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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具体有哪些内容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取决于合同当中的内容,以及签订合同的一些形式要件是否具备.但现在按《合同法》的规定不会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具体有哪些内容

2,公司合并协议效力怎么认定

合并协议的本质上是一个合同,因而对其效力的认定就是按照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来进行的。因此,公司合并协议的效力在法律上来讲出去特殊事项外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公司合并协议效力怎么认定

3,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依据合同法及《民法总则》的规定进行处理,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相关条款,损害国家利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一般为无效合同。在《民法总则》中规定了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相关情形。又涵盖了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界定,合同效力的无效或可撤销的认定涉及到较为复杂的问题,包括法律后果和行使权利期限均有不同规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4,怎么认定口头协议效力

口头合同俗称君子协定,是指双方不经过书面签字,只以口头承诺形式订立协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直接对话的方式约定合同内容,没有文字记载。对于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原则上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判断一项合同是否成立关键是要确定其是否包含意思表示这一要素,只要具备意思表示,合同即成立。意思表示形式多样,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可见口头形式是合同表意的有效形式,但其是最低形式的意思表示。

5,关于一般的口头协议效力如何认定的呢

对无赖来说,这种口头协议是无效的,因为为无法证明有这份口头协议的存在。他说过,你听过,就随风而去了。但对讲诚信的人来说,不用任何认定,他只要讲出了,就会尊守。所以说,一般人之间千万别相信口头协议,最好把协议写下来,签个字,请人见证一下。但如果一定要用口头协议,最好拍视频留下证据。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属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协议,可以采用口头协议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协议采用口头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建设工程挂靠协议效力怎么认定

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及挂靠协议的效力认定: 挂靠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特点: 一、挂靠人或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其施工能力以及责任承担能力不足; 二、被挂靠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三、挂靠方向被挂靠企业交付一定的费用。 四、挂靠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挂靠关系的以上特点充分反映了在挂靠方与被挂靠企业之间,施工资质纯粹为二者的交易对象,这与我国实施建设施工领域市场准入机制的目的显然是背道而驰,挂靠行为是在规避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使得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难以有效控制,不仅使得国家公共利益、建设单位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也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引发大量的合同纠纷。 挂靠人或单位与被挂靠企业之间所签订的《工程联合承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实质上是挂靠合同,我国《建筑法》第26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上述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7,忠诚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所谓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三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只要夫妻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协议的内容具有可执行**,法律就应当承认其效力。本案中,根据李某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许某存在婚外情,是婚姻的过错方,李某和许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忠诚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没有损害对方的人格权和身份权,没有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也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约定:双方婚后应该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有责任感和道德感,如果任何一方在婚期内因道德品质的问题而出现了婚外情,应当赔偿对方的违约金20万元。一年后,钱某经常以工作繁忙为由早出晚归,秦某敏锐地觉察到丈夫与她人有染。某日,对钱某进行跟踪,发现与自己的想象果然一样,顿觉天旋地转。强忍着心中的苦恼,对钱某好心相劝,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但是钱某一意孤行,致使婚姻终于破裂。秦某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以及赔偿20万元。 【分歧】 夫妻婚内“忠诚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忠诚协议”只是当初双方的一句戏言,双方享有婚姻自主权,因此该协议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并没有涉及到婚姻自主权的问题,并且“忠诚协议”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相符合,因此该协议有效。 【管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忠诚协议”就是该条抽象规定的具体化之一,并且协议的内容没有涉及到婚姻自主权的内容,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因而当然有效。 那么,该协议是否具有可诉性呢?尽管婚姻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是,婚姻中的涉及财产关系的平等自愿的具体义务,在婚姻法没有规定的情形下,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由负有义务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正是体现对婚姻法的尊重,赋予这种没有违背婚姻自主权的具体化情形的的协议以可诉性,符合法律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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