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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轮候查封房产的*轮候顺序

轮候顺序不变,只要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了继续查封的手续。

2,只有一个*查封为什么显示轮候查封

1、如上情况在没有与a*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下b*作为轮候查封人是不可以将房产拍卖或以如何方式处置的。因为b*是轮候查封人,需等到先行查封的*
查封没有问题,只要对方起诉你并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根据对方的审查查封你的房产。但最终是否能够执行你的房产需看最终判决是否判你承担责任以及是否唯一一套住房等

3,民事诉讼的整个程序是否均适用轮候查封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同时,在前后两个案件分别由两个*管辖的情况下,因法律禁止重复查封、扣押、冻结,在第一次查封、扣押、冻结被解除后,其他*在诉讼过程中如不能适用轮候查封规定,先期查封、扣押、冻结被解除后,在后的查封、扣押、冻结不可能立即实施,债务人往往会借机转移财产,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可能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同样适用轮候查封的规定。

民事诉讼的整个程序是否均适用轮候查封

4,*轮候查封同一财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查封的顺序清偿债务。除此之外,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财产处置时,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2、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如果符合破产条件,而不申请破产或者*不受理破产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  《最高*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5,多家轮候查封怎么办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第一家查封的生效,其他查封的轮候,并作轮候登记。  生效查封解除后,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生效。
账户好像没有查封的,应该是冻结吧? ①法律明令禁止是不允许重复查封、扣押、冻结的,如你所述,*违法(不管是依申请冻结还是依*的职权都不允许重复冻结) ②如果因此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话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司法赔偿);如你所述,可能会造成你没法履行第一份*判决,有违约可能,可能要赔偿 ③向重复冻结的*的上级*申请复议或申诉(要看你有没过了时效) 在这里只能说个大概,找个律师详细咨询下或者找*工作人员问下吧,自己公务员身份,我想找法官应该不难吧

6,什么叫轮侯查封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这是我参考的资料,你看一下应该就明白了。   关于轮候查封的相关制度是由《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扣冻规定》)最早作出相关规定的,在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轮候查封登记是指两个以上人民*对同一宗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为首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后,对后来办理查封登记的人民*作轮候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该房地产已被其他人民*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查封*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查封*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查封*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部分处理的,对剩余部分,排列在后的轮侯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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