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押合同为什么是诺成合同

质押是诺成型合同,只要签订合同就生效除非另有约定。但是质押合同的质押物必须办理登记,不登记不能享有质权!
个人认为: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交付质物为合同生效要件。 质押人不交付质物,质权人有权要求其交付。

质押合同为什么是诺成合同

2,什么是诺成合同

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例如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即成立。其他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都属这类合同。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须向有关机关履行登记手续。  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对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风险的转移时间等都有重大意义。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什么合同是诺成合同,什么合同是实践合同,应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交易习惯来确定,中国的《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因此,经济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什么是诺成合同

3,买卖合同为什么是诺成合同给出详细解答谢谢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始为成立。此时的买卖合同即为实践合同,或称要物合同,当然也属于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为什么是诺成合同给出详细解答,我也不太清楚的。
关键是如何给诺成下定义。如果理解为遵循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公平原则。买卖合同就是诺成合同。
不要物,指的是合同的成立不需要物体的转移占有.即"一诺即成". 不要物合同,是为了方便交易,促进交易.假如一定要交付才能达成买卖合同,就不利于交易.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就成立了,而不是尾标的价或者交款的交付为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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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什么叫诺成合同金融机构借款为什么属于诺成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主流观点认为,我国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我个人认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合同成立并不以生效为必要条件,也即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但并不一定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并没有否认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只是强调必须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在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所有的借款合同均应为诺成合同。

5,为什么说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实务中,对于保险合同,并不以保险金是否交付为合同生效条件,而是只要达成合意,保险合同即告生效。投保人应该阿宝双方约定,及时缴纳保费。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的标的负责,包括投保人支付保费之前的那一段时间。
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了“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按照该规定,只要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当事人间的保险法律关系形成,即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法》上述第十三条规定将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区别开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可成立,由此可见,我国《保险法》确认保险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相对应的是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由于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以交付标的物(保险金)为合同成立的条件,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成立。故保险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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