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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求审批报告

将你申请宅基地的原因写明就可。申请人一定是户主,其他人无权申请
首先由村出具证明,然后向乡镇土地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建房。

农村宅基地求审批报告

2,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

农村宅基地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这是划定宅基地使用范围的确认行为,可能会发给宅基地使用证或宅基规划利用使用权证。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您好,尽量协商解决。

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

3,农村宅基地手续如何办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且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农村村民,按下列程序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1、由本人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用地申请;2、由村民小组组织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村民小组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审查,并张榜公布;4、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6、农村居民建住房不得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上报市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宅基地手续如何办

4,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需要哪些材料

(1)《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书》;  (2)《宅基地申请公示表》;  (3)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6)《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呈报表》;  (7)原宅基地平面图;  (8)拟建房屋用地平面图。  2、属于异地新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应报送:  除须提交前款资料外,尚应提交以下资料:  (1)拟建房屋用地位置示意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复印件);  (2)占用农用地的,附耕地占用税税票;占用耕地的,附耕地补充协议书或完成耕地占补平衡证明材料。  (3)外地入迁户须提供原籍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多子女户,有子女到婚年龄,确需分居另行住房的,需提供双方签定的分户协议:集体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  (4)其他相关资料。
先盖房子吧,如果先申请一般都很难批的。要不就以生态家园,危房改造等名义审批下来盖吧。

5,村委会宅基地证明范文是怎样

一般村委对于宅基地补办使用权证或者相关产权登记时会需要替村民开具宅基地使用证明,证明内容一般包含几个基本要素:宅基地使用权利人个人基本信息和家庭基本信息,宅基地的详细信息,使用权利的合法性证明还有村委的公章,只有盖了公章的证明才有效力。范例:证明兹有本村村民___________,其宅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组,宅基地户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成员: 。该宅基地土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暂未办理宅基地证,特此证明。另外,如果在办理相关事务的政府部门对宅基地证明还有其他事项的注明要求,则也必须一一书写清楚,以办事部门的要求为准。
宅基地证明兹证明我村村民xxx在我村有宅基地一处,该宅基地门牌号为xxxx号,该房于xxx年进行翻建,在翻建过程中xxx共同出资翻建。特此证明!村委会(盖章)年 月 日

6,农村房屋地基申请

1、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及申报材料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宅基地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核后,逐级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时应分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2、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   (1)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2)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3)村民翻建住宅用地审报表;   3、属于易地新建的,应报送:   (1)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2)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迁入户,须提供原籍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多子女户,有子女到婚龄,确需分居另行建房的,需提供双方签定的分户协议;集体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 对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由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批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逐宗落实到户。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查及处理   1、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查   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农村宅基地申请人进行条件审查时,其审查内容为:   (1)农村宅基地申请人是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是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因实施村镇建设规划或建设用地拆迁,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②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重新翻建、扩建的;   ③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另行建房的;   ④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又无住房的。   (3)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当地宅基地审批标准。 不予受理的情况   对于以下情况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不予受理: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   (2)出租、出售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3)宅基地面积虽低于规定标准,但实际住房长期空置的;   (4)户口虽已迁入,但并不住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   (5)户口虽然批准迁入,但原籍住房无土地、房产部门批准转让及宅基地无退交集体重新安排等合法证明的;   (6)户口已迁出,且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   (7)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   (三)宅基地管理 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位置和要求使用土地。
可以根据您所在当地情况进行申请,提交申请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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