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又不找员工谈赔偿合理吗,公司搬迁员工不想跟去有赔偿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06 18: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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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搬迁员工不想跟去有赔偿吗
如果原合同签署后要到异地履行的话,是公司首先违约,可申请公司按每一工作年限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话没有什么补偿;一般同城搬迁没有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明确写着工作地点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自己找公司协商吧
2,公司搬迁没有劳动合同能得到合理的赔偿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补偿和公司搬迁无直接关系,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首先,你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工牌工作证、社保等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搬迁的,不去,单位应该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给予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再加1个月代通知金。
3,劳动法里有没有规定企业搬迁职工不愿意去企业是否会有赔偿急
《劳动法》没有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里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地点,企业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条款变更,员工不接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正常发放补偿金。在变更条款必须遵循的第三个原则中,“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最初招用劳动者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必须与劳动者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 无法达成一致的,企业需承担经济赔偿。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劳动合同法需要分情况: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例如同区域搬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扩展资料赔偿标准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工作岗位的约定 如果有约定 而公司要搬迁 就属于改变劳动条件 你可以不去 并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可见,劳动法里并没有此项规定,职工不愿意去也不会有经济赔偿。除非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有关于办公地点的特别约定《劳动法》里是没有,但是《劳动合同法》里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改变工作地点的,员工不接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正常发放补偿金。 简单地说,企业如果搬迁,这个时候员工拥有两方面权利可供选择:1、继续工作;2、解除合同并获得补偿。注意,这是员工权力,企业是没有选择权的。会有一定的补偿的,但估计赔偿谈不上。具体数额可以协商。相信这种情况的人不只你一个。大家联合起来协商,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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