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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交会一共多少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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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摊位主要赚钱,所以价格比申请的要高很多。展览公司只赚一些服务费。但在广州有1000多家的展览公司,有百分之八十是骗人的,不是骗订金就是到快要开展才

广交会一共多少摊位

2,广交会摊位怎么申请广交会摊位怎么申请广交会摊位怎么申请

广交会马上就要开始了,现在已经来不及申请摊位了,不过你可以到广交会官网去了解下具体怎么申请,可以参加明年的广交会。一般要参加都要提前几个月做准备,就好比重庆神驰机电,他们在八九月份的时候就开始准备了,他们参加很多届了,目前他们的展位已经申请到了,是在3.1G39-G40 H09-H10。

广交会摊位怎么申请广交会摊位怎么申请广交会摊位怎么申请

3,广交会什么的展会的摊位都是政府免费分配的吗可以买吗

广交会展位都是由当地商务局分配的,想要申请到广交会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年出口额也要达到标准,最好是成为当地商会会员,这样申请展位才有保障。
都是要花钱买的,一个摊位最少1万块钱,哪里有你想的那么多好事
不可能有免费的展位
广交会展位都是由当地商务局分配的,想要申请到广交会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年出口额也要达到标准,最好是成为当地商会会员,这样申请展位才有保障。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广交会什么的展会的摊位都是政府免费分配的吗可以买吗

4,广交会摊位怎么定

在官方申请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有独立的进出口权,要是当地商会会员,出口额要达到当地的标准。而且第一次申请是很难申请到位置的。就算你达到了申请标准也是很难申请到的。申请费用首先要看你申请第几期的,然后除了摊位费用,你还必须入当地的商会,而且费用大约是8000到12000不等,然后你申请的话,还要走点后门,送点礼。 当然前提是要看你一年出口额是否达到了标准。如果贵公司没达到申请条件或申请不到展位但又想参展的话,可以通过专业正规的广交会展览公司预定摊位。展览公司可根据企业的要求调剂到合适的摊位。我们是专业正规的展览公司,提供广交会摊位,办理广交会证件和展位设计装修等服务 关于广交会方面的问题欢迎来电垂询,联系方式请看我的用户名和用户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祝你好运!!!!
广交会摊位分为品牌摊位和一般性摊位两种。一般性摊位由地方交易团、国资委管理企业参展组团单位负责安排。具备参展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向地方交易团或大会定摊位,不过摊位好坏或能否分派到的就不知道了;另外可以通过市场来申请调剂,博鑫展览公司专业做广交会和华交会摊位的公司,已经有10年的历史了,可以帮你们定到满意的广交会摊位!
广交会马上就要开始了,现在已经来不及申请摊位了,不过你可以到广交会官网去了解下具体怎么申请,可以参加明年的广交会。一般要参加都要提前几个月做准备,就好比重庆神驰机电,他们在八九月份的时候就开始准备了,他们参加很多届了,目前他们的展位已经申请到了,是在3.1g39-g40 h09-h10。
这个要每年广交会开始前3个月,去广交会官方网站易捷通里面天下表,先注册哦!然后打印出来,拿到当地商务厅去申请就可以。不过你要是以前没有参加过的话,展位就不容易给你哦!除非你们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还有流动资金要过300万美元,好大一笔数字!

