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银行资信证明的法律效力的定义

什么是资信证明,目前尚无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定义。理论普遍认为,资信证明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他人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此类证明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是证明他人拥有某项资产、债权或具有何种程度经济实力等。
不明白啊 = =!

银行资信证明的法律效力的定义

2,法律效率与法律效力有什么区别

法律效率与法律效力有以下区别:定义不同;时间效力不同;所属的层面不同。法律分析时间效力不同:法律效益,指法律的实施是否给人们或社会带来某种有效的利益和好处,是否满足了人们或社会的某种需要或目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层面不同:从宏观层面看,法律效益包括法律的外部效益和法律的内部效益。法律的外部效益是指法律本身之外的社会各项收益与成本之比,具体包括法律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法律的内部效益是指法律自身运转过程中的投入和产出的问题,具体包括立法效益、执法效益、司法效益、诉讼效益、守法效益等。定义不同: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法律效力有时还指某种行为或事实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够获得肯定性法律后果。法律效率是指通过立法、执法、诉讼、守法过程中对法律权利资源的最优配置,除去各种成本耗费后,进而实现法律资源使用价值在质上的极优化程度和量上的极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综合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效率与法律效力有什么区别

3,什么是法的形式效力什么是法的实质效力

法的形式效力在于离苦得乐,我佛门中无事不办,一切希求都能满足。法的实质则不说效力与否,离文字言说。强说效力的话,在于灭度一切众生而无所灭度。法的形式效力好比指月的手指,法的实质如同月亮。法的形式如同水里倒映的月亮,法的实质如同天上的月亮。如果形式是实质的形式,那么它永远不是实质。由于言语是概念的表现,言语永远不能准确描述概念,所以,言语,戏论而已,讨论这样的问题于事无补。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除了努力修行外,没有办法契合真如。
国法律体系中不同渊源形式的法律规范在效力方面的等级差别

什么是法的形式效力什么是法的实质效力

4,法律效果法律后果法律效力分别指什么

1、法律效果:实际上被用于指称由法律专业人士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所做的关于司法行为是否符合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法律的预设要求、是否达到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法律适用的应然效果的判断结果”。2、法律后果是指一种具有法律意义行为所赋予的后果。例如,故意杀人这个行为的法律后果就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3、法律效力的意思很简单,就是一部法律文件(法律文书)是否有效。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扩展资料:法律效力的详细解读对人的效力①对中国公民的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也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②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适用问题,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适用问题;另一种是对其在中国领域外的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对事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样的行为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事项。这种效力范围的意义在于:①告诉人们什么行为应当做,什么行为不应当做,什么行为可以做。②指明法律对什么事项有效,确定不同法律之间调整范围的界限。空间效力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航空器。时间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生效时间①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②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③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终止生效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明示的废止,即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后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效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的实效与效力

5,名词解释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就是法律具有的效力,从广义上来说泛指法律的约束力和法律的强制性,狭义上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者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方适用,包括法律对人的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
法律效力 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释义】:①法律生效的范围。包括:(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②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某个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就是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6,效力的意思是什么

在文学中,效力的意思如下: 1、效劳,尽力。《吴子·图国》:“乐以进战,効力以显其忠勇者,聚为一卒。”《后汉书·方术传上·许杨》:“明府今兴立废业,富国安民,童谣之言,将有徵於此,诚愿以死效力。” 晋 葛洪《抱朴子·审举》:“故思贤之君,终不知奇才之所在;怀道之人,愿效力而莫从。”老舍《茶馆》第二幕:“谁给饭吃,咱们给谁效力。 ”2、功效;效验。《三国志·魏志·辛毗传》:“陛下用思者,诚欲取其効力,不贵虚名也。” 宋 文同《和仲蒙夜坐》:“少睡始知茶效力,大寒须遣酒争豪。”巴金《家》二五:“觉慧的话果然发生了效力。” 在管理学中,效力的定义是:组织达到其预定目标的程度与等级。 在法律中,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此时,效力解释为行使某项权利的效果和作用力。
为药物在某一特定效应的剂量。为评价药物作用强度常以某特定效应的剂量表示,如ed50或ic50等。a药的效力是b药的1000倍,意即在等效应条件下,a药与b药的剂量之比为1:1000。如果以a药为标准药,b药相对于a药的相对效力(relative potency)为0.001%或0.1%。 管理学中效力的定义: 组织达到其预定目标的程度与等级. 效力 xiàolì 〖force;effect〗∶约束力 有同等效力 文学中的解释

