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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产品专项审计是审哪些内容

起码应有3条审计目标:第一、高新技术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审批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和各级政府重点支持对象,是否具备资金使用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用途和开支范围、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报表和决算。第二、高新技术项目专项资金来源、管理、使用情况。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到位,资金管理是否合规,支出是否真实、有效,结余资金是否管理规范。高新技术项目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是否建帐建卡。第三高新技术项目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标准,是否存在损失浪费。审计应将财务资料与业务资料和合同资料进行比较,会计报表与统计、业务和税务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内部资料与外部审计资料进行对照,资金流量与实物资产审计结合。

高新技术产品专项审计是审哪些内容

2,高新企业审计

应该可以。企业运费与企业的物流有关。1、查查当期原材料采购数量、重量与采购合同、入库数量或重量,是否在时间与数量或重量上相似;2、同理,查查企业销售情况;3、再查查企业主打产品的单位运输成本,就可以匡算出企业可能发生的运费。4、将匡算的运费与实际发生的运费相比较就可以查出来了。
主要审计的内容有两项:1、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对企业申报前三年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审计,最终符合要求的研发费用是否占企业营业的要求比例;2、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对企业申报上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审计,最终符合要求的收入是否占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

高新企业审计

3,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内容是什么

主要审计的内容有两项:1、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对企业申报前三年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审计,最终符合要求的研发费用是否占企业营业的要求比例;2、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对企业申报上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审计,最终符合要求的收入是否占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
一、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审讫章,同时专项审计报告的附表亦应加盖中介机构审讫章。 二、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审计以下内容:(一)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其分项明细(见附表1);2. 技术性收入及其分项明细(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等)(见附表1);3.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4.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二)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年度分项审计1.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总费用、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2.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3. 研究开发经费及其分年度分项明细(见附表2)。 三、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对企业编制的附表1、附表2、附表3及编制说明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中介机构应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研发费用情况汇总表(见附表3)中企业填报的“销售收入”、“总收入”及其它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重点复核。注:专项审计报告总体要求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会协[2008]8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更多高新申报的疑问欢迎咨询科德华咨

