿

裁员合法的不予赔偿。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而言,赔偿,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裁员合法的,不予赔偿,但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的,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管多少年工龄,主动辞职一般都是没有赔偿的,除非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可以依法要求经济补偿金,一年工龄折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仅供参考:用人单位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了15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1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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