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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不可抗力

天灾、地震、罢工,人力不可控制的。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战争等对个人来说都可以成为不可抗力。在法律上,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海啸,发大水

什么叫不可抗力

2,什么是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它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和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等)。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现象,它在各国法律中都是免责事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可抗力将导致当事人被部分或者全部免责。

什么是不可抗力

3,解释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对市场和电力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不可预期和不可控制的事件及其产生的后果。包括自然灾害和战争等。符号“f”。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称为不可抗力事件。以前我考法律时,记忆就是玉碧可,这样的就永远不会忘记了。祝你好运哈!
比如说火灾,洪涝,泥石流等等

解释不可抗力

4,关于不可抗拒力的解释是什么

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既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三要素缺一不可。自然现象的不可抗拒力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社会现象的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2. 举例说明由于下大雨把物品收到浸泡,导致物品损坏或生锈。不属于不可抗拒力因素。物品运输过程中遭遇山洪或泥石流,导致物品被冲走损坏。属于不可抗拒力因素。物品运输过程中当地爆发战争,导致物品在战争中损坏、丢失。属于不可抗拒力因素。物品存放在码头准备出海,突遭当地政府宣布封锁出口,导致无法按期交货。属于不可抗拒力因素。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载具(车辆或轮船)发生故障或事故(翻车、触礁、抛锚等)导致损失。不属于不可抗拒力因素。
这时设问句,就是自问自答。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既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三要素缺一不可,比如说山洪暴发不能通信,但可以通过Email传递信息,就不能以不可抗力为抗辩事由。最常见的有政治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楼主说的被盗肯定不算。

5,什么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导致原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如必须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也可能导致新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如财产投保人在遇到因不可抗力所受到的在保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时 ,与保险公司之间产生出赔偿关系。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采取一切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一般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其内容包括:不可抗力内容;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 ,向另一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则应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合同的方式。凡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当事方已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可不负赔偿责任。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不可预见性。[wiki]合同[/wiki]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2)不可避免性。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3)不可克服性,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的延伸。 后果:按照合同约定,一般不赔偿。
不可抗力就是指那些自然灾害,如水灾,火山爆发,地震等各种情况。

6,不可抗力的适用条件

合同双方当事人缔结合同、履行合同,最终目的是通过履约获得合同利益,实现合同目的。但在履约过程中,不能排除一些出于当事人意料之外的情况发生,对合同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双方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尽力避免或减少合同相对方可能遭受的损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其适用的前提是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当事人已在能力范围内采取了合理措施,依然不能免除或者减少不可抗力影响,在此情况下,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一、不可预见性所谓不可预见性,是指民事主体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对不可抗力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所谓不可预见,不是指不能看见,也不是指没有预见,而是指不能预见。当事人没有看见或者没有预见的事件,不一定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民事主体来说,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就是在正常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民事主体就应当预见到的。二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年龄、知识水平、技术能力等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能预见到。这两种标准,有时要结合使用,有时也可单独使用。二、不可避免性所谓不可避免性,是指民事主体对于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是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如果一事件的发生虽然不可预见,但其发生完全可以通过民事主体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不属于不可避免。三、不可克服性所谓不可克服性,是指民事主体对于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意外事件造成的结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则该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同样,如果意外事件的发生虽然不能克服,但通过当事人的努力完全可以得到缓解,则能够缓解的部分则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此外,还应具有履行期间性。所谓履行期间性。就是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在成立民事法律行为以后,终止履行之前发生。如果意外事件的发生在成立民事法律行为之前,或者履行之后,或在一方迟延履行而又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具有履行期间性的特点,不可抗力事件只有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才能免除当事人的合同责任。迟延履行已超过合同履行期间,则因丧失履行期间性,不能免除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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