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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专利权的无效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2,专利权无效如何解释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填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对专利的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专利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专利无效有几种情况

专利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第二,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第三,违反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第四,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第五,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第六,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第七,专利主题属于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第八,说明书没有足够充分地公开技术内容。第九,权利要求书超出说明书的内容。同时法律规定了专利申请过程中修改专利文件的时候不能超出原来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专利无效有几种情况

4,专利失效了怎么办

没办法了。修改一下内容重新申请吧
看时间,也可以申请恢复权利。
失效的专利产品不再受保护。因为失效的专利均已获得过专利权,并已向社会公开了,因此,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但在原专利基础上经改进后的发明创造,凡是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后有可能被授予专利权。
1、三月买来没关系的,你要先看申请日,确定缴费时间,一般先有滞纳金通知,然后才有专利权终止通知;2、看收到的专利权终止的发文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
1,专利的有效期是与正常缴纳年费一并存在的,请查看木子专利代理中心为您提供的以下内容:滞纳金的缴纳  (1)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费时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10%。   (2) 首次缴纳数额不足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全部年费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5日至6月5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缴纳了25元。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为90元,所以缴费人还应补缴滞纳金65元。2, 看有没有超过半年,没有的话还可补缴并缴滞纳金   (3) 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25%缴纳。

5,什么是失效专利

专利申请被授权后,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保护期限或因为专利权人未及时缴纳专利年费而丧失了专利权或被任意个人或者单位请求宣布专利无效后经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并宣布无效而丧失专利权之后,称为失效专利。失效专利对所涉及的技术的使用不再有约束力。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无偿地使用之,由此获得经济效益。专利权作为工业产权之一,是专利局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亨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排他性,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失效专利则丧失了这种权利,即失去了专利法对其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地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无偿地对失效专利进行改进,并得以实施。举个例:假设现在还没有盛水的杯子,A发明了杯子,B对A杯子进行了改进,加了个手柄,加了手柄的杯子将杯子的功能更加完善:方便打水;杯子盛热水时不怕烫手。但是,手柄不可能脱离杯子单独存在,否则,将失去手柄的功能,就是说,B改进A的发明而作出一项新的发明,不可能脱离A的发明。若是A的发明成为失效专利,在B改进后并实施过程中,则无须向A支付专利技术使用费。
我详细说下吧:1.别人已经对这个技术申请了专利 这个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不管的,依据我国现行的专利先申请制度,只要有人提交了,并且这个技术未曾在国内外经过公开,那么国知局就会受理,符合规定的话,一段时间后就会授予专利证书; 解决办法:如果你朋友有充分的证明,可以向当地*提起民事诉讼,通过*介入,夺回专利权; 2.别人也没来得及申请专利 这个就要简单了,自己马上申请专利就可以了;楼上那位朋友说的立刻公布产品技术方案,搞成公知技术,是不太合适的,如果别人申请了专利了,那么你公开也没用,如果别人没申请呢,公开自己的技术方案好像也没什么意义。 虽然说新颖性有6个月期限,你早公布自己的技术方案,可以防止别人申请,但是,显然这个规定用在这里不太适合,也没什么太多意思,呵呵。本人就是做专利代理的,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补充:既然又没证据,对方也没申请专利,那么有点麻烦,第一,你要先去把专利申请了,然后,你可以私下找他亲戚和他说,我东西申请专利了,你不能生产了,如果,他亲戚不懂专利,或者没有找人资讯或者心虚的话,那么恭喜你,就吓住了。如果他还是继续生产,而你又想起诉他的话,那么估计多半是打不赢这个官司的,因为到时你亲戚的律师肯定会说,这个是他的现有技术,你的专利是无效的了,而你有没有证据,所以只能是哑巴亏了。目前来看,你朋友还是和他亲戚商量合作的事情比较好,大家一家人,说说可能会有用,不到关键时候,谁也不想对薄公堂,是吧? 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吧,呵呵~

6,专利权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实施以来,业已有十余年了。 一个新的词汇──失效专利——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对此众说纵纭,对于失效专利如何评价,它的范畴、定义及其效用,笔者在此发表一下浅见。 建议百度“中顾法律”网进行咨询  一、失效专利的范畴   专利是在哪些状况下而成为失效专利呢?   1.专利超过了"专利法"的规定期限而成为失效专利:   按1993年1月1日起生效的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有效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均为10年。   而按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5年(期限届满前可续展3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自1985年实施以来,已有十余年了,早期申请的专利大多已过了期限而成为失效专利。   2.专利权人提前终止专利权而成为失效专利:尽管“专利法"规定了有效期限,但是,大多数专利权人末到期限便提前终止了其专利权。从国外专利情况来看,据资料,“英国,专利权维持到第10年的不足50%,维持到届满者仅占18%;法国,维持到第10年的约25%,维持到届满者仅5%;德国,专利权平均寿命9年,维持届满者仅占4%。 "(曾永珠 丽娜主编 《实用专利全书》p217 国防工业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专利权人一般是按照“专利法"第47条规定提前终止专利权的: “专利权人在期限届满前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提前终止的原因主要有:1.发现原先的发明不够先进,需要进行改进,或者发现他人的发明更加先进; 2.实施困难:包括自己实施与技术转让 ,若难于实施,又要每年缴纳专利年费,只好放弃专利权。   3.专利申请人已申请了专利,但放弃获得专利权而成为失效专利: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当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时,专利申请人未缴纳专利证书费与年费而无法获得专利权;发明专利,则未提出进行实质审查而无法获得专利权。专利申请人放弃获得专利权的原因基本上与提前终止的原因相同。   尽管已提出专利申请,却未获得专利权的不能称为“专利",但其发明的内容已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分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如《专利公报》)而为公众所知。  准确地说,这不能称之为失效专利。仅能称为“失效的专利申请"。因其从未取得过专利权。1993年1月1日后,未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不再公布,公众自然也无从知晓。仅有发明专利申请的发明内容可能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而为公众所知。?   4.被中国专利局撤消专利权而成为失效专利:根据“专利法"第41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局撤消该专利权。"撤消的理由是: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或第23条规定。  5.被中国专利局宣告无效而成为失效专利:根据“专利法"第48条规定: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第26条第三款、第四款、第33条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12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5条、第25 条的规定的,或依照专利法第9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由于专利权宣告有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之分,由此产生失效专利也有全部失效与部分失效之分。  不过,对于第四种、第五种还须说明一下:尽管被专利局撤消或宣告无效专利权的理由可以有多种,但是,若该项专利是因为要根据“专利法"第22、23条规定“不具备新颖性"而失去专利权成为失效专利的,那么,在其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另一项专利则是有效的专利,无偿使用该项失效专利便可能对另一项专利产生了侵权行为。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规定的年费;2、保护期满;3、专利权人向专利局提出放弃专利权;4、被专利复审委宣告无效(视为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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