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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制的刑期是多久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管制的刑期是多久

2,怎样能判管制刑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管制

3,管制属于什么刑

管制属于主刑的一种,它是监外执行;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管制属于自由刑,它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具体说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管制属于什么刑

4,管制刑期怎么计算和折抵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5,什么是管制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是是什么

关于缓刑和管制刑法的区别如下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虽然管制属于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因此从法律属性上讲,缓刑的适用比管制还要“轻”得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6,管制这种主刑的特点是

1.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予关押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剥夺自由的刑罚,但又需要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给予一定惩罚的,可以判处管制。  2.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既可以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也可以不脱离自己的劳动岗位或工作单位,除了必须遵守某些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在行动上仍然是自由的。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虽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他的劳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要受*机关的管束和社会的监督。  4.管制必须由人民*依法判处,由*机关执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他人决定或执行管制。非法管制他人是一种犯罪行为。
两者刑罚由轻到重:管制,拘役管制: 由*机关执行,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 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 由*机关就近执行,剥夺罪犯的自由,但期限较短。 期限:一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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