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服务合同与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之间的区别

律师起诉律师费按照合同案由
不明白啊 = =!

法律服务合同与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之间的区别

2,什么是法律上的调解

民法在判决前法官会先行调解,如果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法院就不作宣判,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应。

什么是法律上的调解

3,简述人民调解协议书有何法律效力

本质上是一个契约合同,是双方认同的、经过公证的合同,自然就有效力
人民法院的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和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简述人民调解协议书有何法律效力

4,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这个说法其实是有争议的。在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双方都能反悔,由此看出无论是和解协议还是调解协议都没有法律效力,最多是具备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一方反悔,另一方不得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而由法院、仲裁庭根据和解或调解协议做出的裁决书、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反悔,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效力
当然有
只要是双方自愿调解,且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没有侵犯他人利益,就有法律效力。如帮到了您,请采纳。
调解协议经过协议当事人签字,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5,民事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1,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否则,调解协议无效。2,民事调解协议必须在双方自愿原则下进行。违反双方自愿原则的调解无效的。3,在符合上述两点的要求下,经过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且在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经过人民法院的确认,民事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4,当事人可以依据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给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可以帮到你。
补充一楼 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 法定事由是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希望可以帮到你
1.看这个伤是什么伤了,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了,那么这就触犯了刑法,如果对方又报案或者到法院去告了的话,加害方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内容解决。2.没有第三人在场也可以,协议也生效。不过最好是有第三人到场,证明力更大一些。

6,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第三十二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第二十九条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人民调解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结果无法律约束力,但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调解与协议在法律上有和不同

调解:是这个事情已经发生了,而双方产生纠分,才叫调解,通过调解后双方都没有意见,就说明这件事已经了结了 协议:是指这个事情还没发生纠分之前,双方制定的协议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请注意是“约束力”,那么“约束力”是一个什么样的效力?调解协议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相当于合同,应当具有合同的效力。但它又是在调解组织参与下达成的,调解员代表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员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调解组织也得在调解协议上加盖印章,调解协议才生效。因此,调解协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调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形式,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否得到双方的自觉履行,主要看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反映,如果调解协议反映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和利益,协议内容公平合理,绝大多数情况下,协议是会得到履行的。本法确立着重调解原则,强化调解的作用,主要是从完善调解制度本身加强调解工作,而不是直接赋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理解调解协议的效力和性质,可以参考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民事调解的相关规定。该《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也就是说可以理解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性质,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可以作为仲裁组织裁决和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的目的是要用一种灵活、简便的机制,尽快解决劳动争议,因此,调解要讲究效率,要及时。为了防止久调不决,有的意见建议法律应当明确规定调解的期限。因此本条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也就是说,调解的期限是十五天,在十五天内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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