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小区管理规约是否是有效的法律合同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7-19 01:57:17
本文目录一览
1,小区管理规约是否是有效的法律合同
是否有效要分开区分。 如该管理规约是物业搞的,未经业主签字认可,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该管理规约是经过业主委员大会讨论通过,并经过公示的,那么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效力。
2,物业管理合同未经住建局备案合同生效吗
合同生效的,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住建局要求物业合同要备案,那是出于行业管理的要求,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未经住建局备案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违反了行业管理的要求,可能会被行政处罚。法律分析明确了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原则上与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一致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同时就生效。对合同生效时间,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如附生效条件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在合同成立时并不生效,只有在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才生效。二是明确了未办理影响合同生效的批准等手续的法律后果。本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审批管理机关批准当事人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情形的法律后果是:第一,合同不生效,但不影响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也就是说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第二,该报批未报批的,对方有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请求权。也就是说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可以参照合同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3,物业合同有效吗
物业服务合同不备案当然有效,只是不受主管部门监管,你的收费只能按照备案合同的价格收取,如果业主提出异议你的收费标准如果高于原合同标准,属于违法。
4,物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的一种服务合同,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服役,业主负责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那么民法典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民法典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二、未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未签物业合同,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 退一步讲,即使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一般情况下也要交纳物业费。 值得注意的,如果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等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经催告后物业公司强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此时双方实质上未存在合同关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和依法聘用的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业主要遵守物业服务合同。
5,物业管理方案有法律效应吗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重要内容,如果中标后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方案肯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你的管理方案会作为考评的依据,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的。物业方案作为合同附件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视为物业公司的承诺。应该无效,开发商必须以单位的名义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前期、中期、结束报当地房管部门备案在法律上才有效。
6,物业管理公共契约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管理的业主临时规约由开发商制定,对每个业主、使用人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成立后通过了业主规约对每个业主、使用人均有约束力,业主临时规约和业主规约就是物业管理的公共契约,每个业主。使用人必须遵守,否则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有权通过诉讼的手段规范业主规约。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每个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签署的业主临时规约承诺书表明业主同意遵守业主临时规约,而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规约不需要每个业主签署业主规约,对每个业主以及使用人均有法律的约束力。你好!业主管理规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有疑问,请追问。
7,物业个人合同签字起法律效益吗
物业公司当然要与业主本人签署合同。 业主入住的时候,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签署《入住手册》或者《入住协议》。这就是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这个《手册》或者《协议》对本物业管理范围之内的所有业主和物业公司本身具有约束力。 《手册》包含有装修以及物业使用的全部内容。是物业公司对全体业主的一致性要求,并不涉及第三方。就是说物业没有权利和全体业主当中的某一些或者某一个业主,签署涉及第三方业主利益的合同。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即使是物业和个别业主签署了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合同,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建议网上寻律师问问看,可以访问通过 律师吧 不然在线 问下律师行业的 工作者。
8,物业服务合同是不是法律能具体的说一下么
物业服务合同不是法律。法律约束国家公民以及在国家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物业服务合同只能约束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而且物业服务合同,经过当事人的协商,是可以变更的。合同不是法律,只是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性,而法律具有广泛性,对每一个公民都具有约束性。合同是民法规定的,不管是什么样子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您好!其实您问题主要是合同与法律的区别在哪里“? 其实合同是依据双方当事人当时的意思表示制定的,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合同以外的人没有约束力,如果有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而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例如:刑法、民法等。法律对我国公民及属于法律管辖范围内的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如果你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存在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指的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要物业公司未对其明显不利于业主的格式条款作出必要的合理说明,则可以认定其格式条款无效。合同当然不是法律,法律是具有广泛性,合同范围小只能约束合同各方的,不能约束第三方。合同是依据法律制定出来的,是合同的依据。法律制裁的效力比合同效力强,可以判刑。物业服务合同,只是依据《合同法》订立的服务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不是法律,法律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9,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10年的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力吗
我不会复制给你那些冗长的管理条例。。听一下我分析。。是的! 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他们签订的合同最长是两年。 这个期间,想想,为什么是由房地产开发商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进入销售阶段,那时候业主大会还没成立,属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 聘请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主持,站在业主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也就是说,当这个小区。她的入住率达到50%的时候,或者业主入住满两年。满足其中一个条件,业主就可以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什么? 业主大会就代表全体业主的权益,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 就如聘请物业公司! 一旦到了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那个合同(是属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不再有效! 业主大会会产生一个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决策机构,简单来说,业主大会会授权给这个机构解决事情。这个时候,前期物业合同(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那个)就不再有效,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物业公司的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开发商之前签订的那个合同,他可以续签,也可以解除另外聘请。就看他们喜欢。权力在于他们! 开发商没有任何权力说不解除合同。所以说,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10年合同????按理来讲是无效的。 因为中间最有权改变这个合同命运的是业主!!但是,如果这个小区的业主,一直都没有要成立业主大会的意识或者意思。那个这个机构(业主委员会)不存在,那么顺理成章的这个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前签订的合同是默认一直下去。我是读物业管理的。。或许我的分析不够全面。。多多指教。。!这个应该不可以吧!!!就算是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能委托其他开发单位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那么这个被委托的企业应跟委托企业具有相同的企业资质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口碑,否则,当我们入住以后,物业管理跟不上,我们只能找到我们购房时签合同的开发企业,而那时他们就有推脱的借口!!!建议业主委员会应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住宅肯定是无效的,两年期,后由业主选聘。但可以这样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机构至”。这样甭说10年了,您要管的好,业主不理您。一辈子都合法。如果是商业和写字楼,一般都是单一业主和物业直接签,基本没什么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保证金和承包费这类东西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公司的约定,和此条无关,和业主更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对于业主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无影响。如果业主委员会选定物业服务企业了,前期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去直接找开发公司协商此事。
文章TAG:
物业管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物业 物业管理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