7,法的实效法的效力法的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大神们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蕴涵的、相对于一定的对象(与范围)的作用力。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1)法律效力是一种蕴涵着的指向力量。(2)法律效力是法律中所蕴涵的力量。(3)法律效力总是相对于一定的对象的力量。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法律实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被执行、适用和遵守的状况,即法律的实质有效性。 区别:其一,法的效力是法律规范本身固有的一种特性,它表达的是“应当怎样”的概念。法的实效表明人们的实际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它表达的是“是怎样”的概念。 其二,实效问题涉及法律规范是否实际地被它可以对之适用的人民所遵守,而效力问题涉及一个法律规范是否有资格或值得人们去遵守。 其三,法律效力存在着有效和无效的性质上的区别;法律实效则主要表征法律的实质有效性。 其四,法律效力具有静态性和抽象性特征;而法律实效具有动态性和具体性特征。 其五,法律效力是一个评价性问题,而法律实效是一个描述性问题。 联系:一方面,法律实效以法律效力为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法律效力以法律实效为直接结果。 法律效力与法律效果。法律效果是一个相对于立法目的而言的法学范畴,它是指法律为了实现其目的而通过调整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实际结果对整个社会所发生的客观影响或效应。 区别:其一,法律效力是一种抽象的静态存在,法律效果则是一种客观的静态存在。 其二,法律效力包含着对社会发展的预想目的,但更多的是对主体行为的指引力,法律效果则是主体对社会发展理想的固定化,是主体行为的结果状态。 联系:其一,法律效果的产生过程也就是法律效力中目的的实现过程。 其二,法律效果的评价只能以法律效力中的目的内容为标准 法律效力与法律效益。法律效益是指社会主体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 区别:其一,法律效力是一个抽象的、静态的实体存在,它以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为主体内容。法律效果是一个动态的具有某种客观性的关系存在,它以法律实施 的结果与社会主体需要之间的效用关系为主要内容。其二,法律效力只有有效与无效的性质上的差异,法律效益则具有利益大小、满足程度等数量上的区分。 联系:一方面,法律效益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间接地导致了其法律效力的合理性评价。另一方面,法律效力必须以法律效益为核心来调整自身的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与范围。

8,法的效力的内容包括

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通常,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即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通常,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即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效力可以分为三种,即对象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一、对象效力   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即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和以属地的原则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这四种原则。根据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对中国公民的效力和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效力两个方面。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是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即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二、空间效力   法律的空间效力,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三、 时间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9,法律 请答疑解惑下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一般是指拘束力确定力

确定力分为形式确定力和实质确定力。形式上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作出后,在法定的救济期间过后即不得再提起复议或诉讼寻求救济,又称为不可争力。实质上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作出后,经过法定救济期间后,其内容非依法定程序不能再变动,就行政机关而言,不能对同一违法行为,依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依据再作出另一行政行为;就被当事人来说,也不能就同一事项请求变更,又称为不可变更力。因此具体性行政行为不是不可更改或撤销,而是不可随意更改或撤销。这是保证权力和责任的统一性,行政机关行使了权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然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切实维护。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若干种,一般包括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  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都会有一个可争议和可更改期。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途径获得救济,行政机关也可以通过行政监督程序撤回已经生效却有法律缺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出于稳定行政管理关系的需要,这一期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当法定的不可争议不可更改期限到来时,该具体行政行为也就取得了确定力。当然这是形式意义的确定力。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国家意志性的体现。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
确定力分为形式确定力和实质确定力。形式上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作出后,在法定的救济期间过后即不得再提起复议或诉讼寻求救济,又称为不可争力。实质上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作出后,经过法定救济期间后,其内容非依法定程序不能再变动,就行政机关而言,不能对同一违法行为,依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依据再作出另一行政行为;就被当事人来说,也不能就同一事项请求变更,又称为不可变更力
你的理解有一定偏差。“如果具体行政行为错了,比如罚你100,但是后来发现错了,不是可以更改吗?”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因为行政法规一般都是设定了处罚范围,例如: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那么罚你100元就绝对不会错,也就是说这个处罚是合法的,至于是否合理,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就不考虑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不审查合理性的问题。“另外,关于撤销,不是还有行政复议,和诉讼吗?如果成功了,不就可以撤销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撤销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撤销的理由肯定不是:处罚不合理。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
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 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所以,确定力也是相对的,不要钻牛角尖
要理解撤销的意义:撤销是指一个行为还没有开始执行动作的时候,及时撤除,使其在没发生行为动作前就失效的动作。当一个行政行为发生时,行政指令已经实施,就会产生一定的行为法律关系,即使后面发现错误,进行改正,对于原行政行为来讲只是一个纠正和补偿的动作,而原行政行为已经执行,即使还没执行完成,但它已经动作了,就不存在撤销的概念。

文章TAG:法律效力定义法律  法律效力  效力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