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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律师实l和非诉讼律师实务的区别

相同点都持有律师执业证!不同点:诉讼律师主要打官司,非诉讼律师主要做打官司以外的事,例如、公证、企业法务、咨询等。
没看懂什么意思?

诉讼律师实l和非诉讼律师实务的区别

2,律师实务的简介

《律师实务》是法律专业的一门选修课程。它是随着我国对律师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大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一门法律学科,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实际意义。通过《律师实务》的学习,掌握我国现行的律师制度,包括律师资格的取得、律师的工作机构和律师的基本任务及业务;熟练地掌握代理、辩护、咨询、代书,以及 任法律顾问时律师的具体的工作技巧和方法;能够正确、熟练地书写代理词、辩护词、法律意见书及各种诉讼状和其它法律文书。

3,什么是法律实务

张勇律师的回答太猛了,果然厉害法律实务就是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的法律问题的解决过程
法律实务是指日常生活中经济活动所要履行的法律模式及责任,学这个也是相当不错的,可以当一些诸如企业顾问等等、、把法律用到生活。比如我要开公司自己不能什么都学吧,这就需要学法律实务的来帮助创建,公司要是不符合法律过程说到闭就倒闭啦,,呵呵
所谓法律实务,就是指一切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工作。包括立案攻略、庭审准备、庭审技巧、调解技巧等等。如果想了解相关法律实务问题,可以关注falv敎育网-法律实务大讲堂
是指一切和法律有关的事物。

4,公正与律师实务这门课是介绍什么的

介绍律师制度与公证制度。律师:介绍律师的权利义务,职业原则,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管理·业务及收费刑诉中的律师辩护和代理,民诉和行政诉讼的律师代理。公证:公证机关的任务和业务范围,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公证基本原则,管辖与程序。以及常见的经济公证和民事公证
第一题,根据刑诉172条,选d。第二题,选d。第三题选d,根据刑诉36条规定。第四题选d,律师经被告授权才可上诉。第五题还是d,律师作为代理人应在审查起诉时。第六题选a,辩护律师地位独立,不受委托人意志约束。第七题选a,律师在法律顾问中起咨询的作用。第八题选a,律师代理的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引起的案件。第九题选c, 第十题选a.。  

5,要当律师需要做到哪些

1.其实律师是实务工作者,主要看实际工作能力,对学历没有很高的要求,本科就可以。一般客户不太看重学历的。2.学习法律,记忆的内容肯定很多,尤其是在考司法考试时。但很多东西还是靠不断实践巩固的。3.其实要做律师,首先需要良好、开放的心态,其次,为人处事非常出色,人际关系融洽,再次是业务好。如果业务不好,可以请业务好的人而又不会说话的人一起合作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成长委员会
要过全国司法考试!
本科学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实习满一年就可以拿到执业资格证
有善心 有责任感 有丰富的知识
不用考研,但是背些东西是必要的

6,求电大律师实务作业的答案

律师实务非诉讼律师业务是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与*和仲裁委员会发生司法意义上的联系,直接为委托人办理某种法律事务的业务活动。主要有 1、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修改、拟订、履行监管。2、就某一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3、协助企业(委托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4、解答法律咨询 5、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 6、代办登记注册、文件批准等法律事务 7、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纠纷调解 8、提供法律、法规变化及其影响的信息 9、代为发表声明或公告 10、证券律师业务案情:赵某拖欠张某和郭某6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张某与郭某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张、郭遂决定将甲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甲。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甲卖给了陈某。陈某欲与甲结为夫妇,遭到甲的拒绝。陈某为防甲逃走,便将甲反锁在房间里一月余。陈某后来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便放甲返回家乡。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问题:请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答案:1、张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1分)。 2、郭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1分)。 3、张某和郭某是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的共同犯罪人(1分)。二人均应按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1分)。 4、郭某和张某拐卖妇女罪应适用不同的法定刑(1分),其中张某按拐卖妇女罪的基础法定刑量刑,郭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法定刑升格(1分)。 5、陈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盗窃罪(1分),应当数罪并罚(1分)。 6、陈某所犯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由于他中途自愿将被害人放回家,属犯罪中止,可以不追究该罪的刑事责任(1分)。解题思路: 1.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郭某和张某为索取打工报酬非法剥夺甲的人身自由的,不能认定为绑架罪,只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2.张、郭二人将妇女甲(15岁,如果甲的年龄不足14周岁,则构成拐卖儿童罪)出卖,构成拐卖妇女罪的共犯。其中郭某在拐卖的过程中强奸甲,属于刑法第240第3项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按照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处罚,不单独成立强奸罪。而张某与郭某没有共同强奸的故意,也没有共同强奸的行为,因而不对郭某的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张、郭的非法拘禁行为和拐卖妇女行为之间是互相独立的行为,不存在牵连和吸收的关系,因而应以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实行数罪并罚。 4.陈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陈某为防甲逃走,便将甲反锁在房间里一月余,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应对陈某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非法拘禁罪实行数罪并罚。
1、以当事人的利益;尊重法律和公平 2、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 3、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活的帮助的情况。 4、侦查阶段;起诉阶段 5、自己聘请;近亲属代为聘请;国家秘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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