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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财产权利

即公民对财产享有的权利,通常与人身权利相对,包括物权、债权等。
财产性权利是指可单独转让或与其他权利一并转让的权利;旨在使持有者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以现实物质利益或预期物质利益交换而得的权利。

什么是财产权利

2,什么是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财产权就是自己通过合法经营,诚实劳动获得的收入,以及其它合法的私有财产,我们依法享有对它们占有的权利,是财产权。

什么是财产权

3,财产的所有人具有哪些基本权利

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所有人对财产享有的控制、支配权。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可以是对储蓄、房屋、家电、书籍等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也可以是对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无论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所有权,都是所有人针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如下基本权利: 1、占有权:即所有人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和掌握的权利,如公民对各种家电、衣物的支配和控制。 2、使用权:即所有人依法按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对财产加以利用的权利。如公民使用家电、衣物满足衣食住行和精神消费的需要。 3、收益权:即所有人对利用财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有据为已有的权利。如公民出租房屋就有获取租金的权利。 4、处分权:即所有人有决定财产的归属和命运的权利,也即所有人有处置财产的权利。例如公民将房屋出卖、将食品食用、将物品丢弃等行为都是对财产的处置。

财产的所有人具有哪些基本权利

4,财产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你好,财产性权利是指可单独转让或与其他权利一并转让的权利;旨在使持有者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以现实物质利益或预期物质利益交换而得的权利。从执行理论上讲,对知识产权的执行同样包括控制性程序和处分性程序。控制性程序一般是禁止被执行人转让其权利(进行冻结或扣押),同时,对有登记机关或单位登记的财产,应当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有关机关或单位协助,冻结财产权转移。财产性权利表现为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有价证券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产性权利的内容将不断丰富。
答:子女有赡养年老父母的法律义务,未尽或少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同时,父母可以采用遗嘱的方式剥夺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的继承权利。据此,如果你和你父亲现在居住的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父母所有,则你父亲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份额为:1/2+1/(1+你的兄弟姐妹数);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分别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份额为:1/(1+你的兄弟姐妹数)。他们“逼迫”你们“搬出”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的父亲亦可书立一份遗嘱(最好公证),明确表示他的全部遗产归你单独全部继承。

5,财产权利包括哪些

财产权利包括哪些: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物权:物也包括某些权利。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限制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前者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从前还有永佃权与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之上;后者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与某些权利之上。此外还有矿业权、渔业权等。我国农村现有的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尚在讨论中。在物权法中还有物权取得权,如物权性的先买权、买回权,我国截止2014年还没有。关于物权的一个问题是,占有究竟该不该规定为占有权。债权: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的差异在于其对人性(相对性)、不具排他性(平等性)、债权的可移转性不如物权。债权方面不存在物权法定主义而存在合同自由,因而债权很难分类,更无法列举。一般也不对债权加以分类。债权有一些附属的权利。例如因合同而发生的债权的主要内容是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但债权人还享有一些其他权利,如合同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等。有学者将这些权利集合名为“财产的形成权”,作为与物权债权并行的一类。不过这些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不宜将之另为一类。债权也可以包括一些由其转化形成的权利,如损害赔偿请求权。

6,什么是财产权利财产权利质押典当可包含哪些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权利质押的设定方式与动产质押的设定方式相同,首先由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然后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期限由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权利凭证。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还有许多共同点,如质押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权实现的方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 汇票、支票、本票;(二) 债券、存款单;(三) 仓单、提单;(四)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 应收账款;(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是指当户或第三人将其财产权利凭证将会典当行占有,将该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担保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规定,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与动产质押典当不同,动产质押典当一般只需开具当票,不需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但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不仅要开具当票,还要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包含:一)债权人必须占有债务人的质物,即:债务人必须把典当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债权人或第三人称出质人;债权人享有上述财产的权利,称质权人。(二)依法可让与的财产权,如以亲属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抚养请求权等,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三)依当事人的特约不得让与的财产权,而第三人知悉有该特约时,该财产权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四)禁止扣押的财产权,如养老金请求权等,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五)特别法明确不得让与、查封或者供作担保的财产权,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六)不动产物权、矿业权、渔业权和水权等,不得为权利质押典当的标的。
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是典当行业务,可以接受财产质押。就是可以从事典当业的资产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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