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确认合同无效

有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确认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如何确认合同无效

2,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1、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二、什么是有效合同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3,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一、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善意取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第二情况,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4,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未满八岁的儿童、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等。这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签订合同的,即便签订合同了,也是无效的;2、虚假的合同不是出自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是违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一种无效的合同。例如阴阳合同,表面上的合同虽然双方都签订了,但是却是假的,所以这种合同是无效的。而背地里的阴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却是有效的合同;3、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指合同的内容违法,如双方签订一份购买淫秽视频的合同,因为购买淫秽视频本身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这种合同是无效的;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益,并且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例如甲的房产已经被法院判决执行给乙,但是甲却与丙串通,签订合同卖给了丙,致使乙无法执行甲的房产。而甲和丙之间的合同就是无效的;5、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是指双方签订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优良道德内容的合同。例如,双方签订合同,一人如果在公共卫生间内吃饭,另一个人就付给他100元钱。这样的合同名下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是无效的;6、格式条款加重对方责任的合同,是指一方提供事先拟定好的合同,但是合同的内容明显增加了对方的责任,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例如,甲卖给乙房屋,甲提供了自己已经拟定好的格式合同,但是却约定如果乙违约,要赔偿房屋价值的双倍违约金。这样的格式条款,明显对乙不利,是可以被认定无效的;7、格式条款减轻自身的责任,也是可以被认定无效的。例如甲卖房给乙,甲事先提供拟定好的格式合同,但是合同内容却写明,如果甲违约,甲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这样的格式条款,明显减轻了自己的责任,可以被认定无效;8、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也是可以被认定为无效的。例如甲乙签订合同,甲提供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在其中约定乙不能够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否则就是违约。这样的格式条款明显是排除了乙的诉讼权利,是无效的;9、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合同也是无效的,例如某浴池中写明了,注意安全,如果不慎摔倒受伤,本浴池概不负责。这样的合同内容属于人身伤害免责内容,就是无效的;10、租赁超过20年的合同是无效的,例如甲将房子出租给乙,约定租期是30年,那么这样的约定超过了30年,所以超过20年的部分是无效的;11、房地产开发商不具备开发资质的,其所签订的卖房合同是无效的;12、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合同,应当被认定无效。例如甲向银行借款,但是借款后又借给丙,甲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为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6,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8,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其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威胁或者乘人之危,违反了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因此,以此种手段订立和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除此之外,其他诸如采取恐吓、威逼等手段,使对方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思而订立和变更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该项内容不仅指用人单位,也包括劳动者在内。   其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这主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只规定自己的权利,而对涉及劳动者的条款,则更多地规定的是义务,对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则不作规定。这种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其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违反了法律法规特别是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自然无效。这种无效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不具备劳动行为能力或者尚不满16周岁等。二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

9,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是什么情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越级承包。我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在实践中,有的建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企业级别内容决定的范围承揽工程,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因此,法律明令规定,凡越级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属无效; 2、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也就是说,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3、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 4、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使用、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在建设项目发包中,有些项目法定程序为招投标,但有的发包人擅自发包给关联企业,有的发包人形式上采用了招投标的方式,但采取暗箱操作或泄露标底或排斥竞标人。另外,工程发包后,有些承包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如存在以上违法事实,这样的建筑工程合同也往往被认定为无效; 5、非法转包。根据《合同法》第272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筑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文章TAG: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认定  合同  合同无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