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法律中强制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都属于义务性规则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05 2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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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中强制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都属于义务性规则吗
是义务性规则是指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规定人们应为或勿为一定行为的规则。
2,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强行性规则的区别是什么
你好,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 授权性规则即在法律规则中专门规定一定的组织和个人有权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的规则. 义务性规则即以明确肯定的形式规定一定的主体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L
3,义务性规则都是强制性规则吗
通常情况下,义务性规则并不是强制性规则。强制性规则是你必须要遵守的,而义务性规则并不具有强制性。严格的说上述条文前半句隐含了任意性规范,因为允许当事人的选择例外,而后半句是禁止性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
4,强制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区别
1、包含范围不同。强制性规范主要分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即义务性规范是强制性规范的一种形式。2、规范的要求不同。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义务性规范的要求是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行使该权利。例如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继承权,而公民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可由其自行决定,既可以行使该项权利,也可以放弃该权利。例如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则属于强制性规范。扩展资料:法律规范分类:1、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分类: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的程度分类: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3、按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分类: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准用性规范。4、按照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行为分类:调整性规范、构成性规范。法律规范的效力:1、时间效力: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时间、律规范的溯及力。2、空间效力: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在局部区域生效;某些法律、法规还具有一定域外效力。3、对人效力:属地主义原则,属人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性规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义务性规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规范
5,法理学可不可以这么说所有的授权性规则都是任意性规则反之
授权性规则不同于任意性规则,授权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是相对的概念。授权性规则是“当事人有权……”,义务性规则是“当事人应当……”,禁止性规则是“当事人不得……”,上述三种都是强制性规则,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是相对的概念,任意性规则是可以排除法律规定的规则,“合同应当采用书面行使,但当事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6,比较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根据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和程度的不同,分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a.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 b.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权利性规则,大多为任意性规则,但也存在强行性规则;职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通常属于强行性规则。答: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权利性规则中,有些属于任意性规则。
7,如何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原发布者:suijiazhuang3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的区别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的区别如下一、相关概念(一)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产生履行效果的契约。我国合同法理论继承了大陆国家的传统民法理论,将无效合同分为绝对无效合同和相对无效合同。其中绝对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及违反公序良俗而成立的合同;相对无效合同是指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本文所讨论的无效合同指的是绝对无效合同,它属于狭义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及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概念1、根据法律规范内容规定不同(主要指行为模式的不同)进行分类,可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1]义务性规范,就是规定人们应当依法作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常以必须、须、应该、应当、有……义务、禁止、严禁、不得、不应、不许、不准等词汇表述。而义务性规范又可进一步分成两类,即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是指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禁止性规范,就是指规定人们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一般来说,义务性规范也是强制性规范。2、但笔者认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所称的强制性规定和传
8,法律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就在于“强制性”和“任意性”:“强制性”在于当事人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必须依法办事,通俗点即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任意性”在于允许主体变更、选择适用或者排除该规范的适用,留给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比如在公司法则里面带有“应当”“必须”“应”“不得”之类的词语,你一定要去这么做的,就是“强制性” 而“可以””可“有权”,可供你自主选择的,就是“任意性。”问:法律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区别?答: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是相对应的概念。强制性规范所谓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法律规范依据权利、义务的刚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所谓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它是行为主体必须按行为指示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它的特点是主体没有自行选择的余地。强制性规范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或者说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是允许主体变更、选择适用或者排除该规范的适用。任意性规范分为补充任意性规范和解释任意性规范。它又称为指导性规则,是行为主体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按规则指示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它的特点是主体有一定自行选择的余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9,法律规则的类别
1.从内容上,可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 或分为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 2.从形式特征上,可分为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3.从功能上,可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4.从强制性程度上,可分为强制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5.从适用领域上,可分为刑法规则、民法规则、行政法规则等;6.从其所属的法源上,可分为制定法规则、习惯法规则、普通法规则、衡平法规则;7.从位阶上,可分为宪法规则、普通法规则、规章性规则8.从有无裁量权上,可分为客观性规则和裁量性规则;(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发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查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律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2)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1.从内容上,可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 或分为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 2.从形式特征上,可分为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3.从功能上,可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4.从强制性程度上,可分为强制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5.从适用领域上,可分为刑法规则、民法规则、行政法规则等;6.从其所属的法源上,可分为制定法规则、习惯法规则、普通法规则、衡平法规则;7.从位阶上,可分为宪法规则、普通法规则、规章性规则8.从有无裁量权上,可分为客观性规则和裁量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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