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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新政策异地医保怎么报

参保人员在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可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机构按本市规定审核报销。对当年发生的医保费用,报销时间不得晚于次年3月底。  可报销的异地医疗费用只有两种情况:1、已经申报了异地就医后,所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2、在异地突发疾病,在入院后10个工作日向医保中心备案后,所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持相关发票单据到参保所在区的医保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医保新政策异地医保怎么报

2,医保新政策详细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是如何计算的? 个人帐户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 1、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工资收入的2%); 2、单位缴费中的部分费用:该部分资金是以个人工资收入、退休金(养老保险费)为基数,按不同年龄段的规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各属地医保略有差异。 区医保:先按统筹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剩余金额划入个人帐户比例:45岁及以下0.5%,46-59岁1%,60岁及以上1.5%。 市医保:划入个人帐户比例:45岁及以下1%,45岁以上至退休1.4%,退休人员3.8%。 (在足额缴纳医保费的前提下,以上资金是按月划入个人帐户。)

医保新政策详细内容

3,2020医保新政策

1.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六统一”制度。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2.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报销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8万元,与城乡居民年度个人累计报销限额一致。 3.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由原来个人申报变为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初审申报材料,按月统一上报至县医保中心,由县级医疗专家组集中审核公示后发放慢病管理卡的模式,申请人无需再到县医保中心单独申办。 4.全面落实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报制度,所有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在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后,可以在各定点医院住院并直接报销,政策采用陇南市市级统筹政策,目录采用就医地目录。 5.住院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市外三级医院的100元、400元、700元、10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0元、500元、1000元和3000元。并同时取消所有特殊人群减免起付线的优惠政策。 6.住院报销比例除一级医院仍为80%外,其他二级、三级、市外三级医院统一提高5%,分别由原来70%、65%、55%提高到现在的75%、70%和60%。并继续保留建档立卡贫困户提高5%的优惠政策。 7.城乡居民个人门诊账户基金划拨由200元/每人每年调整为100元/每人每年,不再设单次刷卡限额,户内不通用,年度不结转。

2020医保新政策

4,2014年新的医疗保险政策门诊门槛费用住院费用

门诊无门槛费,住院门槛费不变。
  恩,从2008年7月1日起开发区医疗与市区并轨,门诊医疗报销800以上起付,7月以前的报销还按原制度执行。  关于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的通知  --------------------------------------------------------------------------------  开发区各用人单位:  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待遇支付、业务经办等与全市统一。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发〔2001〕80号)以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津开发〔2008〕6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缴费比例及原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助 〃一)关于缴纳比例  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  1.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单位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缴纳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  (二)关于原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助  1.补助范围: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2.补助标准: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3.补助方式: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入相应参保人员的“开发区社会保险发放卡”中。  4.补助期限:5年(即至2013年6月30日止)。  二、关于大额医疗救助费及原参保人员补助  开发区大额医疗救助费筹资标准执行全市标准。2008年度,在职职工每人每年缴费15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缴费160元。  2008年7月1日之后新参保的职工,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天津市统一标准由本人缴纳。  (一)关于2008年度大额医疗救助费  1.在职人员  对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gk其2008年度应予补足的120元大额医疗救助费6619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39个人不再缴费。  2.退休人员  以下两类退休人员其2008年度应予补足的100元大额医疗救助费,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安排,个人不再缴费。  (1)2008年6月30日以前开发区原参保退休人员;  (2)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二)关于2009年1月1日之后的大额医疗救助费  1.凡2008年6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天津市统一标准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按月划拨代为缴纳,个人不再缴费。  2.凡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自退休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按天津市统一标准由开发区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按月划拨代为缴纳,个人不再缴费。2014年1月1日之后,其应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由本人缴纳。  三、关于门诊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及原参保人员补助  ......余下全文>>

5,2o15年医疗保险什么政策

2015医疗保险政策变化:1.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享受到的医保待遇也相应提高,政策各类学校学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被征地农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标准由40元调整为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标准由150元调整,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出台文件要求各地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为20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标准由90元调整为100元;低保家庭的学生儿童、重度残疾(一级、二级)的学生儿童每人每年个人缴费标准由财政补助30准做出调整。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的统一要求以及省人社厅、财政厅的通知,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在2014年人均320元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人均不低于120元,其中学生儿童个人年度最低缴费标准不低于90元。经元调整为100元;低保和重度残疾(一级、二级)的成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标准由财政补助120元调整为200元。参保缴费后,所有参保人员可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2. 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政策特殊疾病门诊及家庭病床的报销比例在原有60%的基础上提高至80%。“特殊疾病门诊病种共有35种,其中按比例报销的有9种,定额报销的有26种,这一变化主要针对按比例报销的病种。”这9种病种分别为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结核病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血友病,丙肝干扰素治疗(48周),门诊进行的康复治疗(按规定疗程),小儿手足口病(甲类按80%、乙类按70%比例报销),门诊抢救死亡。3. 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政策新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按每人,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区卫生医疗机构治疗的情况。调整之前,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乙类药按40%的比例报销),报销(乙类药按5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4. 新生婴儿3个月内参保的,出生当天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政策当年出生未能参保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婴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按照此前的规定,新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年底,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未办理参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年底。“婴儿从出生到缴费参保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该政策保缴费的,不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各地时间不同,可以打医保局电话咨询。如已过了时间没能交上,也可以找代理公司挂靠购买职工社保,一样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具体的调整方法如下:一、普遍调整: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2、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二、倾斜调整:1、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三、离休人员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6,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是怎么样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是怎么样答:您好!您好!经济困难已经成为农民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的一项主要障碍,缺乏医疗费用的支付能力对于贫困地区患病农民的影响更加明显。对此,国家政府推出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政策。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是怎么样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的模式,它的保障力度和范围具体如下: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和以往的社保相比,新农保的优势在于报销比例一年比一年高,覆盖面积一年比一年大。
基本医疗保险是以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化服务为基本原则的,是对人身健康医疗保障的具体实施政策。基本医疗保险从最初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开始,逐步扩大保障范畴,对农村医疗实现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是以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化服务为基本原则的,是对人身健康医疗保障的具体实施政策。基本医疗保险从最初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开始,逐步扩大保障范畴,对农村医疗实现保障。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支柱",以实行大病统筹为主起步,分别从制度上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村居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政府资助为主、针对农村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覆盖范围。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2)筹资标准。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约为年人均55元,原则上农民个人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1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缴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 (3)政府补助。政府对所有参合农民给予不低于年人均4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每年每人补助20元,地方财政的资助额要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对东部省份也按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2008年起,财政补助对参保农民的补助标准将提高一倍。 (4)统筹层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起步阶段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5)管理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其中,住院费用的支付水平约为35%。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鼓励参合农民充分利用乡镇以下医疗机构的服务。新农合现由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农合办"管理资金的筹集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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