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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房产政策

目前房产税还是按老政策来的 个税 营业税 契税

苏州房产政策

2,苏州购房政策是什么

必须有购房资格才能买房的,外地人在苏州交社保或者纳税满一年,且名下没有房产,本地人名下没有房产或者只有一套的,购买不能超过两套。
只要你社保交满一年,你可以在苏州购买的。由于你之前在外地购买一套,在苏州再购房只能按照第二套的标准。按照目前苏州各银行的政策,外地人贷款套数按照本地户口+1套标准。你可以购买但是需要一次性付款。你在外地购买的是商业房还是住宅,这个你要说清楚。

苏州购房政策是什么

3,苏州买房及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

【买房】:政策调整后,购买市区成套商品房面积须达到75平方米以上(昆山市需8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才可迁入。【投资纳税】:新政调整为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100万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方能获准整户迁入。【经商】:现在统一改为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方可迁入。【投靠落户】:需投靠子女的限城镇退休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为父母提出投靠子女的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最低标准。
在苏州买房的外地人,购买市区成套住房9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年以上,由单位合法聘录用2年以上(或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2年以上,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2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苏州买房及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

4,苏州购房政策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市区住房限购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购提示,并根据限购要求完善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格式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限购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三、调整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将申报价格由原来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外地人就只能在本市购买一套房子 还要在购房前两年连续缴满一年的税 也就是说要你的税单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想直接通过买房子这一途径直接落户口在苏州的话,才是有面积限制的。好像是90多平方米以上才能落全家的户口。这个面积是按照你房产证上的面积核实计算的。问题是,如果你通过买房子把外地户口落户苏州,你拿到新房产证之后,还要再等三年才能按照政策落户。所以,建议你最好想想办法把你们夫妻中的一方的户口先办理成苏州市的集体户口,然后再买房子,这样,在苏州集体户口的基础上再买房子落户就没有面积和时间限制了。

5,目前苏州的购房资格是怎样的

限购政策外地人:需要满足两年之内十二个月的社保或者纳税。1.在苏州能买一套房子。2.在苏州没房子,而且全国没有贷款记录,(外地全款买房,苏州本地无房)首付比例百分之30 。3.在苏州没房子,全国买过房子,借贷款买的,并且已经还清了,首付比例百分之50.4.在苏州没房子,全国范围买过房子,借贷款买的,还没有还清,首付比例百分之80.5.在苏州没房子,全国有两套贷款没还清,在苏州需要全款买。本地人:可以买三套房子。1、在苏州(全国)没房子,而且全国没有贷款记录,首付比例百分之30 。2、在苏州(全国)有一套房子,贷款已经还清,首付比例百分之50.3、在苏州(全国)有一套房子,贷款没还清,首付比例百分之80.4、在苏州(全国)有一套房子,全款买的,在买贷款百分之50.在苏州有两套房子,贷款不看还不还清,第三套全款。
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二、新老政策过渡 1、10月3日24点之前提交的网签合同按老政策执行。 2、10月3日24点之前签署的三方协议并已交定金的,通过人工现场审核,签出的网签合同,银行按揭视各银行具体政策。 3、10月4日0点之后,签署的三方协议并已交定金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户籍限购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四、首付比例限购政策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五、住房公积金政策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六、户籍认证 1、苏州大市都算苏州市户口。 2、苏州集体户口、原苏州户籍的现役军人算苏州市户口。 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苏州户口的就按苏州市户口政策执行。 4、外来人才引进的,由区、市两级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后,等同于苏州户口。 5、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6、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等同于外地户口。

6,2017年苏州限购房政策是怎样的

2017年苏州限购房政策如下:一、户籍居民有三套房者,不能在苏州再买房了。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二、二套房上调至5成。“认房又认贷”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只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经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百分之30调整为百分之5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还未还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三、公积金二次使用。贷款额度降低,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还是不变的。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到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百分之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百分之50。职工家庭的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贷款额度;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扩展资料“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中国历史上,唐朝卖房“先问亲邻”;明清限购:禁止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2017年3月份以来,河北涿州、保定、张家口,安徽滁州,海南三亚,浙江嘉兴嘉善县,江西赣州等三四线城市纷纷启动限购或提升首付比例。2017年12月,限购令入选2017年民生热词榜。 2018年3月16日,“3·17”限购一年北京楼市回归理性 新房销量减半。参考资料:搜狗百科-限购令
2017年苏州限购房政策如下:一、户籍居民有三套房者,不可以在苏州再买房了。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二、二套房上调至5成。“认房又认贷”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百分之三十调整为百分之五十。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还未还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三、公积金二次使用。贷款额度降低,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还是不变的。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到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百分之三十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百分之五十。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贷款额度;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扩展资料“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参考资料: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限购咨询
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二、新老政策过渡 1、10月3日24点之前提交的网签合同按老政策执行。 2、10月3日24点之前签署的三方协议并已交定金的,通过人工现场审核,签出的网签合同,银行按揭视各银行具体政策。 3、10月4日0点之后,签署的三方协议并已交定金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户籍限购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四、首付比例限购政策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五、住房公积金政策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六、户籍认证 1、苏州大市都算苏州市户口。 2、苏州集体户口、原苏州户籍的现役军人算苏州市户口。 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苏州户口的就按苏州市户口政策执行。 4、外来人才引进的,由区、市两级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后,等同于苏州户口。 5、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6、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等同于外地户口。
1、外地人限购1套,需要1年社保或个税证明;2、本地人限购3套;3、在苏州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首付最低三成;4、有房或有贷款记录(已结清)最低首付五成;5、有一套贷款未结清,首付八成;6、三套及以上限贷;7、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收紧,贷款金额最高为公积金余额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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