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工资怎么写

劳动合同的工资是基本工资,额外的提成或待遇也可写在劳动合同上,基本工资为扣除社保费用后的实际工资。

劳动合同工资怎么写

2,在劳动合同上工资是一般是怎么写的

可以分几条:第一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第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作报酬

在劳动合同上工资是一般是怎么写的

3,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应该怎么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写可不可以

按法律规定,当然是按照实际发放的数额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些也可以,但是,如果到劳动局办理备案的话,也必须高于或等于最低工资标准。
签到劳动合同,工资部分,你应该填写你期望的工资金额,如果公司想聘用你,公司肯定会按该公司薪酬标准管理规定给你给付工资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应该怎么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写可不可以

4,从事人事职位时签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怎么写

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在劳动合同上工资,注明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一些的数据即可。
实际工作年限是否超过1年?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任意解除,否则要支付赔偿金。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如何填写员工的工资基本工资占全部

在劳动力成本核算中, 基本工资是对企业影响比较大的,这个决定了缴纳各种保险的比例,需要特别和员工讲清楚, 其它,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都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变动的,属于公司的浮动成本,可以控制. 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和员工讲明白,并且在劳动合同中做提前约定,哪些是可能变动的,哪些是员工的基本保障收入.   具体比例在全额工资中没有法律的约定.
1、签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年底发工资属于年薪制,这只能正对经营者,对于一般劳动者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视为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在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公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按拖欠工资的50%——100%支付赔偿金。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没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你们之间的协商结果确定

6,劳动合同工资和基本工资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劳动法上的工资是一个大概念,计算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当包括奖金和加班费。 劳动合同上没有注明是基本工资还是加上补贴,你可以向单位主张是基本工资,单位不理会你就带上合同跟工资条上劳动仲裁委员会。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6项,劳动合同是要约定劳动报酬的;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建议:保留考勤记录或拍照留存,寻找证人证言,工资条,银行打卡凭证证明实际所得收入等其他证据材料当地劳动局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一、基本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时企业必须支付的基本劳动报酬。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二、薪酬应包括哪些内容:1、工资。工资又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工资制度分职务工资制、职能工资制、结构工资。2、津贴。津贴分地域性津贴、生活性津贴、劳动性津贴。3、奖金。奖金分考勤奖金、效益奖金、项目奖金等4、福利。福利分社会保险福利、用人单位集体福利。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劳动法上的工资是一个大概念,计算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当包括奖金和加班费。劳动合同上没有注明是基本工资还是加上补贴,你可以向单位主张是基本工资,单位不理会你就带上合同跟工资条上劳动仲裁委员会。
1、工资单上的基本工资比劳动合同签 订的工资要低——这是可能会低,因为比如要扣税、扣社保或公积金等,所以会低。2、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是基本工资加上补贴为劳动合同所注明的工资,这样我该怎么办?——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可以去跟公司的人事咨询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公司另有制度有规定。3、顺便解释下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包括些什么?——这个可能每个公司都不同的规定,原则上签订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可,而这个工资是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就能得到的,超出约定的工资时间,则要计算加班工资,法律上没有作其它的规定要求。建议及时与公司的人事沟通了解清楚。4、基本工资是不是就是去除所有福利的工资,也就是底薪。——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号)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以及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的有关规定,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再具体些说,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均属基本工资。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工资总额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从事统计、缴费等劳动工资工作中常用的一个概念。与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或称实得工资)、基本工资等概念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在理解劳动者全额工资等概念时,常常也会联系到工资总额的概念。现实意义在企业实际管理中,基本工资的概念非常泛化,而且在法律上也并无确定的定义,所以每个企业对基本工资的定义和标准也是千差万别,因此基本工资只是一个模糊概念。
广东胡律师:补充回答:《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劳动法上的工资是一个大概念,计算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当包括奖金和加班费。 劳动合同上没有注明是基本工资还是加上补贴,你可以向单位主张是基本工资,单位不理会你就带上合同跟工资条上劳动仲裁委员会。
1、“工资单上的基本工资比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要低”的情况有: 一、已经扣除社会保险中个人交纳部分; 二、可能有陷阱,你应该问清楚。2、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是什么范围,如果要注明的话,那就是“基本工资加上补贴”。反正你首先要搞明白了再有如何解决的办法,否则人家无法为你提供帮助。

7,个人与企业签的工资协议是什么格式

关于------------劳动合同(编号)甲方:-----------------公司 乙方:---------------------住址:---------------------- 身份证号:------住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现就乙方工资待遇相关事宜,双方根据法律规定,自愿、平等协商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一、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入职甲方公司,任职------------,乙方工资为月薪制。二、乙方在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期间内,工资包括以下:1、底薪1500元;2、项目提成:------------------------------------(根据你们公司的具体提成内容填写)。三、乙方转为正式员工后,工资包括以下:1、底薪3000元;2、绩效工资:-------------;3、项目提成:-------------;4、固定发放200元抵用卷。四、其他待遇: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乙方有权购买公司5%(包含5%)以下的股份。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劳动合同具同等效力。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xxx乙方: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扩展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如下方面: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没有范文,我试着给你草拟一协议,希望可以帮到你。  关于------------劳动合同(编号)  的补充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住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现就乙方工资待遇相关事宜,双方根据法律规定,自愿、平等协商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入职甲方公司,任职------------,乙方工资为月薪制。  二、乙方在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期间内,工资包括以下:  1、底薪1500元;  2、项目提成:------------------------------------(根据你们公司的具体提成内容填写)。  三、乙方转为正式员工后,工资包括以下:  1、底薪3000元;  2、绩效工资:-------------;  3、项目提成:-------------;  4、固定发放200元抵用卷。  四、其他待遇:  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乙方有权购买公司5%(包含5%)以下的股份。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劳动合同具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你好!1、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务派遣”。是受劳动合同法规范的。2、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另: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如下方面: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文章TAG:劳动合同薪资模板劳动  劳动合同  合同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