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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金融工具中形成股权的一类工具,如股票。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比如,企业发行的普通股,以及企业发行的、使持有者有权以固定价格购入固定数量本企业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企业发行金融工具时,如果该工具合同条款中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则该工具属于权益工具。如果该工具是非衍生工具则企业应当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
权益工具是金融工具中形成股权的一类工具

什么是权益工具

2,什么是权益工具投资和债务工具投资

1权益工具投资,是权益性证券一种基本的金融工具,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来源。投资者持有某企业的权益性证券代表在该企业中享有所有者权益,普通股和优先股就是常见的权益性证券 2债务工具就是在经济行为上面产生债务关系的东西。比方说,我买了你的债券,那么我跟你就有了债务关系了,而你销售给我的债券就是债务工具。 当然喇,在经济学上面来讲,几乎所有交易都是产生债务关系的,除了物物交换,因为物物交换在交易的一刹那间就完成了交易的所有过程,所以双方之间不存在债务关系。而如果使用其他等价物,比方说是货币,那么因为交易后,我仅仅只拥有你所承认的等价物,所以我必须把这些等价物再交换成为商品,这样才完成交易。而在尚未完成交易的期间,我和你就是债务关系,你给我的等价物就是债务工具。 而债务工具投资,就是类似于买股票之类的投资。就是说,我买下了一些债务工具,是因为我认为它还有升值的空间。

什么是权益工具投资和债务工具投资

3,权益工具都有哪些

权益工具通常构成所有者权益的重要组成内容。所有者权益包括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也构成其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是指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以外的资本公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企业根据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授予职工或其他方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3.现金流量套期中,有效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4.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引起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5.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
权益工具是金融工具中形成股权的一类工具,如股票。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比如,企业发行的普通股,以及企业发行的、使持有者有权以固定价格购入固定数量本企业普通股的认股权证等。

权益工具都有哪些

4,什么是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

一、金融工具的概念第32号国际会计准则认为(下称“本准则认为”)金融工具是一些合同。该类合同即使和同一方形成金融资产,也使合同另一方形成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合同可能涉及两方面,也可能涉及多方面:合同方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同伙,公司形式的实体或政府机构。金融工具包括基本金融工具,(如应收帐款,应付帐款权益证券等);衍生金融工具,如金融期权,期货,或远期和约,利率掉期以及货币掉期等。衍生金融工具无论是已确认的还是未确认的,均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因而适合于本准则。本准则认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有特定的含义。金融资产——指下列资产:((a)现金;(b)从另一个企业收取现金或另一个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c)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个企业交换金融工具的合同权利;(d)另一个企业的权益工具。金融负债——指具有下列合同责任的负债——:(1)向另一个企业交付现金或另一项金融资产;(2)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个企业交换金融工具这里的权益工具指表明拥有一个企业的资产中减除所有负债后的剩余全益的合同。现金之所以是一项金融工具(资产),是因为它代表着一种交换的媒介,从而成为交易在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存入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的现金也是一种金融工具,因为存款就如一项存款人和存款机构之间达成的一项合同,存款人可以从存款机构取得现金或开具支票用于抵偿其债务等。应收(付)款项,借(贷)款,应收(付)债券所代表的均是一项收取现金或支付现金的权利货责任。债权是债权人的金融资产,债务则是债务人的金融付债。普通股可以看作企业发行的,能证明持有人享有发行企业净资产上权益的合同,因而是一项金融工具(权益工具)。远期合同,期货,掉期,期权合同等,能赋予合同的一方从另一方收取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或在可能有利的情况下与合同的另一方交换金融工具的权利,也可能使合同的一方承担在不利的情况下与合同的另一方交换金融工具权利的同时,也使其承担交换金融工具的合作,因而都是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非常复杂,原因在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条件随时可能因市场因素(如市场利,股票指数)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变化结果时交易双方的影响也随之不同,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而所有这些,又必然影响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结果。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以实务资产的收取或交付来结算得商品期货合同不是金融工具。
权益工具与债务工具区别 简单理解债务工具就是债券,权益工具就是股票。

5,如何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因此,从权益工具的发行方看,权益工具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内容。比如企业发行的普通股,企业发行的、使持有者有权以固定价格购入固定数企业发行金融工具,应当按照该金融工具的实质,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确认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企业发行金融工具时,如果该工具合同条款中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如果企业发行的该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还需要继续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该工具是非衍生工具,且企业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如果该工具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此处所指权益工具不包括需要通过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也应确认为权益工具。企业在进行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区分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1)某项合同是一项权益工具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可能导致企业获得或交付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企业可能拥有获取或交付一定数量的自身股份或其他变动的权益工具的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其中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股份或其他变动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是通过使这些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来确定的。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企业本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的变化(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而变化。(2)在一个合同中,如企业通过交付(或获取)固定数额的自身权益工具以获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合同是一项权益工具。(3)一项合同使企业承担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时,该合同形成企业的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赎回所需支付的金额的现值(例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的执行价格的现值以及其他可赎回金额的现值等)。即使合同本身是一项权益工具时也是如此。 参考资料:东奥会计在线

6,请问如何理解金融工具确认中的权益工具望能举例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基本原则一、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1)如果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义务,则该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实务中,常见的该类义务情形包括:①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如果一项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如果发行方最终无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对手方回售权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②强制付息,即金融工具发行方被要求强制支付利息。(2)如果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例如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是否支付股息(即无支付股息的义务),同时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没有到期日且持有方没有回售权、或虽有固定期限但发行方有权无限期递延(即无支付本金的义务),则此类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结算条款不构成金融负债。如果发放股利由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则股利是累积股利还是非累积股利本身均不会影响该金融工具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实务中,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发行时还可能会附有与普通股股利支付相联结的条款。这类工具常见的联结条款包括“股利制动机制”、“股利推动机制”等。“股利制动机制”的条款要求如果不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则其也不能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股利推动机制”的条款要求如果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则其也需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如果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所联结的是诸如普通股的股利,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则“股利制动机制”及“股利推动机制”本身均不会导致相关金融工具被分类为一项金融负债。二、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因此,对于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其分类需要考虑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是可变的还是固定的。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1)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将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数量是变化的,使得将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义务的金额,则无论该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的变动而变化,该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2)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即“固定换固定”),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因此,除非满足“固定换固定”条件,否则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应分类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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