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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

工伤的范围更小些。工伤必须是因公、工作时间、上下班时间内的机动车肇事。

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

2,麻烦问下 伤残鉴定八级 走工伤和走人损 分别能赔多少 陕西的居民户口

工伤赔偿大约10万左右;人身损害的话,需要区别过错,就不好说了。
你好!走工伤的话不知道是几级?那就去评定,人损我不知道是什么,但工伤容易处理,赔偿也高,具体多少你自己算算:到新浪微博搜索用户“黎洲角”,看他前面的内容就可以自己算了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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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和一般人身伤害的区别

工伤因受伤,必须经过工伤认定,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单位未交保险,由单位负责赔偿。一般人身伤害由施害方承担责任,依据是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两者的赔偿标准和项目不同。
工伤赔偿是无过错原则;人身侵权一般适用过错原则,如果你存在过错,人身损害自身也要承担一部分。没有过错、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话,两者费用不会相差不大,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话,工伤赔偿费用更多,工伤赔偿有三个一次性的赔偿,人身损害只有一个。

工伤和一般人身伤害的区别

4,工伤和人身伤害的区别

工伤和人身伤害的区别主要有以下:1、责任划分不同。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给劳动者划分过错责任;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通则》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4、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到法院起诉。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定的标准要高一级)。6、举证责任不同。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受害者对自己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由受害人自己负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不力的,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7、赔偿主体不同。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必须有营业执照,工程层层转包的,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自然人的赔偿能力远远不如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

5,2017工伤和人损鉴定区别

两者的鉴定机构和鉴定标准不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委员会申请;而人损鉴定是向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而人损鉴定2017年依据的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1.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叫劳动能力鉴定!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3.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的相关条款中,没有筋脉受损的鉴定标准,如果对该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6,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赔的钱是否是一样的

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都不一样,所以鉴定出来的级别也可能不一样,赔偿的结果与工伤待遇也不一样。一、人身损害: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二、工伤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各条款的相关内容。所以,最好走工伤的途径,待遇应该好一些。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一年内不认定工伤的话,以后要起诉只能走人身损害赔偿这一步,两者的赔偿标准不一样,肯定要先认定工伤的,不然以后要吃亏的。萧山律师
工伤赔偿一般来讲比人损赔偿高,如超过一年未认定工伤,只能按照人损赔偿,且不能超过诉讼时效。如一次性私了,依据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以后无法追加赔偿。顺祝吉祥于西宁
1、你爸至少构成九至十级伤残。 2、除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你爸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还要向你爸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你在网上查看一下你所在省市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知道了。 3、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按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4、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全部费用由单位支付。 5、从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你爸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你爸本人去申请也行。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之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7,工伤与人身伤害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与雇用关系相同吗

1.工伤和人身伤害:(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处理。(2)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3)此外,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且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2.关于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两者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和差异:(1)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依据劳动法限定的主体的范围,也在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2)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关于工伤和人身伤害 1、概念不同 工伤是指,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伤害,而人身伤害则是指因工作原因之外的其他伤害,比如打架,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等。 但在特殊的时候,人身伤害会和工伤产生竟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按工伤考虑。比如公司的质量检查人员在执行工作时,受到被检查人的殴打,这种情况符合“三工”的条件,就构成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2、处理程序不同 构成工伤的,需要有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程序,有法定的时间和条件,是工伤必须经过的步骤,人身损害没有这些程序。 3、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适用的法律主要是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和规章,人身损害赔偿则不是,人身损害主要适用的是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法等等。 4、待遇不同 前面其他朋友已经说到,此不赘述 5、我是大连的,辽宁鑫诺律师所高级律师王福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查找搜索我的帖子或者给我打电话(0411-81995473)联系或者详细咨询。 6、工伤与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无关。参加的,工伤待遇由社会保险支付,没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关于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1、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受劳动法调整而建立的特殊的合同关系,即劳动关系。对劳动关系,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国家还设立专门的机关进行管理(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雇佣关系则是建立在民法通则所调整的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如雇佣保姆,雇人维修,等等。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一主体上:一般是企业或个体户,总之是长期经营营利性活动的 二时间上:不是临时的,短期的,而是有长期稳定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的 三关系上:劳动关系比较紧密,劳动者一般要服从各种纪律规章,还有人事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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