5,广交会摊位如何申请及其流程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是哪里

如果贵公司没达到申请条件或申请不到展位但又想参展的话,可以通过专业正规的广交会展览公司预定摊位。展览公司可根据企业的要求调剂到合适的摊位。我们是专业正规的展览公司,提供广交会摊位,办理广交会证件和展位设计装修等服务 关于广交会方面的问题欢迎来电垂询,联系方式请看我的用户名和用户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祝你好运!!!!
2012广交会摊位出售-申请标准-展位申请条件2012广交会摊位展位申请条件:具备进出口权,商会会员,年出口额100万美金以上3个重要条件2012广交会摊位申请流程:流程1、企业登陆“参展易捷通”流程2、企业网上填报《参展申请表》,打印盖章后连同评审材料一并提 交给所属交易团流程3、申请生效流程4、交易团初审核企业参展资质流程5、审核是否通过,是则进入流程6;否则检查是否缺少资料并补齐返回到流程2。若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展位申请结束。流程6、商会复核企业参展资格,查看审核是否通过.通过则进入流程7, 否则返回到第4个流程.流程7、评定申请对应展位类型:一般性展位或品牌展位流程8、商会安排位置流程9、工作小组办公室审定流程10、网上公布展位安排结果,企业可查询展位安排情况流程11、企业登记展位负责人,完成备案流程12、企业打印《广交会出口展位责任书》,加盖公章后提交所属交易团
·2006年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申请与安排标准的规定 为提高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水平,优化参展结构,规范参展秩序,确保广交会展位申请与安排公开、公正、透明,特制定本规定。 一、广交会组展方式 广交会实行“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组展方式。按行政区域及中央部委系统设50个交易团,参展商按其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参加交易团。6个进出口商会及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发挥行业服务协调作用,负责相关展区协调管理工作。 广交会分配性展位由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负责安排,招展性展位由商/协会负责安排。展区设置及展位类别详见《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 二、参展申请 任一申请广交会展位的单位可根据《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选择参展展区,在规定时限内按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向相关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提出参展申请。 三、参展必备条件 (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进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二)具有所申请参展展区的协调管理商会或外资协会会员资格。各商/协会协调管理的展区详见《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 (三)上一年度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金额(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项下,需要在广交会上看样成交的商品,不包括大米、大豆、玉米、原油、成品油、煤炭、烟草的海关统计出口金额)须达到广交会规定的参展商最低出口金额标准,具体按广交会《参展准入管理规定》执行。 (四)申请参展的商品符合广交会相关展区展品范围的要求。 (五)无严重违反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无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无多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贸易合同纠纷,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等。 (六)无违法的记录。 四、展位安排程序 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或系统企业的展位申请,根据广交会参展必备条件进行参展资格审查。凡符合广交会参展必备条件的申请单位由交易团(分配性展位)、商/协会(招展性展位)按展位安排标准进行评分,以确定相关单位的广交会展位的安排资格。 五、展位安排标准。 广交会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一律按量化评分与优选原则的办法安排,不得采取招标方式安排展位。具体评分标准由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各商/协会细化,但必须包括以下5项评分指标的内容(不少于70%权重): (一)上一年度出口额:分值权重不少于40% (二)国家级奖励:分值权重不少于10% 国家级奖励名称限定为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颁发机构限定为下列政府机构: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科技部。 (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分值权重不少于10% 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指以下认证: 1.iso9000系列 质量管理体系,且质量认证体系覆盖范围中列举产品应与申请展区相关 2.iso14000系列 环境管理体系 3.ohsas18000系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 或与申请展区有关的行业认证,如: 5.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 6.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 7.iso/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 (四)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或外观专利(10项外观专利按1项发明专利折算)或产品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或获得国家科技部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分值权重不少于5% (五)海外市场注册商标:分值权重不少于5% 以上所有指标都需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各项证书自发放日起三年内有效。 鉴于各地、各行业实际情况不同,可由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商/协会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在30%权重范围内制定与上述标准无冲突的评分指标,或上调上述5项指标的权重。 西藏交易团展位安排单列。 六、展位安排优选原则 (一) 展位按评分高低依次安排。 为培育有发展前途和出口潜力的中、小生产企业参展,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参展企业总数中可有不超过20%不受展位安排标准限制。 (二)各交易团分配性展位,各商/协会招展性展位总数不少于50%用于安排生产和工贸企业。 (三)广交会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为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对外贸易,各商/协会招展性展位总数中不少于20%用于安排中部地区交易团(含辽宁、河北、海南)企业,不少于 10%用于安排西部地区交易团企业。中、西部企业招展展位评分指标的出口额分别按1.5和2的系数进行计算。 七、展位安排标准量化评分实行一年一评,相应展位安排原则上一定两届保持不变。 八、本规定在商务部和广交会网站以及全国性新闻媒介对外公布。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各商/协会的展位具体细化安排办法须采用类似方式对外公布。 企业对展位安排有疑问的,可向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商/协会要求作出解释。对解释不满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外贸司促进处(电话:010-65197761,传真:010-65197452,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反映有关情况,有关材料同时抄送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交易会工作处(电话:020-26080486,传真:010-86681600,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上述机构只受理具名投诉(含真实姓名、企业名称及有关材料)。对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具名投诉人与企业。 九、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商/协会不按本规定安排展位的,一经查实,广交会将按违规安排展位的数量扣减其展位基数。 十、本规定自第99届广交会起执行。此前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广交会业务办负责解释。

