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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维修基金是什么鬼

物业维修基金也叫物业专复项维修资金 是用于园区公共设施 设备制 楼体公共部位进行维修的工程费用 比如 园区的大门 路面 路灯 绿化 监控 电梯 防水 外墙 单元门 对讲系统 消防设施等等 都可以用维修资金来维修更换 前提是园区房屋 设施过质保期 维修部位属于公共设施或部位

物业维修基金是什么鬼

2,什么是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  物业维修基金需要用于公共业主所有的公共部分进行维修,商品房都需要缴纳这个费
您说的是公共维修基金?没有物业维修基金这个说法。公共维修基金是业主在购房时一次性缴纳总房款百分之二的钱存在公共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钱。等到房子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备出现问题,可以拿这笔钱进行大中修。

什么是物业维修基金

3,物业维修基金怎么算

回答如下: 按一般规定,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缴纳以房屋总价为基础,无论是多层、小高层还是高层,购房人与开发商按以下比例: 1、无电梯的房子:购房人2%,开发商3%。假设房子的总价是100万元,个人为2万、开发商3万,合计5万元,计入该房子的维修基金帐户,用于今后该房屋及小区公共部位、设施的维修。若干后年如果维修基金用完,小区业主委员会可通过业主大会形式确定第二次收取维修基金。 2、有电梯的房子:购房人3%,开发商4%。 以上规定为一般规定(大多数),具体的比例各地规定略有不同。 回答仅供你参考。

物业维修基金怎么算

4,什么是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    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5,物业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

公共维修基金 也称为 专项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
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   所谓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所谓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现今世界各国的物权法,都有关于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强制性规定,它对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以及维护社会的稳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的管理,维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各城市都建立了各自的住房维修基金缴存使用的具体实施办法

6,物业维修基金是什么

您说的是公共维修基金?没有物业维修基金这个说法。公共维修基金是业主在购房时一次性缴纳总房款百分之二的钱存在公共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钱。等到房子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备出现问题,可以拿这笔钱进行大中修。
第十一条 由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代管物业维修基金的,市 房屋产权管理局应当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 理物业维修基金存储业务。受托银行应当完善物业维修基金账 户的设立、储存、使用、查询等手续。物业维修基金代管单位 和受托银行应当建立物业维修基金公示和查询制度。 第十二条 维修基金代管单位代管维修基金的活动应当接 受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 市房展产权管理局代管的维修基金应当接受审计部门的审 计监督。 第十三条 维修基分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用途外,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国家 规定的活期利率计息,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 理。 第十五条 物业保修期内不得使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 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使用计划和方案,经业主委员会提 交业主大会审议批准后或6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实施。维修 基金由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代管的,由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定划 拨、符合本办法规定使用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定划拨。 第十六 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前,需使用维修基金的.由售 房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提出使用方案,经60%以上业主签字同 意后,由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定划拔, 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需紧急维修的情况,不 及时维修将严重影响业主利益或房屋安全的,业主委员会可及 时组织维修,所发生费用可在维修基金中列支。维修基金由市 房屋产权管理局代管的,经核实后拨付。 第十七条 使用维修基金,由业主按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建 筑的面积分担,每使用一次后应及时核算到户,在该户所缴维 修基金中扣减。 第十八条 维修基金不足首次归集的维修基金的30%时, 由业主委员会按业主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续筹额 应不低于首次归集的维修基金总额的70%。 第十九条 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余额随着房 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原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剩余款,由物业受 让人向原业主支付,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拆迁或其它原因造成物业灭失的,物业维修基金代管单 位应当将维修基金账面余额退还给业主,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更换时。其代管的物业维修 基金账目应当经业主委员会审核。需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的,应当办理移交手续。变更后的物业维修基金账户应当自双 方交接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代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维修基金或者造 成维修基金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 设施设备的维修给予资助。业主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中住房大修 费用作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60%以上”业主,是指与维修 项目有共用关系,应当分担维修费用的业主总数的60%以上。 第二十四条 维修基金未委托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代管的, 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 维修基金的管理制度,经业主大会通过后执行,并报市房屋产 权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 县(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商品房和公有出售住房未建 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购买人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按本办法 规定标准补缴物业维修基金;已归集维修基金标准低于本办法 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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