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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合同附加条款

这个协议一般叫做某某合同的补充协议,在合同中这条一般这样表述: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进行变更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合同附加条款

2,合同附加协议怎么写

合同的附加协议,具体的内容是要根据主体合同的性质以及合同双方协商的结果为主。合同的附加协议是对原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在履行过程当中有新的情况发生,需要另外进行过补充或者变更内容。特别注意一下几点: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要和附加协议的当事人保持一致;2、附加协议的内容应该要对原合同未尽事宜的详细说明,此处注意不能和原合同内容互相矛盾;3、附加协议的结尾要写上相应的日期和落款,若是原合同中表示不得变更条款,则附加协议中对该条款的变更就不发生法律效力。附加协议和原合同一样,都应该是自愿签署,经过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附加协议怎么写

3,买房签合同时可以自己附加补充协议吗

这个问题只有和开发商协商,因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须当事人双方均同意下才可签订!即然有补充条款一页,那么签补充协议是很正常的!
应该是可以的 补充说明 反正 我是做二手房的 二手房是可以的

买房签合同时可以自己附加补充协议吗

4,附加协议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中,或者合同签订后,在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者增加有关条款的,需要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5,签合同时附带的补充协议有效果吗

补充协商也是合同的一部份,如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这个问题只有和开发商协商,因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须当事人双方均同意下才可签订!即然有补充条款一页,那么签补充协议是很正常的!

6,公司合同到期了新合同附加的补充协议能不签吗

下面依次回答:1.劳动合同一旦确定工作岗位、部门、工作地点,就不能随意调换,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消极怠工,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这句话没有什么问题,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实际执行比较困难,因为何为消极怠工,他没有明确的标准或者举例,因此不明确。通常法律视为约定不明,即对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 3.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是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和内容的。 4.“甲方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务需要,委派乙方到合同中工作地点外的分公司去工作”,这个属于事前约定,只要工作条件和待遇不低于从前标准,视为是有效的。 5.劳动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从合同不在主合同效力依然存在,当然可以只签劳动合同而不用签补充协议啦。
个人理解,公司让你与新进员工签师徒协议,这只是一种公司行为,这与你的合同到期应没有多大关系。

7,劳动合同附加协议

新劳动法规定,就职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工作半年以下,可以不签订,工期超过一年的,一定要签定期劳动合同,一年内没有签订的,按双倍工资支付/你可以离开,并要求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谓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语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合同都没有,拿啥罚你钱?骗小孩呢.

8,劳动合同 附加协议的问题急在线等

广州梁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谓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语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由此可知,你们单位为你所做的所谓培训,并非劳动合同法约定的培训费,而且约定的违约金额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你可以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你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向单位提前30天告知即可,不需要其他特别的流程,但应尽量配合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直接向你要违约金,你可以拒绝。如果公司通过克扣你工资的方式收取违约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投诉。如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在线咨询。
首先对培训的认定。如果公司提供了非公共学习资料(不是任何人在网上都能随意下载的资料)、提供了上班时间且发给你工资,那么,这样可以认定是进行了培训。其次,培训的费用额,这个很难界定,尤其是将培训费用和违约费用合计在一起,而且这种培训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很难界定。所以,只要你签了,就说明你认可这个费用了,除非你证明这个培训其实很普通很一般,而且对企业的经营没有什么影响。第三,这个补充协议双方一旦签了,则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如果你现在一定要辞职,你还是应该按程序办,同时多打感情牌,不要和单位硬来。补充一点,第三条中打错了两个字,应该是“运作”而不是“动作”
如果这些资料和技术是你在进入公司以前没有的,而且给了你时间进行学习,也算是培训; 假如你在公司中学到的技术和相关的秘密会对公司的竞争带来影响,那么你的转业是受到限制的,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该公司有竞争的行业; 你现在辞职就是终止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没有这些情形而终止合同是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进行赔偿的~~ 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特殊的保护,同时对用人单位进行了相关的限制,也是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
简而言之:1.劳动合同里规定的培训是指经由区、市、省级以上组织培训并需要颁发相应毕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之类的培训,如果参加培训人员在协议期内离职时需要赔偿相应违约金是合法的。2.赔偿金和罚款是两回事,赔偿金金额是有法律效益的协议中规定数额,而罚款是不能超过本人应得工资的20%。3.最关键的是你自己要弄清楚哪些条款是符合法律规定,这要求你自己心中有数,别人给你的意见都不具有实际性(确切的说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

9,追加费用的补充协议范本

追加费用的补充协议范本(1)确定还款针对的事项和理由,比如因为XX事务某某拖欠某某货款(2)确定金额,比如该货款额为XXX元,或者自XX年X月~XX年X月共计欠款XXXX元(3)确定之前的协议作废。比如因为签订于XX年XX月XX日的协议,借款方由于什么什么理由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方决定与借款方重新签订还款协议(4)确定还款计划,比如是XX月之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或者在X月X日之前全部还款,否则以日万分之二的利息作为逾期履行违约金(5)确定需不需要担保。比如可以要求某中立人做担保,或要求对方提供财产做质押抵押(6)注意签字或盖章。盖章最好是公章~
甲方:钟**的丈夫 张** 乙方:张**的妻子 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负责,互信,互利的原则,在双方都已经完全向对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完全明白了对方的观点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共识。 1:夫妻双方必须忠诚对待对方,不得有意欺骗对方。 2:夫妻双方必须真诚的善待对方,不得有意为难对方。 3:遇到问题,夫妻双方必须给对方说明情况的时间和机会, 对于在双方还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甲、乙双方必须对对方绝对忠诚,不得有第三者。 5:甲、乙双方必须对对方绝对忠诚,不得有一夜情发生。 (所为一夜情,就是说不得与除协仪双方之外的第三者发生接吻,性行为,和其它不必要的身体接触。) 6:甲、乙双方不得在下班后或晚上10:00以后,再没有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单独或集体与异性在一起。 7:和其它一些为背夫妻间原则的事。 如果发现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且经经过双方协商,无法答成同识的情况下,可按如下约定执行。 (以下,把违反规定的一方称为负责方;把另一方称为受害方) 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分得甲乙双方共同财产的85%。 若此协议仍有未仅之处,可以由双方商定后,在此协议的基础上,追加附件, 此协议的附件是该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与此协议有着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民法》的保护 此协议经双方(及双方见证人)签字后,有效。 此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此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时起升效,直至双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失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见证人:签名 乙方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不过感情如果靠一张纸来维持的话,也没有存在的意义了.祝幸福 -------------------------------------- 补充回答3楼刚才问题: 协议只要是建议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就算是写上剥夺有过错一方的全部财产(当然要留一些必要的生活资料),也是有效的,法院也支持。写好后协议一定要放好,最好请第三人作个见证,公证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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