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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

你好!先找工会不行的话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话15天内找法院。如有疑问,请追问。
上告,不过在国内一般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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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怎么处理

3,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是怎样认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作规定。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属于违法解除。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主要是: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而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情形的。2、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主要是:不符合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而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情形的。3、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情形主要是指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而单位未能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情形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看看能帮到你吗另外从你的描述中看不到单位是怎样违法的,你若有疑问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

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是怎样认定的

4,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而不违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可以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违法解除合同相关方面的介绍。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上面解除合同的理由之一,就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5,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问题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助金的二倍,公司同意支付5个月的赔偿金还是合理的。另外你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2.5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案例解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由的发生是否有期限限制,即劳动合同解除事由能否适用除斥期间制度。本案中,丁某的第一次违纪行为发生在2008年10月17日,即双方已经终止的前一劳动合同期内,而第二次违纪行为发生在2009年11月17日,是新的劳动合同期内。所以,即使该电子制品公司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该两次被记大过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同一劳动合同期内,但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已结束,根据除斥期间制度原则,其过往的处罚记录应该随着旧劳动合同期限的终止和新劳动合同期限的开始而一笔勾销了,不可以累计。即两次记大过理应发生在同一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2008年10月17日丁某工作失职行为发生于前一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应作为解除当前劳动合同的依据,该公司解除与丁某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合理  2、有依据  3、代通知金只有在合法解除的情况下才有。现在是违法解除,所以没有。  经济补偿2.5个月工资,违法解除赔偿加倍变成5个月工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你与公司为什么解除?是公司提出了你表示同意的还是直接不让你做了?违法解除不是觉得公司不该解除你就是违法的,其需满足一定条件的。如果对方是违法解除的可以拿到2倍的经济补偿金即5个月。2、实际工资为什么与合同约定工资一样或者高?是否为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一般的,都是实际工资比合同工资高的。3、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有争议的,一般的如果是诉讼,按高工资计算,对于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计算。4、解除时需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6,关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及其赔偿的问题

一、关于你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根据你的情况,首先,你单位应自你入职第二个月起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十一个月双倍工资。其次,自你入职第二年起,你与单位即自动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关于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医疗期为三个月。根据该规定第二条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你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1)因病休息未满三个月;(2)医疗期满后仍可从事原工作;(3)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但单位未另行安排工作的。如果你的情况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项规定情形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2、依上所述,如果公司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获得以下经济补偿:(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三项和第47条规定,你单位应按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你的情况,如果超过三年,不足三年半的话,单位应支付你3.5个月工资。3、你可以有两种要求:其一,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二是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下列经济补偿金:(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和第87条规定,你单位应按上述第2项第(2)款中所说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双倍,即支付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4、如果你单位拒绝按上述第2项第(1)款或第3项第(1)款支付工资或拒绝按上述第2项第(2)款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责令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接到劳动局通知后,仍拒绝支付的,可要求劳动局责令你单位除依法支付上述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外按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如果你单位拒绝按劳动局要求支付工资、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你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纵横法律网 熊征律师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如果是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给以3个月的工资补偿。
1、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应该有哪些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如果超过一年单位仍未与你订立书面合同,视为单位已经与你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视为”不等于订立,在此情况下单位仍然需要与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从这两条中可计算出你父亲的补偿应为:8个月工资乘以2。2、工资分两部分,基本和计件,计算补偿金的时候该怎么算? 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从这条上可得出计算补偿金时,基数应以前十二个月的实际支付的总额除以12。3、单位以年龄过大为由,八年没有交纳养老保险,终止劳动合同时有没有相关的补偿?补交养老保险没有依据。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裁定具体解决办法。4、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只是提前了几天而已,现在立刻就要解除关系,请问有没有相关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这个规定,你父亲还应得到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综上:你父亲应得的补偿为最少17个月乘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实领工资平均数。外加劳动仲裁有关养老保险的裁定。2011-5-12 5:17:50
能用“单位未按照我的实际工资买足额社保”这条情况申请[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但是是没有经济补偿金,就更别谈赔偿金了。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三个月工资的两倍,作为你的赔偿金。 你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你缴纳你在该单位工作期限的社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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