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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InternationalServiceTrade)是指国际间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一种贸易方式。贸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务并获得收入的过程称为服务出口或服务输出,购买他人服务的一方称为服务进口或服务输入。国际贸易狭义的概念是指传统的为国际货物贸易服务的运输、保险、金融以及旅游等无形贸易。而广义的概念还包括现代发展起来的、除了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服务以外的新的贸易活动,如承包劳务、卫星传送和传播等。

什么是国际服务贸易

2,WTO关于服务贸易的定义是什么

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 (1)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2)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现场提供服务; (4)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一成员方自然人的商业现场提供服务。 注:现在WTO已转化为或者代替为世界贸易组织。 供参考。

WTO关于服务贸易的定义是什么

3,国际服务贸易理论有哪些

国际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理论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理论 H-O-S模型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有哪些

4,国际服务贸易包括哪几种形式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国际服务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in service)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所发生的服务买卖与交易活动。这种服务是指以提供活劳动德形式而满足他人需要并获得外汇报酬的活动。1.过境交付: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如电信服务和网络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到国外看病、到国外学习,或外国来旅游等。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它是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如讲学等。
跨境交付 境外消费 自然人流动 商业存在

5,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1:不可贮存性2:进出口的表现方式与货物不同3:贸易主体和客观非同时转移4: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5:贸易保护方式更具有刚性和隐蔽性6: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7: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复杂
(1)服务业fdi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发展;(2)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有所提高;(3)伴随着服务贸易快速增长,国际服务贸易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4)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但各国发展不平衡;(5)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比例较小,且发展不平衡;(6)国际服务贸易直接促进货物贸易的发展;(7)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发展提升了服务对一国经济增长与发展影响力;(8)服务市场开放难度大,贸易利益冲突严重。

6,国际服务贸易有哪些啊哪些比较有前途

  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按照WTO于1994年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有四种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在中国境内通过电信、邮政、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实现对境外的外国消费者的服务;   2、境外消费:指服务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中国公民在其他中国短期居留期间,享受国外的医疗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在后者领土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外国服务类企业在中国设立公司为中国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另一成员方的领土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某外国律师作为外国律师事务所的驻华代表到中国境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WTO新回合谈判时程已与当初所订的目标时程落后甚多,服务业市场开放承诺的延滞情况更为严重,其重要原因之一即为开发中中国认为由于服务贸易统计资料严重缺乏,使得会员们无法由统计资料中得知市场开放后对中国之冲击与影响。因为开发中会员的中国服务行业(如金融、电信与运输服务业等)一般来说较欠缺国际竞争力,若是贸然开放将会对其中国业者造成极大的冲击,使得开发中会员迟迟不肯做出市场开放之承诺,或提交初始回应清单与修正回应清单。依据WTO统计数据显示,初始回应清单约只有六成会员提交,而修正回应清单方面,更仅有约四成会员提交。另外,欧盟东扩后,其服务业承诺更有缩减之情况,其中有十馀个WTO会员提出补偿谈判的要求,但因谈判双方会员都欠缺足够的统计数据来支援谈判,致使谈判时程一再延后。台湾与加拿大均透过管道想要收集服务贸易相关统计资讯,但结果也都不如人愿。   以上这些情况在在显示出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对WTO整体谈判的重要性。因为服务贸易谈判亟需统计资料作为市场开放要求与承诺、事后监督承诺,与提供解决争端之依据;并且这些服务贸易统计资料也能评估市场进入机会、决定谈判优先次序与策略、比较各国承诺、评估特定市场自由化程度之基础,以及了解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变化情形。因此建立各国一致、具公信力的统计资料,不仅可以应用于贸易谈判中,也得以对于服务贸易进行全面性乃至以个别行业为基础之评估。如此才能作为各会员政府执行政策与驻外谈判人员争取中国最大利益时之参考。   我个人认为:商业存在和跨境交付比较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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