6,广交会摊位怎么申请

·2006年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申请与安排标准的规定 为提高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水平,优化参展结构,规范参展秩序,确保广交会展位申请与安排公开、公正、透明,特制定本规定。 一、广交会组展方式 广交会实行“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组展方式。按行政区域及中央部委系统设50个交易团,参展商按其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参加交易团。6个进出口商会及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发挥行业服务协调作用,负责相关展区协调管理工作。 广交会分配性展位由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负责安排,招展性展位由商/协会负责安排。展区设置及展位类别详见《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 二、参展申请 任一申请广交会展位的单位可根据《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选择参展展区,在规定时限内按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向相关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提出参展申请。 三、参展必备条件 (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进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二)具有所申请参展展区的协调管理商会或外资协会会员资格。各商/协会协调管理的展区详见《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 (三)上一年度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金额(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项下,需要在广交会上看样成交的商品,不包括大米、大豆、玉米、原油、成品油、煤炭、烟草的海关统计出口金额)须达到广交会规定的参展商最低出口金额标准,具体按广交会《参展准入管理规定》执行。 (四)申请参展的商品符合广交会相关展区展品范围的要求。 (五)无严重违反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无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无多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贸易合同纠纷,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等。 (六)无违法的记录。 四、展位安排程序 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或系统企业的展位申请,根据广交会参展必备条件进行参展资格审查。凡符合广交会参展必备条件的申请单位由交易团(分配性展位)、商/协会(招展性展位)按展位安排标准进行评分,以确定相关单位的广交会展位的安排资格。 五、展位安排标准。 广交会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一律按量化评分与优选原则的办法安排,不得采取招标方式安排展位。具体评分标准由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各商/协会细化,但必须包括以下5项评分指标的内容(不少于70%权重): (一)上一年度出口额:分值权重不少于40% (二)国家级奖励:分值权重不少于10% 国家级奖励名称限定为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颁发机构限定为下列政府机构: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科技部。 (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分值权重不少于10% 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指以下认证: 1.ISO9000系列 质量管理体系,且质量认证体系覆盖范围中列举产品应与申请展区相关 2.ISO14000系列 环境管理体系 3.OHSAS18000系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 或与申请展区有关的行业认证,如: 5.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 6.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 7.ISO/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 (四)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或外观专利(10项外观专利按1项发明专利折算)或产品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或获得国家科技部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分值权重不少于5% (五)海外市场注册商标:分值权重不少于5% 以上所有指标都需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各项证书自发放日起三年内有效。 鉴于各地、各行业实际情况不同,可由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商/协会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在30%权重范围内制定与上述标准无冲突的评分指标,或上调上述5项指标的权重。 西藏交易团展位安排单列。 六、展位安排优选原则 (一) 展位按评分高低依次安排。 为培育有发展前途和出口潜力的中、小生产企业参展,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参展企业总数中可有不超过20%不受展位安排标准限制。 (二)各交易团分配性展位,各商/协会招展性展位总数不少于50%用于安排生产和工贸企业。 (三)广交会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为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对外贸易,各商/协会招展性展位总数中不少于20%用于安排中部地区交易团(含辽宁、河北、海南)企业,不少于 10%用于安排西部地区交易团企业。中、西部企业招展展位评分指标的出口额分别按1.5和2的系数进行计算。 七、展位安排标准量化评分实行一年一评,相应展位安排原则上一定两届保持不变。 八、本规定在商务部和广交会网站以及全国性新闻媒介对外公布。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各商/协会的展位具体细化安排办法须采用类似方式对外公布。 企业对展位安排有疑问的,可向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商/协会要求作出解释。对解释不满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外贸司促进处(电话:010-65197761,传真:010-65197452,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反映有关情况,有关材料同时抄送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交易会工作处(电话:020-26080486,传真:010-86681600,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上述机构只受理具名投诉(含真实姓名、企业名称及有关材料)。对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具名投诉人与企业。 九、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商/协会不按本规定安排展位的,一经查实,广交会将按违规安排展位的数量扣减其展位基数。 十、本规定自第99届广交会起执行。此前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广交会业务办负责解释。
任一申请广交会展位的单位可根据《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选择参展展区,在规定时限内按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向相关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提出参展申请。 参展必备条件 (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进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二)具有所申请参展展区的协调管理商会或外资协会会员资格。各商/协会协调管理的展区详见《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 (三)上一年度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金额(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项下,需要在广交会上看样成交的商品,不包括大米、大豆、玉米、原油、成品油、煤炭、烟草的海关统计出口金额)须达到广交会规定的参展商最低出口金额标准,具体按广交会《参展准入管理规定》执行。 (四)申请参展的商品符合广交会相关展区展品范围的要求。 (五)无严重违反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无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无多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贸易合同纠纷,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等。 (六)无违法的记录。 展位安排程序 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或系统企业的展位申请,根据广交会参展必备条件进行参展资格审查。凡符合广交会参展必备条件的申请单位由交易团(分配性展位)、商/协会(招展性展位)按展位安排标准进行评分,以确定相关单位的广交会展位的安排资格。 展位安排标准。 广交会分配性和招展性展位一律按量化评分与优选原则的办法安排,不得采取招标方式安排展位。具体评分标准由各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各分团、各商/协会细化,但必须包括以下5项评分指标的内容(不少于70%权重): (一)上一年度出口额:分值权重不少于40% (二)国家级奖励:分值权重不少于10% 国家级奖励名称限定为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颁发机构限定为下列政府机构: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科技部。 (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分值权重不少于10% 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指以下认证: 1.iso9000系列 质量管理体系,且质量认证体系覆盖范围中列举产品应与申请展区相关 2.iso14000系列 环境管理体系 3.ohsas18000系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 或与申请展区有关的行业认证,如: 5.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 6.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 7.iso/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 (四)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或外观专利(10项外观专利按1项发明专利折算)或产品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或获得国家科技部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分值权重不少于5% (五)海外市场注册商标:分值权重不少于5% 以上所有指标都需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各项证书自发放日起三年内有效。 鉴于各地、各行业实际情况不同,可由交易团、联合交易团分团、商/协会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在30%权重范围内制定与上述标准无冲突的评分指标,或上调上述5项指标的权重。 西藏交易团展位安排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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