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同承担什么责任,合同签章是伪造了现在合同出事故我们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23 04: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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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章是伪造了现在合同出事故我们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如果合同章确实是伪造贵司的,贵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员工偷私印造假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里要看制造假合同的作用是什么了,如果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那么是构成诈骗罪的。情况有很多,如果详细描述会更好一点盗窃罪,诈骗罪。然后数罪并罚。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3,合同造假联系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贝贝金海外专营店为您服务你好!因为合同是由你公司和对方公司签订,因此,你不属于合同当事人,原则上你不会承担责任。但是,既然指定你为联系人,你应该履行基本的义务,履行好作为联系人的职责。如果因为你没有积极履行联系人的义务,致使合同最终无效或被解除,你的单位会据此向你追偿损失。
4,假冒他人签署合同需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承担一切责任,被冒充的人,无任何责任1、合同主体不同合同约束的人也不同,从法律角度zhidao来讲冒用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涉嫌合同诈骗。2、但是任何单位都应当尽量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合同上以单位名义签名的要求其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单位的授权委托,最好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签合同的最好核实本人的身份证,留身份证复印件。3、如果事情已经出来有问题了,你可以直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5,伪造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1、如果公司伪造你的劳动合同,经过司法鉴定是假的,这个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就等于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2、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一般来说半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我用假的公司去和别人签了一份协议我违约后我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1、公司不存在,但你是真心想做生意,属于欺诈,对方可撤销合同,你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不存在,你是签假合同骗钱,属于合同诈骗罪,涉嫌刑事犯罪。你好,你说的假的公司是什么意思啊?没有工商注册吗?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具备履约能力,公司是否注册不是关键。当然违约是一定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的。 纵横法律网 冯福增律师根据法律,不需要赔偿!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 1、有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向您的同学支付入职后第二个月起工资的双倍。且此时您的同学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立即辞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关于“工作不满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的赔偿协议 (1)如果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其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报告,通过这种方式辞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擅自离职的,如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证明其具体损失)。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况下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且服务期违约金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情况下才可以约定,简单的入职培训不属于专项培训。 所以,用人单位与其所约定的协议时没有法律效力的。 3、如果用人单位擅自扣您同学的工资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情节,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7,我做了假的劳动合同我将会受到什么处罚急急急
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第一个法律关系是承揽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从这一条规定来看,你签订的是无效的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因此,从你以上描述可以看出,对方的实际履行可以视为对合同的追认。也就是说合同是有效的。 第二个是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二 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单位承揽工程,发生工伤定作人(被承揽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由承揽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由于你的描述比较简单,具体情况建议你咨询律师。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这个对你没有处罚,最多是不采纳。如果双方都是注册的公司,对方出了工伤,由对方自负;如果都是个体无照承揽,你对工伤负责赔偿。1、劳动法里关于合同工年薪假具体规定如下: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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