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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事故

如是厂里让您叫的拖拉机,应由厂里负责;如办理了保险,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理赔。

2,发生工伤事故后怎么索赔

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发放的上岗证、工作服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之一。各地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不一,同等级的伤残获得的赔偿数额还与本人工资待遇及当地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高低有关。综上,收集好证据就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书出来后,就可以找到工作单位索赔,若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去*起诉。

3,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建议到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所谓的工伤赔偿,是在确定是工伤之后才能赔付的。 首先,单位或个人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个人申请鉴定的时间是在一年之内。向劳动局提出。 其次,可以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评上了伤残,就是相应的赔偿金。具体数额是依据伤残等级定。 再次,如果不在原单位上班了,还有一次性的就业补贴。 另外,就是一般的基本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续医费等。 以上各类费用标准可以在网上直接查到。
先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是几级就补偿几级的钱。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规定的是事业单位保险资金的问题。 建议:到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认定后才有保障。
你朋友这种情况应当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在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的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伤残待遇,如果企业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如果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有企业来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治疗期间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来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外治疗费等工伤伤残待遇(具体要根据鉴定的伤残级别来定)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济南鲁律师13658608057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向当地的司法局

4,什么是工伤事故构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

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和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条例》中虽然没有规定工伤保险责任的归责原则,但是按照保险的一般规则,当然是无过错责任。其实,就是在工业事故的特殊侵权责任中,也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的。因此,对工伤事故保险责任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没有疑问的。在这种归责原则指导下,构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二)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三)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江华律师解答:一、工伤事故的构成要件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和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一)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参照工伤事故条例另行规定。(二)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用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实施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二、工伤事故赔偿的条件有哪些?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二)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三)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关于工伤事故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5,工伤事故如何处理和认定理赔

工作事故的处理,要看您的是商业保险还是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只需事故当时给保险公司报案,业务员会协助输具体细节的.而社会保险整个过程需自己办理,具体流程复杂,这里不说了!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公司作为首要任务,立即组织救护,确保伤害降低到 最低限度。 (2)发生事故部门2日内写出事故报告并分清事故责任。 (3)由车间和公司办公室共同组织好救护,(夜间发生的由值班人员负 责),事故的善后事宜(如索赔、探望、慰问、交涉等)由公司办公 室办理。 六、工伤补偿规定 (1)公司办公室做好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尽力减小公司损失。 (2)员工工伤住院期间,公司发给生活补助费每月 元,但最多不超过 三个月。 (3)员工住院及休养期间的生活补助费由公司和车间各承担50%。 七、伤残处理:由公司参照《兖州市工伤保险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和事故责任进行处理

6,工伤事故的概念是什么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有

您好:一、工伤事故的概念是什么在《条例》公布之前,学界对工伤事故概念的理解,通常认为工伤事故是指各类企业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因工负伤、致残、致死的事故。这个界定稍嫌狭窄,《条例》没有给工伤事故概念进行界定,仅仅对工伤的范围作出了规定。按照《条例》的基本精神,我认为,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和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这样的案件,就是工伤事故案件,符合工伤事故概念的界定。二、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工伤事故具有如下特征: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工伤事故存在于各类企业之中。所谓企业,准确的概念应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条例》使用这个概念,但是没有具体界定,仅在第2条中规定了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我国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换言之,只要雇用职工为自己提供劳务,与自己有劳动关系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都属于本条例“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保障职工的权利,都是《工伤保险条例》所调整的范围。不属于企业的那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究竟是不是属于企业的范围,回答应当是否定的,但是,这些单位的职工也应受到相应的保护。因此,本条例第6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可见虽然不属于企业,但是应当按照相应规定享受工伤待遇。2.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用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在各类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中,会经常发生各类事故。工伤事故指的是职工即劳动者的人身伤亡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这里的职工即劳动者,指的是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合伙所雇佣的职工,包括工人和职员。判断职工的标准,就是《条例》第61条所规定的职工概念:“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实施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确定一个人是不是职工,就是要确定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法律关系,也就是确认他们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凡是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认定其有劳动关系。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事实上构成了劳动合同关系的,也应当视为有劳动关系,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关系同等对待。至于用工的种类和用工的期限,都不是特别考虑的因素。应当注意的是,劳动关系与加工承揽关系是有严格区别的。加工承揽关系是承揽合同关系,是以交付劳动成果为标的的合同关系,而不是以劳动力的交换为标的的劳动合同关系。例如,在个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劳动服务的小时工,并不是雇用合同关系,而是与雇用小时工的保洁公司签订的定作合同,是以交付劳动成果为标的的承揽合同关系,因此,雇用小时工的个人并不承担小时工的工伤保险责任,该责任应当由小时工所属的公司承担。3.工伤事故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各类企业的职工都是民事主体,都享有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这些权利在任何场合都有遭受伤害的可能性。工伤事故在发生的时间和场合上有明确的限制,只限于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致伤致死的范围,其他时间和场合发生的事故,即使是侵害了职工的上述权利,也不在工伤事故范围之中。判断工伤事故,应当掌握最基本的三个因素,这就是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和工作原因。因此,凡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就是工伤事故。工伤事故还包括患职业病。无论是患何种职业病,均与工作有关,都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和因工作原因所造成的损害,因此,都属于工伤事故的范围。4.工伤事故是在企业与受害职工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工伤事故一经发生,就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上的后果,构成一种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关系,工伤职工或者工伤职工的亲属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企业有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损失的义务。按照《条例》规定,工伤事故的救济办法是按照保险的形式进行,这其实是转嫁工伤风险,将用人单位的责任转嫁给工伤保险机构。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交纳保险费,职工遭受工伤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由保险机构向工伤职工提供劳动保险待遇。这种工伤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工伤事故发生后产生的基本的法律关系。
最好还是协商了,您可以本人去谈啊,不行换个律师了,很多事还是找内行的好啊,公司越怕越好谈啊,不行就经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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