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内容是什么

4,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审计需提供哪些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拟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企业委托,对其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果申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应同时委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审计需要的材料?①公司章程②利润表“近三年”③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近一年④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近三年”⑤主要研究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⑥营业执照⑦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需要的材料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各级政府科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   8.提交近一个月(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发明专利一个或6个实用新型或6个软件著作权 复审需提前三个月提交申请及上报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2113办法》的公告526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4102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预缴享受年度备案。因此,贵公司如1653果从2016年1月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税务局回备案了,4季度申报时所得税按15%直接申报,前期按25%交的税可在《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答3)》一并填列。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先从网上申报,然后从网上打印一式五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二个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上年度的技术性收入)   五、其 他:   1、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司的材料清单;   2、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的相关证书,加盖公司的公章);   3、立项报告(与RD表一致);   4、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财务制度;   5、与科研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同;   6、设立的研发机构和设施和设备清单(附购买设施和设备的发票及合同);   7、2007——2009三年的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文件;   8、公司的科技人员花名册(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附带社保、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提到了有多少博士、研究人员的学历及职称可以提供复印件;   9、科研成果转化项目资料(清单,合同,产品质量检验证书等);技术收入如果是提供产品的,就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或是第三方提供的鉴定报告及销售合同(提供发票附在合同后面);如果是提供技术服务的,需要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及发票并且做技术合同登记。所有的收入与PS表一致。   10、公司的资质、获奖证明材料等。   11、公司准备所有手工材料准备一式五份(必须有一份原件,4份复印件盖公章)。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5,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进行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分两大项即近三年费用审计以及近三年收入审计,必须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当地一般会公布一个入围的会计所名单,你只要提供近三年的凭证及报表就可以了。具体的审计内容会计所有高新专门指定的项目。
估计每个地方的申请方式要求不一样,你咨询下当地的科技厅或者科委,反正就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之类的。他们有流程的。给你参考下福建发出来的通知,感觉各地应该都会差不多的要求: 闽科高[2011]3号 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加强对参与专项审计工作中介机构的管理,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科高〔2008〕31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申请参与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资格(以下简称“专项审计资格”)进行审核并公布名单。 二、依法在福建省内(含厦门市)注册设立的中介机构,均可申请专项审计资格。 三、申请专项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上年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三)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能够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会协〔2008〕83号)的要求,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一个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鉴证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四、符合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以下材料(申报材料报送福建省财政厅税政处): (一)参与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资格申请表(见附表); (二)申请前一年度1月份和12月份在职职工人员情况(职工工资花名册、社保缴费名单)及注册会计师花名册(姓名、居民身份证号、cpa证书号、cpa证书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申请前一年度本所的财务审计报告; (七)申请前一年度从事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工作情况总结(包括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涉及企业的具体名单、出具报告的文号)。前一年度未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的请注明。 五、申请中介机构专项审计资格每年办理一次。申请专项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应于每年2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通知第四条所列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3月15日前通过福建省财政厅网站和福建省科技厅网站对外公布具备专项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名单。 六、对存在以下情形的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具体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理: (一)中介机构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出具不正确的专项审计报告,误导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该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之日起,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即取消该中介机构专项审计资格,自次年起5年内不得申请专项审计资格。同时将该中介机构违规情况移送福建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处理; (二)由于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提供涉及专项审计相关事项的虚假信息,中介机构当事人未能履行职责予以纠正,仍出具无保留意见专项审计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发现之日起取消该中介机构专项审计资格,自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审计资格; (三)中介机构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存在研究开发费用归集、核算错误等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的情形,当年累计达3次(含)的,该中介机构次年不得申请专项审计资格;当年累计超过5次(含)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发现之日起取消其专项审计资格,该中介机构自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审计资格; (四)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处罚的,该中介机构自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请专项审计资格。 八、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取得和未取得专项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均应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6,高新专项审计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一、申报明细表与年度财务报表既关联又有区别  申报明细表与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联,是指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相关数据包含在已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中,两者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是一致的,在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面不存在差异。  但申报明细表又区别于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编制的,其列报的数据可以直接反映出企业是否满足认定条件。  二、专项审计的实施  不论企业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还是专项审计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是否为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专项审计都可以按照《专项审计指引》独立实施审计程序。如果结合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应当低于相应财务报表审计的重要性水平,确定审计范围时应当考虑拟利用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程度。需要注意的是,应当结合具体环境考虑重要性的性质和数量两方面的因素。  三、专项审计对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识别的要求  无论是研究开发费用,还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在专项审计中都涉及高新技术的识别。注册会计师不是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家,《专项审计指引》为此做了如下规定:  (1)恰当界定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是申报企业的责任。  (2)申报企业技术负责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共同签署《管理当局声明书》。  但《专项审计指引》也规定,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清楚地说明向具体审计领域调配的资源,包括就复杂的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问题利用专家的工作。  四、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在专项审计中的应用  《专项审计指引》要求针对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了解申报企业及其环境,比如,了解申报企业产品(服务)的技术变化,了解申报企业研究开发部门的设置和分布,以及是否存在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了解申报企业为从事研究开发活动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入以及为这些投入而使用的资金的来源,了解申报企业是否确立了创建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战略,了解申报企业是否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作为主要的业绩考核指标。  《专项审计指引》要求识别和评估申报明细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申报明细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需要从整体上加以判断,比如,申报企业不能提供研究开发项目的相关计划与实施方案、研究开发记录,申报明细表整体上就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申报明细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很可能源于薄弱的控制环境,特别是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时,很可能伪造或篡改编制申报明细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文件。  《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舞弊风险;应当考虑申报企业管理层有可能存在为了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动机,导致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五、对于申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了解  《专项审计指引》勾画了与申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强调了解这些内部控制是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基础。  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包含在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控制中,而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研究开发激励或与销售奖励相关联时,企业一般会设计或增加相应的控制环节。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需要了解申报企业能否确保销售均已准确记录并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行恰当分类。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一般不专门提及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相关的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指引》强调研究开发费用控制通常属于申报企业费用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对研究开发费用控制进行了解时,需要考虑哪些影响研究开发费用完整性、发生、准确性和分类的控制点。同时,《专项审计指引》给出了研究开发业务流程通常可能包括的主要活动,如立项和预算管理、人员管理、材料和设备管理以及结项管理等。  六、专项审计报告的审计  基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目的,申报企业通常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专项审计同时委托给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指引》要求,针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分别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由于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涉及三个会计年度,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专项审计报告时需要指明导致事项所对应的会计年度。
1、参照最新《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判断审计产品是否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符;2、充分关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明确管控程序和审计程度,获取充分、合理的审计证据,得出相应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3、高度关注本期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毛利率并与上期比较,关注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检查是否异常,两期之间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如有异常波动,应当查明原因;4、高度关注单位时间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申报企业的经营规律(如季节性、周期性等),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5、高度关注技术性收入中当期开始提供劳务、跨期完工的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接受委托科研等合同,检查其是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包括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完工进度确认文件以及收款记录,关注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是否合理;6、高度关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确认方法是否与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一致,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7、将各项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项目(科目)进行结构性分析,判断其合理性,作出相应记录;8、高度关注人员人工的费用核算是否合理,应重点检查和关注整个人工费用结算的凭证和佐证资料,确定研发人员的工资费用是否真实、准确;9、关注企业现金流量表、研发费用明细表中的人员推算的平均人员工资是否存在异常;10、对于直接投入应重点关注研发支出、管理费用、原材料明细账、原材料购入、领料、结存明细表、研发项目分配表等,确认其结转研发费用合理性、金额的准确性;11、高度关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项目,属于研究开发项目和非研究开发项目共用的资产,应检查折旧或摊销的分配方法是否合理,且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分配的金额是否正确;12、高度关注设计费用的付款申请审批单据,确认其费用发生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委外设计费需关注协议;13、关注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及摊销金额的准确性,如属于多个项目使用的,按各项研发项目使用的工作量等方法计算后计入;14、高度关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项目,检查研究开发项目中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的投入额是否按80%计入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若超过80%,申报企业必须作出调整;15、关注其他费用金额不高于研发费用总额的20%,如属于多个项目的,按单个项目直接投入占总投入比例进行分摊,若费用较小则直接计入某项目。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下一年度不需要专项审计报告。但是需要在每年4 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同时,按科技部要求从2016年1月开始在国家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站上,每年1月10日前《企业快报》,每年3月10日前网上填报《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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