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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最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九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7)履行的地点和方式。(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的方法。 4. 合同的写作要求有哪些? 1.遵守《合同法》。合同是依据法律规定面签订的,在内容和签订程序上,都不得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2.合同的内容必须坚持双方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3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所以格式要规范,条款要完备,文字要精确。4.合同语言须准确、周密,以防止产生岐义,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按合同法的规定,不是五条的,请参见即可。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最主要条款

2,劳动合同九项条款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劳动合同九项条款内容

3,在法律条文中 什么是条 什么是款 什么是项 什么是目

法律条文,一般的结构是篇、章、目、条、款、项,但是我国现在的法律很少有“篇”的结构,而多用“编”的结构,包括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三大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例如我国现行刑法的结构是“编”、章、节、条、款、项,整个刑法分为两“编”即总则编和分则编。下再举《民事诉讼法》一例,进一步说明问题: 第二编 审判程序......................"编"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章"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节"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条"下为第一款之六项: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第二款: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其实就像 一、 (一) 1、 (1)每条中可能有好几款,每款中可能又有好几项,每项中可能还有好几项。起这些名,并没别的意思,只是为了行文例捷和表述方便

在法律条文中 什么是条 什么是款 什么是项 什么是目

4,包括哪些条款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经济合同的成立或签定中必须具备相应的必备条款,约定明确相应的事项,约定不明或漏项在将来履行中必然产生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的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凡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叫做主要条款或者法定条款。理由必备条款为合同必不可少条款,缺少则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必备条款包括下列(1)、(2)、(3)、(4)、(5)、(6)、(7)为合同主要条款,而非必备条款。(1)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买卖合同中的买卖物,承揽合同中所完成的工作等。(2)数量与质量。计算数量的计算标准必须规定合理的磅差40正负尾数。标的的质量标准必须具体,明确。(3)价款和酬金。价款和酬金是取得产品、接受劳务的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代价。价款和酬金是以货币数量表示的。合同中还必须明确报酬的支付方式、时间,支付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制度。(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有一定的期限,任何合同都必须明确履行的期限。合同的履行地点与方式也十分重要,自提产品的要明确规定提货的地点;送货的要规定交货地点,运费的承担、标准和运输方式等。(5)前置合同履行条件(比如包装和验收方法)。包装主要是针对购销合同而言。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数量验收应在交货时验清,如不提出异议,即认为如数履行了合同。质量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因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7)法律规定和合同性质要求规定的其他条款。(8)双方当事人约定或一方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

5,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保险合同的常用条

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可能不是很全,我大概给罗列一下吧。1、您与我们的合同:包括合同构成,投保范围,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内容变更,投保人解除合同时的手续及风险,合同终止;2、我们提供的保障: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3、您的权利和义务:保险费的交纳,续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合同效力中止,减保,保单贷款;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保险事故通知,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给付,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5、基本条款: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本公司合同解除武装权的限制,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联系方式变更,失踪处理,争议处理;6、释义;这是我刚从一份合同上摘抄下来的,可能每份合同内容不尽相同,仅供参考。

6,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基础,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名称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符号,即注册登记时所登记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  住所,用人单位办事机构的所在地为其住所。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用人单位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劳动合同文本中要记载的用人单位的住所必须标明具体地址。  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单位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注册登记时必须标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单位的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符号。劳动者的姓名以户籍登记,也即身份证上所载为准。  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所,其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即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载明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工作的任务等。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位置。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下,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的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6)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7)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旨在将双方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中说明,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清楚地知道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再次提醒双方必须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正常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和劳动工具。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情况严重的可导致职业病的发生。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就职业危害的告知和预防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即按照《劳动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载明的内容。
双方主体、标的、质量、数量、价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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