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解除如何赔偿,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06 18: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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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应该支付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如果有证据,可以要求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起计算,以前若有补偿的,则按当时的规定办。 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合同到期公司解雇怎么赔偿
应当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按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应该得到九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3、按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30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3,合同到期 公司解除合同 员工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合同,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员工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没有这回事。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不管是单位不愿续签还是员工不愿续签)就意味着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资双方都不用向对方支付补偿金。你的到职上班的日期是2007年8月13日,你的合同签订日为2007年11月13日,这本身说明你的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因为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而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并未包含试用期。如果单纯看你的劳动合同,你应该要到2008年11月12日才合同到期,未满合同期的员工提出离职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人事部,否则就是违约,如合同里有约定你就需要支付给单位违约金。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没有这回事。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不管是单位不愿续签还是员工不愿续签)就意味着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资双方都不用向对方支付补偿金。你的到职上班的日期是2007年8月13日,你的合同签订日为2007年11月13日,这本身说明你的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因为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而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并未包含试用期。如果单纯看你的劳动合同,你应该要到2008年11月12日才合同到期,未满合同期的员工提出离职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人事部,否则就是违约,如合同里有约定你就需要支付给单位违约金。如果不属于下述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解除,没有解除补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合同终止后如何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究竟有多少呢?很多劳动者或许都不清楚,都想寻求其答案,找法小编为大家一一讲解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并应支付经济补偿; 6、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该规定已于2001年被废止,但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自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满意请采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6,劳动合同期满被解雇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1、你可以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该用人单位如果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该用人单位违法,你可以要求支付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若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茬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首先,看你想不想续订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你可以要求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终生合同,也可以解除。解除事由可以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19条。)这是法律上的规定,如果公司不愿意,就要劳动仲裁。但是走法律程序要花时间,如果你不是很想留在公司,不建议你走法律程序。 其次,如果你不想续订,公司给的两个月赔偿是合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97条第3款,经济补偿从本法施行时开始计算,也就是两年,按第47条第2款的规定,一年支付一个月,那么两个月的补偿是合理的。 关于你问题补充中所说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你的情形。因为2004年时《劳动合同法》并未颁布实行,此条规定只使用于2008年后的情形。有毛病,这有什么好咨询的。人家给你两月工资算照顾你了,换狠点一毛不给,你也一点办法没有。别跟我说你去告,要是法院能起作用,那些讨债的那么多干什么啊?你又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的,把自己搞的跟正式工一样,下一步就是换地方找工作。就这么简单。赔偿金合法,但是保险少交了,可以要求把保险补交齐,找出进场时间的证明(工资单是最好的证明)。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保险。
7,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你好!1、公司应当按照1.5个月的工资来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因为你是工作不到1年半,所以按1.5个工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你没有错误或没有责任的话,公司可能是违法解除,可能要加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要看情况)3、应当按照你的工资数额来交纳社保。希望能帮助你 合同期内解除合同需要赔偿的。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对此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文件资料、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1、社保比例应该与工资相关联,具体可问社保所。2、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应该遵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3、《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不同意,公司没有法定理由,逼你离开,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同意,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预付你一个月的工资。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其它权益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得以实现。委托本专业律师代为办理。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李箐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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