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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生育津贴有什么要求

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产假。
不是,只要在孕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就可以

领取生育津贴有什么要求

2,哪些情况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

女职工在参保期间,可以在下列方面享受相关待遇:1.报销产前检查费用;2.报销计划生育手术门诊费用;3.报销生育费用及人工干预分娩费用;4.产后(包括人工流产)领取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男职工在参保期间,爱人生育的,也可由男方一方领取晚育津贴。

哪些情况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

3,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在什么条件下进行领

生育保险参保满一年,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期间生育险依然在参保。此外,要在指定的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生育保险目录中的药物,生育后一年内申请。
产假休完以后,可以申请到生育津贴,但是怎么核对金额的准确与否呢?哺乳期的津贴是怎么计算的呢? 石家庄从6月1日起就取消生育津贴了。

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在什么条件下进行领

4,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

你是哪个城市的?各个城市对于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有点区别的南京的规定是: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你换工作的时候如果生育保险中断过,那么要重新开始计算时间了,南京的政策还是有些人性化的,生孩子时已经缴纳生育保险,但不够时间的,可以生过孩子后等时间满了再办理报销手续。如果你换单位后,新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生育保险,而你的老公的单位为你老公缴纳了生育保险并满足时间要求了话,你也可以在你老公的单位办理报销,不过只能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标准的50%支付了

5,杭州领取生育津贴申请要什么条件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二)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按照上述第(1)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②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③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的支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流产术、引产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因未落实节育措施而施行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发生的费用,不列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4、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定额补偿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和社会化发放。   待遇申请: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应在产后或计生手术后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   (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就是准生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就是出生证)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补充,到申请部门填写一张“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6,生育保险怎么领

一、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一般来讲,要满足缴费的年限和连续性,即用人单位至少要为职工在生育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但是不同地区有所不同,有的地区要求分娩月前连续缴纳9个月(含分娩当月)且分娩月必须为正常缴费等。二、生育保险金申请的手续:1、由女职工所在单位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凭女职工生育子女的准生证、出生证等有关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手续。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对符合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予以支付。3、由企业按规定向女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当然,不同省份会要求不同的申请手续,届时大家根据各自省份的具体要求来办理。三、缴纳生育保险可享受的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符合规定的项目费用。比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要注意,这部分费用有限额规定,超出规定的部分就需要职工自己负担了。2、生育津贴:主要指产假和休产假期间照拿的工资。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所需材料:1、女职工生育的需携带《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2、女职工引、流产的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女职工引、流产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另: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奖励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 ①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并加盖男方所在单位的公章,到社保中心支付部为其办理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手续,将晚育奖励津贴支付给女方单位。 ②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奖励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到社保中心支付部为其办理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手续,将晚育奖励津贴支付给男方单位。 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填报《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参保单位提交相关证件和所需材料→社保中心支付岗审核相关材料→社保中心支付岗登记享受生育津贴人员基本信息数据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3、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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