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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州住房公积金

不合理的。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一定的比例缴纳。贷款的高低,根据你缴纳的基数,每月缴纳的多少,买房的情况等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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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多久

一般是20到25个工作日办下来。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 购房首付款证明;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不合理的。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一定的比例缴纳。贷款的高低,根据你缴纳的基数,每月缴纳的多少,买房的情况等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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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求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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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德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可以,只要你有公积金,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具有德州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四)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至贷款时,已累计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五)具有合法的一年半之内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及二手房;(六)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七)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由保证人做保证;(八)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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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全覆盖最高可贷35万

记者11月4日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夏津县顺利启动了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庆云县也即将开展该项业务。这意味着德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实现全覆盖。 住房公积金夏津县管理部日前拟定了夏津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等基础性工作。经过积极筹备,由9月份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10月份正式启动。目前,缴存职工贷款咨询、申请积极踊跃,管理部工作人员一一进行热情解答,并耐心细致地办理每一笔业务,确保贷款工作有序进行。 据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德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贷款的市民,可以持一年半以内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及身份证来(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贷款业务,最高可贷10万元,最长还贷年限为25年,但要在职工退休后5年之内还清。 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主要有三种方式:一、借款人以所购房屋或以共有人、第三人房屋作为抵押物。以共有人、第三人房屋作为抵押物的,须经共有人或者第三人同意,将其房屋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并按照规定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最高可贷8万元。二、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保证,即担保公司担保。该方式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为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机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与管理中心签订《保证合同》,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三、自然人信誉保证,即人员担保。该方式保证人须为德州行政区域内正常缴纳公积金且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在职职工,最高可贷10万元。 由于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政策和额度有差别,需要贷款的市民还请询问所在县(市、区)的公积金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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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德州住房公积金入多久能使用

一、德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申请条件: 1.贷款对象: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在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不含铁路、电力、油田系统职工)。 2.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夫妻双方至少一人具有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 (3)具有合法的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其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其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6)信用状况良好,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德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7)采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二、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1、借款申请人从中心网站下载或贷款受理窗口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管理机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为异地缴存的职工应同时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收入证明》。2、开具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缴存所在地、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所涉及城市的《房屋权属证明》。3、借款人持以上证明及(四)中其他贷款资料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受理窗口提出贷款申请,由贷款受理人员初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由贷款受理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个人开户申请表》,交由业务窗口申请开户。5、开户成功后,由贷款受理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通知书》。6、借款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并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抵押手续。7、贷款受理人员录入贷款信息转复审人员审批。8、受托银行根据放款通知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三、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dzgjj.com/n4690055/c22222984/content.html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一)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 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用于支付房租的;(五) 离休、退休(退职)的;(六) 出境定居的;(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八) 家在农村的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回原籍的;(九) 职工因失业住房公积金已转入托管户连续2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十) 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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