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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生育津贴怎么算

工资/30*产假天数

重庆生育津贴怎么算

2,生育保险金如何计算

生育保险金如何计算: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局并未对生育保险费缴费金额进行明确规定,由各地区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其计算公式如下:【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X缴费基数【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为标准2、生育医疗补贴一般都是固定的,正常生产的大致都在3000元。

生育保险金如何计算

3,生育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只要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即可享受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一次性补贴。其中,生育津贴必须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否则无效。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生育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4,生育保险金怎么算

  生育保险金又叫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参保单位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个人参保缴费的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帐管理。企业无论有无女职工,均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女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 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 以本地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生育保险金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两项。

5,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有哪些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   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选择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给予生育妇女发放的生育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势力而确定。生育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有: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生育保险基金筹集等问题。 1、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 2、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生育当月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6,产假问题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从网上找了一下,晚育都是确定的,但是对于剖腹产,好多说法不一。听说如果属于难产必须剖腹产的,有医院证明就可以休15天,如果是自己要求剖腹产的就没有。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津贴是针对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补给。国家对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计算公式为:当月企业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因此,计算的结果有可能高于也有可能低于产假职工平时的月工资,在低于产假职工月工资标准的情况下,除生育津贴外,不足的部分则由企业补齐。  产前假工资发放。产前假不在产假范围内。产假的一般基础规定是98天,含产前15天(产前假不在这15天范围内)。产前假是怀孕七个月以上,个人提出申请,  公司考察工作情况后批准的,最长可休两个半月。产前假按不低于申请职工月工资的80%标准发放。
朝阳社保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发放是按90+30发的,剖腹产属于正常生产,难产才会增加15天的产假,需要有医院相应证明
产假是只要生产就有的假期,跟是否上了生育险没关系。只是上了生育险的员工产假工资是社保给发,产假和生孩子产生的费用可以社保报销,没上生育险的员工产假工资是单位出。
大部分地区奖励假是政府强制规定的,不是单位批不批的问题,可以拨打12333人社局的电话咨询一下当地产假政策,并通过邮寄医院产假证明复印件及产假告知书给用人单位以作证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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