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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是否属于民法

属于民法。因为调整的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劳动合同法是否属于民法

2,请问劳动法的案例属于民法的范畴嘛

算起来虽然属于民事范畴,但与一般民事诉讼不同的是劳动争议是必须经过仲裁的。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民法的合同法属于一般法,而劳动法属于特别法,因此,在劳动争议方面,就应当优先适用劳动法,只有劳动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合同法

请问劳动法的案例属于民法的范畴嘛

3,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否都属于民法

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
劳动法属于经济法,介于公法私法之间。
劳动合同法不属于民法,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二者在身份上并不平等。具备从属关系

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否都属于民法

4,劳动合同关系不平等为啥劳动合同法还在民法之中

劳动合同法不在民法之中按法律所调整的具体内容。法律可分为: 1、宪法 2、刑法 3、民法 4、经济法 5、劳动和社会保险法 6、婚姻法 7、行政法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9、知识产权法 10、商法 11、社会组织法 12、交通运输法 13、金融法 14、国土资源法 15、税务法 16、刑事诉讼法 17、民事诉讼法 18、行政诉讼法 19、非诉讼程序法(如仲裁法等) 这种分类也叫法律部门,争议最大,全球法学界都没有统一的法律部类划分。
《民法学》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程之一,《合同法》则是《民法学》的子课程。在民法学债权分论课程中会涉及到合同法的内容,但并不深入和全面。

5,民法典劳动法新规给单位或公司造成经济损实的怎么处理

1、老板骗人,要看具体的行为,如果违法劳动法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2、如果拖欠工资之类,可以要求及时支付工资的。
咋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单位在城南对外经济赔偿的责任后,有权向劳动者追查
您提到的情况,不属于民事纠纷,因而,《民法典》中对此没有规定。一般来说,职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赔偿给单位,单位有权力向职工要求经济赔偿。
民法典对劳动法没有规定,劳动法是特殊法,民法典没有对劳动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但民法典对劳务关系有相应规定。如果劳务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被提供劳务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提供劳务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6,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的问题很混乱的问题是是工作年限还是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你说的是这个吗。
可以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的最后规定吧,是不是你想要找的内容呢。
民法

7,论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一、我国劳动法律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 (1)《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 ①.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②.一定范围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A.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B.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职工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C.其他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的劳动关系。 ③.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A.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适用《公务员法》。 B.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 C.现役军人。 D.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 。 E.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2).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范围的发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①.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对象。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②.将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有条件地纳入劳动法调整对象。 ③.将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基本上都纳入劳动法调整对象。 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以外的其他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进而被纳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④.将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部分类型的非标准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对象。 ⑤.用人单位不合格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关系已被纳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进而被纳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⑥.将退休人员重新受聘的劳动关系有条件的纳入劳动法调整对象。 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若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重新就业的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否则,作为民事雇佣关系由民法调整。 ⑦.将个人承包经营中的劳动关系有条件的纳入劳动法调整对象。 在个人承包经营中,承包个人招用了劳动者,一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视为劳动者与发包人建立了劳动关系,发包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⑧.《劳动合同法》仍然不调整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等性质的劳动关系。 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主要有: (1)劳动行政关系 (2)劳动服务关系 (3)劳动团体关系 (4)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社会关系 (5)劳动监督检查方面的社会关系 西北政法大学刘鑫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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