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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

(1)工作日加班,加班费为当事人时薪标准的1.5倍乘以相应加班时数;(2)休息日加班,为当事人日薪标准的2倍乘以相应加班天数;(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为当事人日薪标准的3倍乘以相应加班天数;(4)员工日薪标准为月薪资总和除以21.75天,时薪标准为日薪标准除以8小时。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

2,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根据劳动部的规定,如果是标准工时制,按照下列标准计算。日工资=劳动者月工资/21.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1.5双休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2.0法定休假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3.0按照规定,在工作日或双休日加班,如果安排相应的补休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即使安排补休的,仍然应当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3,加班费怎么计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怎么计算

4,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尽量介绍的详细一些哦

劳动者加班工资基数,应当以劳动者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所取得的全部工资收入为准。劳动者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已经支付的加班工资除外)都应当纳入加班工资基数的范围内。 然后再21.75乘以倍数。
平时加班用基本工资÷21.75÷8×1.5×加班小时数 周末加班用基本工资÷21.75÷8×2×加班小时数 国家法定节假日用基本工资÷21.75÷8×3×加班小时数
以劳动者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所取得的全部工资(已经支付的加班工资除外)
每个公司的计算法不一样。。。
加班工资如何算? http://8020rc.com/news/7/6077.html 中秋加班工资“督察”比“提醒”重要 http://8020rc.com/news/7/6393.html 加班工资如何算:计时还是计件 http://8020rc.com/news/7/6359.html “中秋节”加班工资这么算 http://8020rc.com/news/7/6315.html 中秋加班按300%支付加班工资 http://8020rc.com/news/7/6288.html

5,加班费的正确计算方式

加班费的正确计算方式: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解读:1、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计算基准天数的重任,从此结束了20.92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历史。2、月均工作日根据11天法定节假日调整为20.83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的概念,清楚的划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勤要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此概念与考勤制度联系紧密。3、明确了11天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假日没有工资的现象将得到缓解。当然21.75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工资略有下降。“计薪天数”明确了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薪酬计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此概念与薪酬计算规则联系紧密。4、综上,HR的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日”的基础上根据“计薪天数”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来计算薪酬,使HR的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体现。

6,加班费用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加班费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5、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支付工资补偿;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1、单位因生产需要依法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小时工资×1.5(倍)×实际延长小时休息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注:本人原工资不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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