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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开庭后定期宣判什么意思

就是在*审理以后在几个工作日后原则一天进行宣判,是相对于当庭宣判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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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后定期宣判什么意思

2,定期宣告判决

定期宣告判决,一般是指案件由于某种特定的原因,不能当场宣告判决结果,事后再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宣判。
你好!一般是在审限内的某一天宣判,一般不指定日期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3,劳动争议案件*定期宣判是多久宣判

民事诉讼法对定期宣判没有明确规定日期,但对人民*审理案件的期限有具体规定。在实践中一般在十天左右。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4,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是什么意思

当庭宣判就是在法庭上就宣判喽,然后10日内领取判决书,定期宣判就是指另定时间发放判决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判方式也只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情况;行政诉讼宣判参照民事诉讼的规定执行。

5,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的区别最好请举例说明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宣判时间的不同。当庭宣判一般都是法官在庭审前或者庭审过程中对于案件结果已经有了基本的结论了,庭审完毕之后进一步予以确定,因此当即即可宣判。而定期宣判是法官可能还需要再研究一下案件具体案情或者个别法律问题,或者需要时间撰写裁判文书,所以告诉双方当事人一个确定的时间,到那天宣判。例子:比如一个民间借贷的案件,被告承认借了钱,但以暂时没钱为由不同意还钱,也不同意与原告调解,法官审理完后认为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直接开完庭就宣判。如果案情复杂,或者涉及当事人多项权利义务的裁判,法官需要想清楚,就告诉当事人定期宣判,如果当事人到那天没有来领取判决书,视为已经送达。当然,这点在庭审笔录中会予以记录。
当庭宣判就是开庭审理完毕后当即宣告判决结果,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宣布闭庭,一般是五日内另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是开庭审理完毕后,告知当事人另行宣判的时间或者另等通知宣判,宣布休庭。在定期宣判时,宣判后即送达判决书,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宣布闭庭。

6,定期宣判是指开庭宣判还是不开庭宣判

定期宣判是开庭宣判。定期宣判,是指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结束后,人民*在另订的期日宣布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宣判时,人民*同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刑事判决定期宣判的,人民*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判决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根据这一精神,《规定》第31条规定:”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如何正确理解“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是正确理解定期宣判制度的核心和关键。首先,定期宣判是开庭的一种方式,而当事人到庭参讼是其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既然按时到庭是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当庭送达裁判文书就是人民*按照法定程序所做的一种制度安排。所以定期宣判是开庭宣判。扩展资料:定期宣判前人民*已经告知了当事人“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的内容,当事人对定期宣判的后果已经有足够的心理预期。如果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充分体现了定期宣判制度本身的严肃性和对拒不到庭行为的惩罚性。当事人在定期宣判之日未到庭的,其行为的性质与开庭时拒不到庭相同,其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应与缺席判决制度相同。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定期宣判
1、无论是定期宣判,还是当庭宣判,都必须开庭宣判,即使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必须公开开庭宣判。2、我国诉讼案件的宣判方式有两种,一是当庭宣判,二是定期宣判。3、定期宣判,是指*在庭审结束后,告知当事人定期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后果,计入庭审笔录,并于所定时间对当事人宣读判决内容。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5、《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6、《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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