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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病怎样才能申请到

民政局申请救助

特殊病怎样才能申请到

2,请问特病证明怎么办理

去三甲以上的医院有专门儿的特病检验中心,去做了检查才能开具特并证明

请问特病证明怎么办理

3,农村的医特怎么办理

到你所在的医保中心去申请,然后再体检,体检合格者,就能办理特病卡了。

农村的医特怎么办理

4,特殊病种怎样申请

你去新城汽车客运站对面既ABC便利店隔离既转弯位,一路行,大概50米吧,你就抬头见到骑楼外面有个牌标明“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就左转上去(分局门口楼梯对面系个垃圾中转站嚟的)。你同距地讲明你妈妈既病,然后想得到点样既帮助,睇下距地点样做咯,要填表格你就填,记得带齐你妈妈既身份证同医疗保险证。
我妈是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潘湾镇苍梧岭村的想申请特中病种?请问要去哪里办理?
直接去问有关部门啦。呢D野,我地知都无乜用囖,政策成日改,各地方各部门政策执行不一样。系呢度问到咁样,到时去到又唔系咁样,米变咗误导你。

5,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审核表怎么办理

宁波特殊病种医保办理:  一、受理部门: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受理地点: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9号窗口(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劳动保障大厦内)  三、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四、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患病需要以下治疗:  1、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列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器官、组织移植术的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专科治疗;  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  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7、血友病治疗。  五、申请材料:  1、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精神病特殊病种治疗由专科医师)填写并加盖医疗机构和医师专用印章的《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特殊病种治疗审核表》;  2、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历本》(社会保障卡及《医疗保险病历本》)。  六、办理流程:  (一)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申报  1.申请人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网上业务系统提出申请;  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网上审核,反馈结果;  4.医疗机构在《医保证历本》(《医保病历本》)首页加盖特殊病种专用章后反馈申请人,留存《特殊病种治疗审核表》。  (二)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1.申请人在医疗资格核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录入业务系统:  3.工作人员在《医保证历本》(《医保病历本》)首页加盖特殊病种专用章后反馈申请人,留存《特殊病种治疗审核表》。
宁波市定额占 海曙区柳汀街169号四楼 。如果你要报名,要速度了。明天3.30就最后一天现场确认了。

6,办理特殊门诊需要一些什么手续

所需手续资料(以洛阳举例):1、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对认定病种有诊断意义的检验检查报告单【6个月内二级乙等医院(含)以上医院】;2、既往门诊病历;3、近期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医疗保险IC卡。办理程序:1、报名申请:患有需集中认定病种的参保人员,于每月的1日-15日持相关资料到以下地点申请认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17号窗口受理初审,符合条件者,发放《体检通知书》及体检项目、收费标准。2、集中体检:患者按《体检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费用根据认定每个病种的必要条件设置,体检费用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标准优惠10%,由体检医院收取。3、选择治疗医院(或药店):患者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选择认定通过后的治疗医院(或药店)。4、组织专家认定:每月底(或次月初)体检结果出来后,由医疗监督科整理汇总,在体检的次月10日前组织专家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后,由医疗监督科制作《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同时审批治疗信息。5、待遇享受:参加体检的患者于体检的次月15日后到体检医院查询认定结果,符合条件的患者发给《洛阳市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卡》,自当月开始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并到选择的定点医院(药店)治疗。参加体检的患者如需查询体检项目结果,应在查询认定结果的同时,向体检医院提出。扩展资料保障范围:1、人员范围。凡参加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患疾病、诊断及主要治疗方法符合本通知规定病种范围的人员,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2、医疗服务范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实行单病种结算管理。其中,对住院病种实行限价管理(限价标准按省厅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将符合规定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对门诊病种实行限额管理,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且患者不再负担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首自付的费用。一个参保年度内,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患者同一种疾病限享受一次重特大疾病保障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再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参考资料来源: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参考资料来源:洛阳网-[咨询]特殊门诊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特殊门诊办理手续: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申报程序: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2、出院证明(6个月内)或病情相关检查报告、诊断证明。3、现场填写《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扩展资料以成都市为例。一、门诊特殊疾病就医治疗通过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的参保人员,在本市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治疗机构申请就医(每次治疗的有效报销时限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需再次申请就医)。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2、《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产生材料1、预付款凭证。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报销申请特殊门诊后3个月的治疗费用。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2、《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3、预付款凭证产生材料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支付结算表》2、治疗费用发票门诊特殊病种是指包括冠心病等22种的一种疾病种类。门槛费为600元。门诊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等21种疾病。“特殊病种”定点医院的选择与变更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北京市基本医疗定点专科和中医医院中确定一家为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经本人就医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后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并经单位同意、医保中心批准,就可以去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批准期限为360天,一年内不得无故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变更或继续延长。参保人员患特殊病一旦选择并经医保中心审核批准了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因其他疾病住院也不需要交起付线费用。易地安置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易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同本市。“特殊病种”就医管理1、“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种”医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 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 3、报销比例:门诊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门诊特殊病种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特殊门诊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特殊门诊办理
这得看你买了什么保险,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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