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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怎么界定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否系在登记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以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为准,之前的为婚前财产,之后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谢谢,望采纳!
婚前财产就是个人婚前的财产啊,包括买的,原有的,你说清楚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3,如何界定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四类:一、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四、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4,什么算是婚前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登记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5,如何鉴定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可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来判定。第十七条规定如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条规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第十八条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一条规定是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6,如何认定婚前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里对房产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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