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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最新的机动车管理办法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的,需满足以下条件:己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此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部91号令)第十四条规定: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驾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因此外地户口的不能在北京增驾A1车型。

我国最新的机动车管理办法

2,现行国内机动车相关法律有哪些

现行机动车分类参照国标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道路上行驶的老年代步车,通常分为三轮车和四轮车两种,以燃油或电瓶为动力,均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主要是《道路运输条例》,还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他法律法规有些零散的规定,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 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编制部门 行政服务部 页数 4页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地使用公司车辆,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更有效地控制车辆使用,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一、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车辆二、 车辆使用管理1、 职责行政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管理,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2、 车辆使用管理2.1 车辆使用安排公司各部门用车应遵循“先急后缓,先生产后行政”的使用原则,按照同一方向集中派遣,尽量压缩车辆使用频率。 2.2 车辆使用前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将使用原因、时间、去向、驾驶员姓名填好,回厂后在登记表上填写回厂时间,并将钥匙归还到行政部。 2.3 公司车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4 公司车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租和出借。 2.5 驾驶人在行车途中、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因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3、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3.1 驾驶人在出车时要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2 驾驶人负责发现、检查故障,及时到公司指定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和保养。以上规定即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办法

4,汽车使用年限及报废的相关规定

汽车使用年限报废标准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5、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6、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7、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延缓报废申报材料 延缓报废申报材料 (一)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表》; (二)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机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四)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五)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延长使用年限3年(含3年)以上,须按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经省汽更新办或省辖市汽更办审核批准。 (六)有下列情况不得申请机动车延缓报废: 1、微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小于1.8吨,含越野型)、带拖挂的(全挂汽车列车)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19座以下)。 2、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 3、右置方向盘汽车,达到十年使用期。 4、达到使用年限前未即时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5、一个检验周期三次不合格的(含环保排汽污染物检测不合格),不得申请延期使用。 办理程序及期限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依据 1、《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2、《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 3、《江苏省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拟订)苏计经市发〔1997〕1700号文印发; 4、《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5、《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 6、国家环保总局第33号联合令《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7、*部公交管〔1997〕261号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8、*部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参考资料:http://www.njjg.net/readcode.asp?code_id=42

5,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转载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管理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二)车辆的行驶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三)车辆的停放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四)机动车装载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五)非机动车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六)驾驶人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交警部门会同处理。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车辆管理制度怎么写

原发布者:一霎时落雨晴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一年以下实际驾龄需通过公司内部考核方可用车。第三条公司总务课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第二章车辆的使用第四条公司总务课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第五条驾驶人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一年以下实际驾龄需通过公司内部考核方可用车,车辆使用人需提供本人驾驶证复印件到总务课填写《驾驶员登记表》(附表一)登记备案。第六条车辆使用人经审批同意后到总务课领取《车辆出车登记表》(附表三)及车匙,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第七条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第八条每辆车须设置《车辆出车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总务课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
XXXX有限公司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用车范围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第二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第二章、对于公司内部车辆使用要求第一条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规定如下。1.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1.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综合部填写(公司内部车辆使用表)向总经理申请签字调派得到总经理批准,才可使用其车辆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1.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总经理指定报销 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1.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办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1.7、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8、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9、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2.0、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2.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总经理、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2.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事故情况 赔偿规定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 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 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者) 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 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第二条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第二章第一条(2.2)执行。第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第二章第一条(2.2)执行。第四条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第五条 在总经办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第六条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总经理或综合部(总经理不在或紧急情况下)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第七条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第八条 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第九条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二章第一条(2.0)处理。第十条 对用车者服务: 10.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10.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10.3、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10.4、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10.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10.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第十一条 离车注意: 11.1、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11.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第十二条 出发前后工作: 12.1、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12.2、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12.3、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12.4、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第十三条 个人形象: 13.1、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13.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13.3、注意个人言行。 13.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第十四条 因公外出晚间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第十五条 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第十六条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我简单的给你发了下,剩下不足总则格式就自己复制粘贴改改吧。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 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 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 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 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 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1条 公司公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驶,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 车辆保养 第2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3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4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5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存在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场维修。 第三章 出车 第6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要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7条 司机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8条 夜间行车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9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0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11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接听和回复。 第12条 司机出车执行运输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 上下班车辆管理 第13条 上班期间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14条 司机对调度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菊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运输主管反映。 第15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16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四章 奖励和惩罚 第17条 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00元。 第18条 运输主管和行政人事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 第19条 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 第20条 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浸膏,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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